湖南省劳动人事学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职业学校教师选聘办法”。
湖南省劳动人事学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办法
为使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更加公正公平,根据省职改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聘任办法:
一、聘任范围:已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聘任评分标准:
1、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在相应岗位上工作的年限:2分/1年;
2、聘任期内,在国内有统一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相关专业论文,国家级计5分/篇,省级计3分/篇;地市级计2分/篇,收录到学校论文集计0.5分/篇;主编或参编相应书籍计2分/本。
3、评先评优:省级计4分/次、地厅级计3分/次、校级计1分/次
4、班主任工作:2分/期,省级优秀班主任加4分/次,校级优秀班主任加2分/次。
5、领导或科室工作:校领导:每年计3分;科长每年计2分;副科长每年计1.5分。
6、年终考核为优秀:1分/次。
7、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有重大贡献,经学校考证认定加2-5分,三、聘任程序
1、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对岗申报。
2、科室组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评分,提出拟聘意见报组织人事科。
3、学校办公会议对评分结果进行审定。
4、以文件形式行文确认,校长聘任。
四、其他相关规定
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原则上每三年一次或与班子任期一致。
2、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期内原则上须有担任班主任的经历,方可续聘。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组织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