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筹学定理(优秀)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运筹学原理”。
性质2 弱对偶原理(弱对偶性):设 X0 和 Y0 分别是问题(P)和(D)的可行解,则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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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CXYb即:cjxjyibij1i1
推论1:
原问题任一可行解的目标函数值是其对偶问题目标函数值的下届;反之,对偶问题任意可行解的目标函数值是其原问题目标函数值的上界。
推论2:
在一对对偶问题(P)和(D)中,若其中一个问题可行但目标函数无界,则另一个问题无可行解;反之不成立。这也是对偶问题的无界性。推论3:
在一对对偶问题(P)和(D)中,若一个可行(如P),而另一个不可行(如D),则该可行的问题目标函数值无界。
性质3 最优性定理:如果 X0 是原问题的可行解,Y0 是其对偶问题的可行解,并且: CX0BY0即:z=w则
X0 是原问题的最优解,Y0 是其对偶问题的最优解。
性质4 强对偶性:若原问题及其对偶问题均具有可行解,则两者均具有最优解,且它们最优解的目标函数值相等。
还可推出另一结论:若(LP)与(DP)都有可行解,则两者都有最优解,若一个问题无最优解,则另一问题也无最优解。
性质5 互补松弛性:设X0和Y0分别是P问题 和 D问题 的可行解,则它们分别是最优
0解的充要条件是: YXs0 0YsX0
其中:Xs、Ys为松弛变量 性质5的应用:
该性质给出了已知一个问题最优解求另一个问题最优解的方法,即已知Y*求X*或已知X*求Y* YXs0 互补松弛条件 YX0 s由于变量都非负,要使求和式等于零,则必定每一分量为零,因而有下列关系:
若Y*≠0,则Xs必为0;若X*≠0,则Ys必为0 利用上述关系,建立对偶问题(或原问题)的约束线性方程组,方程组的解即为最优解。
判断下列结论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应该怎样改正? 1)任何线性规划都存在一个对应的对偶线性规划.2)原问题第i个约束是“≤”约束,则对偶变量yi≥0.3)互为对偶问题,或者同时都有最优解,或者同时都无最优解.4)对偶问题有可行解,则原问题也有可行解.5)原问题有多重解,对偶问题也有多重解.6)对偶问题有可行解,原问题无可行解,则对偶问题具有无界解.7)原问题无最优解,则对偶问题无可行解.8)对偶问题不可行,原问题可能无界解.9)原问题与对偶问题都可行,则都有最优解.10)原问题具有无界解,则对偶问题不可行.11)对偶问题具有无界解,则原问题无最优解.12)若X*、Y*是原问题与对偶问题的最优解,则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