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醉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醉驾型危险驾驶罪”。
小区醉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案情简介:
5月2日凌晨,宁波鄞州中心区金湾华庭小区发生一起车祸。
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后发现,司机阿军(化名)驾车引起两车刮擦事故,但在现场问话时阿军身上散发出浓重的酒气,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阿军血检酒精含量超出了醉酒驾驶的标准。
阿军事后解释:5月1日晚,他和妻子开车走亲戚,到第二天凌晨回家,一路上都是没有喝过酒的妻子开车,进入小区后,妻子找到一个停车位,但停不好车。喝过酒的他见此,就钻进驾驶室帮忙泊车。这时,前面一辆车也准备倒车停到这个车位,但被他抢先一步。
前车司机另找车位停好车后,发现阿军不但没有停好车,还把边上一辆车子刮擦了。前车司机就说了阿军几句,两人因此发生争执。看到丈夫被打,阿军的妻子报了警。
阿军的行为算不算醉酒驾驶?要不要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鄞州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昨日向记者表示,事情调查至此后,他们特地请示了上一级部门宁波市交警支队,但是还未对阿军行为下结论。《刑法修正案
(八)》自5月1日生效以来,醉驾入罪就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后,最高法院下发通知,要求醉驾情节轻微不入罪。那么小区醉驾应不应该定性为危险驾驶罪呢?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部针对这起案例,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形成正反两方的观点。正方观点认为小区醉驾应当构成危险驾驶罪,反方观点则主张小区醉驾在非道路上不构成犯罪。
律师分析:
胡东迁律师:“小区醉驾应当构成危险驾驶罪。”
第一,小区醉驾,是一种危险驾驶行为,严重危胁着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其社会危害性并不亚于甚至超过“大马路上”的醉驾,对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符合立法目的和公众期待。刑法修正案
(八)增设“危险驾驶罪”,目的在于保护公共安全即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住宅小区,是由众多业主(或住户)组成的,住户少则数百,多则数千。因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家庭都配有小车,有的小区甚至车满为患,小区道路两侧几乎已成为“停车场”,除了本小区车辆和人员进出外,外来的车辆和人员的进出也十分频繁。住宅小区,本是居民们忙碌一天工作后,回家与老人、孩子团聚,休憩生活之所。因此,有一个安全和宁静的居住生活环境,显得尤为重要。小区醉驾,严重危胁着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放任不管,必将使小区居民尤其是老人、孩童成天处于恐惧之中、惶惶不可终日。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小区醉驾,对社会的危害性并不亚于甚至超过“大马路上”的醉驾。故那种认为“小区是相对独立”,“小区醉驾不会危害公共安全或危害较小,不应追究刑责”的观点,是有失偏颇,不能成立的。
第二,小区醉驾,符合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依法应追究刑责。危险驾驶罪,根据我国犯罪构成的四要件理论,必须同时备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四个要件。关于小区醉驾是否应当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主要争议焦点,除前文第一点述及的问题外,主要集中在客观方面要件是否符合问题。从刑法修正案
(八)的规定来看,危险驾驶罪属于危险犯,在客观方面并不以发生特定的危害后果为构罪的前提,只要该行为同时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