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常州市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章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常州市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章程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联盟名称
常州市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英文为: ChangZhou Innovation Alliance of the Semiconductor-Light Industry),简称为常州新传感网联盟,缩写为:CIASLI。以下简称联盟。
第二条 联盟性质
本联盟根据常州市科协倡议,由光宝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常州电子研究所有限公司、伟志电子(常州)有限公司、江苏思瑞科技有限公司、常州丸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晟扬立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激蓝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新祺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面向全市半导体照明企业,吸引国内外半导体照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半导体照明产业创新发展为主题成立的非营利性创新组织。
第三条 联盟宗旨
联盟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按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通过资源整合、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实现常州半导体照明产业链上、中、下游的合理配套,形成半导体照明产业的自律体系;竭诚为联盟成员单位提供优质服务,维护行业、联盟成员的合法利益和共同的经济利益;促进联盟成员企业之间的诚信合作,积极促进行业内各类资源的有效整合,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创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成为沟通行业与政府、行业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桥梁,提升我市半导体照明行业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提高其核心竞争力,促进本市的半导体照明产业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联盟将集成常州市半导体照明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半导体照明产业链相关企业的产学研合作资源,吸引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参与,推动常州市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创新,促进半导体照明产业关键技术的国产化。
第四条 联盟目标
联盟将瞄准半导体照明产业领域国际先进水平,组织组织半导体照明行业的专家与联盟企业,开展半导体照明产业战略研究、关键技术研究、关键设备开发,提升联盟成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使常州市半导体照明产业实现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产品层次高、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
联盟将通过半导体照明领域科教企与经济集成,产学研合作,开展技术创新服务,满足企业需求。
联盟将探索联盟会员互动机制、技术创新模式,引导联盟会员资源互补,实现交往沟通、达成共识、产生商机、合作互助、共赢发展的目标。
经过3-5年努力,联盟将促进常州市半导体照明技术和应用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使半导体照明成为常州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联盟将根据发展要求,适时成立常州市半导体照明行业协会,更好地为联盟会员服务。
第五条 联盟所在地设在常州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联盟接受常州市科技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联盟的工作任务
第六条 联盟主要工作任务
(一)根据国家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规划、拟定常州市半导体照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目标,供政府部门决策参考。组织宣传、贯彻、解读、分析国家、省方针、政策,传递本领域的有关重大事项;
(二)整合各种资源,引导联盟会员资源共享,建立联盟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与服务体系,制订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发挥资源效率,促进产业链完善与配套;
(三)负责组建常州市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技术委员会,紧密结合国内外产业发展状况,对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产品研发、定型等重大
事项提出指导意见,对半导体照明的装备和关键技术研发提供技术支撑,传递国内外产业发展新成果、新技术、新信息,协助企业形成自主创新体系;
(四)开展行业自律活动,促进半导体照明产业向规范化、特色化、专业化、集群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推动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五)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企业高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帮助、协调企业技术开发、试验和应用;
(六)协助联盟会员的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支撑、火炬计划、创新基金等科技项目的申报;
(七)组织开展国内外半导体照明领域的科技合作和交流,开展科技招商与技术合作;
(八)开展企业诊断、咨询等业务,提升企业技术、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产品结构优化、降低成本、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九)开展半导体照明专业人才培训、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
(十)组织常州市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论坛,按照专业领域开展技术创新交流、沟通、联谊等活动。
第三章 联盟组织机构
第七条 联盟领导机构
理事会是联盟的领导机构,下设联盟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
(一)理事会由联盟大会推举产生,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顾问若干名,由理事会任命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工作。秘书处由常州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理事会成员任期四年,可以连任,每年召开二次理事会理事会议;
(三)联盟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秘书处负责召集;
(四)在联盟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秘书长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联盟秘书处承办;
(五)联盟可设技术委员会,其成员由资深专家构成,按照半导体照明领域,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专业主任由技术委员会选举产生,按照联盟计划安排,开展各项专业技术活动;
(六)联盟会员分为理事会员和会员两类;
(七)凡愿意遵守联盟章程,履行联盟会员义务的半导体照明企业以及与半导体照明相关的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加入联盟。申请单位填写联盟会员申请表并由联盟秘书处审议通过,即可取得联盟会员资格。理事会员由联盟会员自荐,联盟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八)联盟会员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秘书处日常工作联系。
第四章 联盟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联盟会员的权利
(一)优先取得联盟资源共享、联盟会员之间合作、配套生产、优惠价格等权利;
(二)优先获得产学研合作相关研究课题和成果的使用权利;
(三)优先取得国家、省火炬计划、创新基金以及科技支撑、科技成果产业化等科技项目的推荐,获得科技经费支持的权利;
(四)经理事会同意或授权,联盟会员可以以联盟名义组织针对某一市场或产品进行市场化推广、招投标、参加区域和行业的市场拓展等活动,但必须接受理事会的监督;
(五)优先参加由联盟组织的专业技术、信息交流和其他相关活动;
(六)优先获得联盟技术委员会对联盟会员就技术、管理等问题的支持和解决办法;
(七)以优惠的条件获取联盟提供的培训和组织国内外技术、国际合作、考察等交流活动;
(八)有对理事会及其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要求的权利。
第九条 联盟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联盟章程,积极支持并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对联盟编发的有关信息资料以及联盟会员提供的统计资料,严格实施保密制度,不得翻印和转售,未经许可,不得公开发表;
(三)联盟成员有向联盟秘书处报送企业经济数据、创新成果、国内外相关新产品、新技术等信息的责任和义务,定期准确填报联盟下发的各种报表;
(四)申请加入联盟的会员须如实填报《常州市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会员单位申请表》。
(五)参加本联盟会员免缴会费,但不限制任何形式的赞助和支持。
第五章 联盟经费取得和管理
第十条 联盟经费取得和管理
(一)联盟活动经费主要来自政府的支持、各会员单位的赞助和支持,以及各种咨询服务、培训、活动组织、联合招投标、国际合作等有偿服务收入;
(二)(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设立常州市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基金。产业发展基金来源的渠道可以是政府的投入、科技三项经费的拨款、风险投资、以及联盟会员的参股。产业发展基金贯彻有偿使用原则,重点用于资助联盟会员的产品开发;
(三)联盟的经费全部为联盟会员开展各项活动和联盟技术创新服务,独立核算,专项开支,并接受理事会监督;
(四)联盟秘书处负责财务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经联盟成立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秘书处提交修改方案,交联盟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常州市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理事会。
常州市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