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违法违章建筑严格管控的通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遏制违章建筑的通告”。
关于加强对违法违章建筑
严格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有序开发和项目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批准,擅自修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正在修建或者已经修建完成的违法建筑,必须自行拆除,不予任何补偿。逾期拒不拆除的,由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所在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依法拆除。
二、各有关区政府、管委会承担辖区内重点道路沿线拆违控违工作的第一责任,按照“属地管理、主动防控、综合治理、责任追究”的原则,严格防控新违法建筑,有效遏制新违法建筑的产生和蔓延。
三、各有关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建立值班和巡查制度,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日常管控巡查,设立拆违控违举报监督电话,坚决把违法建设控制在萌芽状态。
四、对修建违法违章建筑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采用举报电话等形式,向市、区综合执法部门投诉、举报。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遵守本通告规定的义务,拒绝、阻碍
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有关机关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投诉举报电话:
市城市综合执行局(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12319 云岩区:6868110南明区:8134110
花溪区:3851725乌当区:6842616
白云区:4610000小河区:3833231
金阳新区:7987099
特此通告。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