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
一、因旅行社故意或
过失,未达到合同约
定的服务质量标准,造成旅游者经济损
失的,旅行社应承担
下列赔偿责任:(1)
收取预付款后,因旅
行社的原因不能成②违反规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应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③违反合同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应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旅游者所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4)安排的观光景点,不能游览,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费,并赔偿退还费用20%的违行,应提前3天(出
境旅游提前7天)通
知旅游者,否则应承
担违约责任,并赔偿
旅游者已交预付款
10%的违约金。(2)
造成旅游者误机
(车、船),旅行社
应赔偿旅游者的直
接经济损失,并赔偿
经济损失10%的违约
金。(3)安排的旅游
活动及服务档次与
协议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
退还旅游者合同金
额与实际花费的差
额,并赔偿同额违约
金。
二、导游人员违反有
关规定造成旅游者
损害的,应承担些列
赔偿责任:(1)未按
国家或旅游行业对
客人服务标准的要
求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赔偿旅游者
所付导游费用的2
倍。(2)导游违反旅
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了旅游
者的合法权益,旅行
社应对旅游者进行
赔偿:①擅自改变活
动日程,减少或变更
参观项目,应退还景
点门票、导游服务费
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④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应赔偿旅游者的全部损失;⑤私自兜售商品,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⑥索要小费,应赔偿被索要小费的2倍。(3)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三、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因相关部门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组团社应先行赔偿旅游者的损失。(1)旅行社安排的餐厅,因餐厅原因发生质价不符的,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所付餐费的20%。(2)安排的饭店,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3)安排的交通工具,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