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版]_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8:47:5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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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从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协调统一的视角

王小萍

关键词: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协调统一实效性

摘要:作为社会关系两大调控系统的法律与道德,在我国社会结构转型、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和发展时期,二者之间的冲突突出的显现出来,导致大学生思想认识上的困惑与行为选择上的失误,影响了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效果。当前,在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过程中,要强调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相互促进与相互补充,并以法治为原则,实现二者的协调统一,增强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是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基本任务。高等学校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开设“法律基础”课“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础观点,了解宪法和有关专门法的基础精神和规定,增强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1但长期以来,法制教育的效果却并不理想。究其原因,固然存在有对“法律基础”课的认识和教学各环节等方面的问题,但对思想政治教育各门课程在目的与功能上的相互联系与作用的探讨不够深入,难以将各门课程有效整合,形成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合力,是影响大学生法制教育效果的一个重要原因。

法律与道德是调控社会关系的两大系统,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协调统一。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和发展时期,法律与道德二者之间矛盾和冲突的不一致性凸现出来了,并引起了大学生思想认识上的困惑和行为选择上的失误。集中地表现为:对法律的信任程度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提出了质疑,对一些违法现象采取宽容的态度,如有这样的口头禅:“腐败、腐败,见怪不怪。”这严重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法制教育效果。要从现实出发,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法律与道德的联系和区别,认识二者之间的一致性和差异性。通过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来促进大学生道德水平的提高,反过来,又以道德水平的提高作为法律意识和观念增强的普遍社会支持,从根本上增强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法律与道德都是由同一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有着大体相同的价值取向和内容。法律与道德的联系,表现为二者相互转化、相互促进。道德对法律的促进作用表现为:在 1

立法上,道德既是法律内容的源泉,又是制定法律的指导思想,法律善恶的判断标准;在法律实施上,道德是依法执法行为的内在前提和基础;在守法上,道德是影响守法意识形成的的主观条件,道德水准越高,守法意识越强,就越不会违法。法律对道德的促进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手段推动一定道德的普及;通过法律实施,惩治违法的严重不道德行为,弘扬一定的道德精神;还以法律的形式摒弃、禁止一些过时的道德规范,推动道德进步。

应当说,社会主义法律与道德总体上看是一致的,都把实现社会主义正义、秩序和人民生活的幸福作为自己的终极目标。它们都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之上,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以巩固和发展有利于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肩负着创造丰富的社会物质和精神财富,消灭剥削和贫困,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历史使命。社会主义法律与道德这些本质方面的共同性,决定了它们的基本原则和内容是一致的,也决定了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律与道德的评价是一致的,即法律所允许和维护的,也是道德所肯定和倡导的;法律给予制裁和惩罚的,也是道德所不容和遣责的,反之亦然。

但是,法律与道德属于不同的范畴,它们之间有着根本区别,在调整社会关系时发挥作用的基础、方式和后果诸方面不尽相同。也由于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群体结构变化迅速,人们的思想观念受到了巨烈的震荡。具体而言,一方面,与原有的社会经济、群体结构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和体系受到冲击,但新的道德观念和体系,一时还难以确立并扎根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另一方面,传统的立法和法制观念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大量新的法律、法规被制定出来,与此相适应的新的法观念也不断的产生。在这种情况下,道德与法律由于各自内在的矛盾和冲突以及各自观念和体系的不完善,二者联系与相互作用方面,即道德对法律的价值导向作用与法律对道德发展的促进作用难以正常发挥。道德与法律固有的矛盾和冲突凸出的呈现出来了。所谓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即对一事物或某种行为,从法律角度进行评价和从道德角度进行评价出现不一致甚至对立的情形。这种冲突的表现形式,除常见的法律评价与道德评价截然相反的正面冲突、法律评价与道德评价存在差异的侧面冲突之外,一种突出的形式就是法律评价与道德评价自身都存在疑义,二者之间更是莫衷一是。例如王海“打假”,曾在大学是生中引起了热烈的争论。就其事实而言,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法律的支持和肯定,但从法律评价的角度看,认为王海的行为违背了立法目的和法律价值追求,给予否定的也不在少数;从道德评价角度看,有人赞同有人反对。这种导致人们在道德评价与法律评价上或基本一致或存在差异,或相去甚远或无所适从的矛盾冲突,使大学生困惑不解。此外,由于道德评价与法律评价的错位而导致的道德与法律冲突,也是当前一个重要的表现形式。如考试作弊行为,从法律评价角度是否定的;但从道德评价角度,相当数量的学生却采取了普遍宽容的态度。虽然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采取了严格的管理措施,考试作弊现象却愈演愈列。这种法律与道德在现实中的冲突,显然是由于道德评价的错位导致的,极大地助长了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也引起了大学生思想认识上的混乱,严重影响了法制教育的效果。

如何走出法律与道德冲突的两难境地呢?当前,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就是要实现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的协调统一,在法制建设中重视道德建设,坚持正确的道德导向,这是在强调法治和德治相结合2时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个基本问题。必须看到,现实社会还存在一些不平等的现象,只有在法治社会中坚持正确的道德导向,充分注意保护社会的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才能使社会稳定有序、文明进步,使二者的矛盾和冲突减少到最低程度,使道德评价与法律评价基本一致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

针对大学生在法律与道德冲突这一问题认识上存在的困惑和行为选择的失误,必须从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协调一致入手,既要培养大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理论和知识并形成相应的运用能力,又要要求他们苦练内功,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将法律与道德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同时,也要引导大学生认识二者产生矛盾和冲突的根本原因,承认这种情形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在此基础上来审视现实生活中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克服由于冲突在认识上产生的困惑,进而作出正确的行为选择,实现法律能力与道德能力同步增长。

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重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协调统一,是基于社会主义法律与道德二者内在的一致性,即通过规范或某种原则、观念,相互作用并转化,在社会功能上相互补充、相互凭借。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协调统一,其含义至少包含以下三点:(1)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互促进、相互推动。既要以道德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社会支持,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和观念的增强;又要发挥法制教育对道德教育的引导作用,促进大学生道德观念的更新和进步。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广泛认同的道德支持,法律就会失去灵魂和社会基础;反之,如果没有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律支持,道德也会显得缺乏力量。正因为如此,必须重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相互作用。(2)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互为补充。道德是人们内心确信的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确与错误的判断和在这种判断指导下的行为规则,从本质上来说,道德更多地表现为信念和良心。道德教育就是要激发大学生运用内在的力量去规范自己的行为,实现社会公平与秩序;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行为规范,有国家强制力作为实现的后盾。法制教育就是要通过大学生对法律原理、法律规范的掌握,树立法律意识,在自觉地以法律规范自身行为中实现社会公平与秩序。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各自发挥着不同作用,二者不可替代、不可偏废,必须互为补充。(3)必须坚持法治原则。社会主义法律与道德同样体现了人民的意志。但法律作为道德的体现,由于它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在法制建设过程中,不仅将一些普遍的道德规范直接纳入了法律的范畴,而且其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上,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要求。现实中“德”往往与“亲情”、“友情”相联系,“情”之中似乎包含着道德因素,又博得了人们的普遍认同;“情”成为向法律挑战的武器,使法处于一种被动境地。因此,在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中必须强调和坚持法治原则,以法律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

当前,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既要注重道德教育对法制教育的促进作用,更要重视法律对道德的引导和导向作用,这是因为:(1)道德观念的更新和法制变革是速率不同的两个社会过程,不可能齐头并进。我国实行政府推进型法制,法制变革的进程在一定程度上由国家控制,发展速度快;而道德观念的更新却不能忽视破旧立新的渐进过程,其速度远远慢于法制变革。因此,要重视法律对道德的引导和导向作用。(2)法制的发展有其明确的目标和推进的相应手段,而道德的自身发展过程中却存在着多元化的情形和与此并存的社会人们道德选择的不同。为防止“礼崩乐坏”状况的发生,法律 3

2以其划定明确是非界限,给出肯定什么,否定什么的基本价值判断,对道德起到了一种导向作用,并通过自己的强制手段推行社会主义道德标准,以维护社会主义道德目标。(3)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使社会群体之间、个体之间、群体与个体之间,物质利益关系有了重大变化,观念差异甚大,社会关系错综复杂。如何来调整这些社会关系?这是整个社会,也是大学生十分敏感的问题。对此,回答只能是依靠由国家制定和认可且具有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在法律调整过程中,推动道德观念的转变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总之,面对法律与道德的现实冲突,要积极引导大学生深入思考,从道德与法律的相互关系中寻找正确答案,纠正认识上产生的偏差,避免行为选择上的失误。从而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质量,增强高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2 李子彪:《在法制建设中重视道德建设》,《人民日报》,2001年04月7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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