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生物学实验室针对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分子生物学实验室针对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
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原则,确保疫情一旦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疫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及工作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和《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第二条 组织机构
组建防控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疫情处置队和应急处置业务技术组。
(一)伊犁州新华医院防控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院长(范印文)
副组长:院感办主任(刘田妹)、检验科主任(张祯、肖剑)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热合玛依、魏滨美、马艳秋)
(二)伊犁州新华医院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 由主管院长任队长,院感办主任任副队长。分别由以下各工作组组成。
1、现场消毒处理组: 组长:主管院长(范印文)
副组长:院感办主任(刘田妹)、检验科主任(张祯、肖剑)组员:各科室负责人(热合玛依、魏滨美、马艳秋)及工作人员
2、采样检验组:
组长:检验科主任、院感办主任(刘田妹)组员:检验科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工作人员
3、后勤保障组:
组长:主管院长(范印文)、总务科科长(李建忠)、办公室主任(王碧波)、器械科主任(魏义环)、药剂科主任(李文健)组员:总务科成员、办公室成员、器械科成员、药剂科成员
4、疫情报告、信息组:组长:主管院长(范印文)、院感办主任(刘田妹)
组员:检验科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工作人员 第三条
职责任务
(一)防控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伊犁州新华医院院党委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组织、协调并落实各疫情应急队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伊犁州新华医院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疫情处置队各工作组
1、现场消毒处理组:负责承担和指导伊犁州新华医院和个人对一切相关人员、场所、物品、环境及传播媒介实施隔离、控制和消毒等预防控制措施。
2、采样检验组:根据疫情性质、波及范围及相关因素的初步判断,负责采集标本。(门诊、住院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疑似病例(确诊和疑似病例)的标本由伊犁州新华医院负责采集,须在入院后24~48小时内完成);标本采集运送严格按《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病人标本的采集、运输和保藏指导原则》执行。
3、后勤保障组:负责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车辆安排,药品、器械、防护器材、预防药品、消毒药械等的计划、购置、供应和用后处理工作;根据阶段性工作的需要,随时补充以保证必要的储备。
4、疫情报告、信息组:负责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各种信息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及反馈;随时保证疫情网络传输正常。制备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三)发生疫情时,各组组长安排人员迅速到位,在应急队长统一指挥下,各组按照职责任务负责相应疫情调查处理控制工作。第三章 应急准备
第四条 各科室要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周密计划并认真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做好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经常开展应急处置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程序、技术规范、操作技能的培训,现场与岗位演练;不断提高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处置素质与能力。
第五条 各科室要根据专业和职能分工,保证应急处置所需各种调查表格资料、防护器材、采样检测器材、诊断检测试剂、预防用药品和消毒药品及器械等的充分准备和必要的储备;加强车辆维护保养,随时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应急使用。
第六条 科室以上负责人和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及驾驶员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全体干部职工要保持高度警惕,服从统一指挥与安排,随叫随到;因公因私外出必须请示。
第四章 疫情报告
第七条
报告 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检验科负责人———→主 报告
管院长、院感办主任———→伊犁州疾控中心。第五章 应急处理程序与要求
第八条 伊犁州新华医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工作人员负责疫情的接收与报告工作。
工作人员发现疫情后,立即向相关应急组和分管领导报告。第九条 相关应急组和分管领导确认必须启动应急程序的,应立即出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同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第十条 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一)在院感办的大力配合下,我科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
(二)加强重点工作人员的防制工作:
加强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工作人员防护、防止医院交叉感染发生。伊犁州新华医院按照卫生部颁布的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有关工作规范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建立和完善疑似病例就诊工作流程。采取以严格的传染源隔离、病区消毒、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为主导的预防院内交叉感染的综合性措施,杜绝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医源性感染。
(三)疫点消毒处理
消毒处置组要及时对疫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工作参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消毒技术》执行。
(四)技术培训
伊犁州新华医院做好业务人员的应急培训工作。主要培训内容为《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以及其它非典防治规范性文件、非典防治基本知识、诊断标准和治疗原则、疫情报告的程序和基本要求、流行病学调查方法、隔离病区设置及操作规范、隔离防护措施和规范、实验室样品采集与保管规范等。
第十一条 所有参加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和技术规程;认真落实个人防护和消毒隔离措施;服从指挥调配。
第十二条 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妥善处理完毕后,向州卫生局和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处理结果;并根据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疫情处置工作组写出业务总结和处理报告,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与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伊犁州新华医院检验科在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将下列资料及时整理归档,按规定妥善保存。
(一)报告记录;
(二)应急处理组织参与人员名单;
(三)调查处理方案;
(四)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
(五)预防控制措施及效果评价;
(六)总结报告。2013.9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