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打卡考勤管理办法(试行)(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考勤打卡管理规定”。
员工打卡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考勤管理,实现考勤数据信息化,确保工厂生产管理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厂区和八鱼烟库(物资供应科)在岗员工打卡考勤管理工作。
第三条员工打卡数据作为员工本人上下班时间的原始记录。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人力资源科负责员工考勤管理,监督及定期抽查各部门审核及证明员工异常打卡的过程。
第五条厂属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属员工异常打卡情况的审批。
第六条各部门专兼职劳资员(或部门指定负责考勤工作的人员)为本部门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班次调整,请假的预先登记,调班等考勤管理系统软件操作及相关资料存档、报送工作。考勤员同时负责本部门员工打卡情况的查询和核实。
第三章打卡管理
第七条员工必须按照上下班时间,使用本人一卡通在其工作地点就近打卡。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前和下班时间之后打
卡视为正常打卡,其它情况属于异常打卡。
第八条员工异常打卡的界定:
(一)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后一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
(二)员工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一小时内打卡,视为早退。
(三)员工在上班时间之后一小时外打卡及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一小时内打卡,视为打卡无效)
(例如:上班时间为9:00,下班时间为17:00。
9:01 — 10:00视为迟到。
16:00 — 16:59视为早退。
10:01 — 15:59打卡无效)
(四)员工在每个工作日须上班打卡一次,下班打卡一次。共两次,只打一次视为缺打卡,即旷工半天;上下班两次均未打卡视为未打卡,即旷工一天。
第九条员工如有异常打卡情况,本人应如实填写《员工异常打卡情况登记表》(见附表),说明异常打卡的原因,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属客观原因未正常打卡,但正常出勤的,由本部门考勤员,根据审批结果在考勤管理系统中修改相关信息。
第十条借调员工打卡管理:
(一)厂内部门借调员工的打卡记录在其人事劳资关系所在部门。
(二)厂内部门借调员工和其他人员(即在系统里面看不
到但实际在本部门工作的员工,例如见习大学生、试岗期人员)的考勤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考勤员采取纸质方式记录,每月5日前与《异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一同报送至人力资源科。
第十一条不具备打卡条件的员工,由所在部门报送不具备打卡条件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科备案后,由所在部门负责每日考勤,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结果报送人力资源科。
第十二条根据月生产调度安排出现的异常打卡,每月底由相关部门的考勤员按照调度令的安排在《员工异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中统一备注。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三条各部门要加强考勤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
度。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以及各种假期待遇,依据《xxxx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违纪处理办法》、《xxxxx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休假管理暂行规定》、《xxxxx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进行办理。
第十四条员工因公出差、市内公务不能正常出勤时,原则上须办理请假手续后,由部门考勤员提前一天在考勤管理系统中预先登记,按正常出勤对待;因公务紧急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提前预先登记的,必须在当月考勤汇总截止之前,由考勤员根据《员工异常打卡情况登记表》审批情况进行登记,并在相关表格中注明,否则以打卡记录为准。
第十五条员工请病假、事假、年休假、婚丧假、产假、探亲假等,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由部门考勤员提前一天根据审批结果在考勤打卡管理系统中预先登记。
第十六条 通勤车辆因特殊情况迟到而造成打卡时间延误,员工应向运输队登记,运输队向人力资源科报送特殊情况人员名单,名单上人员不视为迟到。
第十七条员工专为应付考勤,打完卡而没有在岗的,经查实,视同旷工对待。
第十八条打卡必须由员工本人履行,任何人不得请他人代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第十九条各部门考勤员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工作务必做到日清日结,须在每月5日之前将本部门《员工异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交人力资源科审核。
第二十条打卡数据只用于记录员工上下班的实际时间,不作为员工是否加班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新入厂员工和遗失一卡通的员工,在领取(补办)一卡通之前,由本部门考勤员负责考勤登记。
第二十二条中层干部严格按照《中层干部请销假管理办法》履行请销假手续,及时将请假审批表交部门考勤员,由考勤员根据审批结果在考勤系统中预先登记,确因公务紧急等原因不能预先登记的,必须在当月考勤汇总之前由考勤员根据请假审批情况手工更改考勤信息,否则以打卡记录为准。
第五章一卡通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一卡通当前主要作为员工考勤卡及身份识别卡,员工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的一卡通,爱护打卡设施。
(一)因个人保管、使用不善,导致一卡通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科申请补办,损坏、丢失者本人负担工本费50元(凭财务科收款收据办理)。
(二)员工恶意损坏打卡设施的除赔偿相关费用外,免发本人当月工资,仅发起点岗位工资。
第二十四条一卡通的更换
(一)若员工调换部门,个人直接至人力资源科办理一卡通更换手续。
(二)若机构名称发生变化时,由部门考勤员提出申请后,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办理。
(三)由于员工岗位竞聘频繁,若员工岗位发生变化,由人力资源科适时集中更换。
(四)借调的员工,不予更换一卡通。
第二十五条一卡通的发放与收回
(一)新增员工首次发放一卡通由人力资源科免费制作并发放。
(二)返聘人员和临时工不予办理一卡通。
(三)员工办理离岗退养手续时必须将一卡通交回人力资源科。
第六章 考核
第二十六条员工迟到或早退扣发工资50元/次。
第二十七条员工无正当理由缺打卡,旷工扣发工资100元/半天,200元/天。
第二十八条发现代打卡行为,除免去当事人双方当月工资仅发起点岗位工资外,在工厂范围内通报批评。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擅自修改员工考勤记录的情况,一经查实,每次扣发部门负责人1000元及考勤员500元。
第三十条 考勤管理系统的数据库维护人员未经使用部门授权,擅自在服务器端随意修改数据导致考勤结果有误者,扣发工资1000元。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XXXXX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表.《员工异常打卡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