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居民失业证》办理须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就业失业证办理须知”。
《厦门市居民失业证》办理须知
(一)《失业证》的发放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未办理退休的本市居民。具体对象为:
1、企事业单位由就业转为失业的劳动者;
2、新增长的劳动力(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
3、退出部队现役并按有关文件规定没能安置到党政群机关工作的人员;
4、劳动年龄内从未就业且自愿办理的人员和其他符合失业定义的人员。
(二)《失业证》的发证单位和办证机构:申请领取或下岗失业人员换发《失业证》的发证单位为各区就业服务机构,办证机构为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已有《劳动就业手册》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正在办理退工手续的人员换发《失业证》的发证单位和办证机构为市、区就业服务机构。
(三)申请领取或换发《失业证》程序
1、认真如实填写《申领登记表》;
2、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换证只需提供《劳动就业手册》);
3、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4、经审核录入电脑后打印《失业证》,贴上持证人照片后加盖发证单位公章和照片骑缝钢印。
(四)《失业证》遗失的,应按规定登报声明作废后,到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重新办证。
注:以上相关表格可从厦门人力资源网下载,网址:
承办部门: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及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