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户籍员工就业转失业登记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深圳失业登记”。
深圳市户籍员工就业转失业登记
(一)办理依据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和发放失业证工作,并负责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和出具相关证明。”
(二)办理条件
凡深圳市户籍员工,由于法律、政策规定的原因与工作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且有求职愿望的,均可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1、办理就业转失业登记手续,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属深圳市户籍员工;
(2)工作期间已按规定办理了劳动用工手续(其中由市外招调入户的,在本市工作时间须满一年以上);
(3)工作期间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定有效的劳动合同;
(4)由于法律、政策规定的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并办理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5)有再就业的愿望。
(三)办理程序
1、办理就业转失业登记手续
第一步,参加公共就业指导课学习。
凡需要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均应参加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免费的公共就业指导课的学习,就业指导课的主要内容包括:
(1)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具体程序和注意事项;
(2)失业人员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应尽义务;
(3)政府提供的就业服务项目;
(4)就业形势分析;
(5)求职技巧等;
第二步,填写《深圳市就业转失业人员登记表》,提供本人档案等相关资料,经审验合格后,即可办理就业转失业登记手续,领取《深圳市失业员工证》。
参加公共就业指导课和领取失业员工证时,均需本人亲自到场,不能由单位或其他人代办。本人档案可由原单位密封好后交员工本人携带。按规定,档案内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工呈批表就业登记表或调动通知书;
(2)《深圳市员工劳动手册》;
(3)劳动合同书;
(4)深圳市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合同登记表
(5)已缴纳社会保险清单;
(6)属市外调入的,还需提交完整的内地档案材料。此外,还应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并交验身份证
原件。
2、《深圳市失业员工证》的年审和换发新证
《深圳市失业员工证》的首页已注明了该证件的有效期,有效期满应及时携带该证到原办理部门办理延期手续或换发新证,否则证件作废。
3、《深圳市失业员工证》的遗失补办
如果不慎遗失了《深圳市失业员工证》,应立即申请补办。补办程序是:
(1)登报声明挂失;
(2)失业员工持报纸刊登的遗失启事、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和一张一寸免冠近照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办。
4、代办失业员工退休手续
失业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当月的20日之前,到深圳市宝安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后,到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1)填写《员工养老待遇审核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3)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
(四)相关表格
《深圳市就业转失业人员登记表》
申请人可在办理机关领取。
(五)办理时限
即接即办
(六)办理地点
宝安区劳动局一楼大厅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黄镇基;联系电话:2766498
3(八)办理情况查询
查询电话:27664983、27664446
(九)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27664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