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十二五旅游业发展的思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对旅游业发展的思考”。
苍溪县十二五旅游业发展的思考
一、我县旅游业发展面临的优势
(一)政策优势。国务院去年底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首次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将嘉陵江流域生态文化旅游区建设成为我国内陆河流著名的生态文化旅游精品的战略目标。市委、市政府将旅游业作为实施资源转化战略的“七大板块”之一。县委、县政府将旅游业发展作为先导产业、低碳产业和惠民产业来培育,全县上下开始形成大旅游业发展观。
(二)区位优势。随着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工程加快建设发挥作用,我县旅游的可进入性和禀赋条件将彻底改观,同时,我县位于成渝经济带、关中—天水经济带的辐射区,是以成都、重庆、西安、兰州为中心的城市群形成的“西三角经济圈”的重要开发地,是国家“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线、川陕甘渝红色旅游线、川陕甘秦巴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线和全省三国文化旅游线、嘉陵江流域生态文化旅游线上的重要节点和目的地,具有良好的发展条件和区域旅游发展优势。
(三)资源优势。“红色苍溪”揭示了苍溪旅游的精神价值之美,“绿色苍溪”诠释了苍溪旅游的天人合一之美,“蓝色苍溪”体现了苍溪旅游的瑰丽大气之美,“文化苍溪”展示着苍溪旅游的文华蕴藉之美。我县森林覆盖率45.8%,水域面积260平方公里,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高,平均气温摄氏17.2度,年平均降雨量1050mm,无霜期288天,是“南方的北方、北方的南方”,最适宜人居生活、休闲度假旅游。优中精选,应主打“绿色苍溪”名片,叫响“绿色生态乡村旅游”品牌。
二、我县 “十二五”旅游业发展思路及目标任务
(一)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把我县建设成为嘉陵江流域生态文化旅游区和川陕甘秦巴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圈的绿色生态乡村旅游目的地;成为环境良好、设施完善、交通便捷,具有观光、休闲、度假、会展、宗教、养生寻根等多种复合型旅游产品的绿色生态旅游胜地。
2、经济目标。到2015年,新建国家AAA级以上旅游景区2个,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2—3家,四星级以上乡村酒店2家,四星级以上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2个。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国内旅游人数达4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县GDP的比重提高到15%,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每年新增旅游就业1500人。从而为我县在“十三五”期间创建成中国旅游强县打下良好基础。
(二)发展定位
1、主题定位:“绿色苍溪”生态乡村旅游目的地。
2、形象定位:绿色苍溪,养生福地(或生态苍溪,天然氧吧)
(三)总体布局
按“一轴三线六镇十景区”进行总体布局。
一轴:围绕苍溪县城,以锦绣嘉陵江为主轴,以秀丽东河为辅线。
三线:围绕县城旅游支撑中心,科学规划、着手创建“一江三湖”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打造嘉陵印象旅游环线、现代农业旅游精品线、生态家园乡村旅游环线。
六镇:陵江镇(苍溪旅游集散中心),元坝镇、云峰镇、三川镇、永宁镇、浙水乡。
十景区:巩固提升红军渡?西武当山、梨博园两大精品景区,规划建设寻乐书岩、新店子、云台山、青山驿等四个文化旅游景区和嘉陵第一庭园、九龙山望天观、古寺渔乡、红心猕猴桃植物园等四个生态乡村旅游景区。
(四)主要任务
1、着力打造精品景区。深度挖掘嘉陵江生态文化、红军文化、道教文化、川北民俗文化内涵,突出地域特色,提升旅游城镇品位,集全县之力规划打造以“一江三湖”为重点的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的精品旅游景区。
2、创新推出旅游线路。按照主要客源市场需求,以旅游线路统筹,串连旅游景区景点,积极
开发休闲、度假、商务、运动、科学考察、养生保健等专题性旅游产品,增强游客的参与性、互动性和体验性,提升苍溪旅游吸引力。
3、狠抓旅游形象宣传。一是设计旅游徽标。设计具有苍溪特征的旅游徽标,其色调应以 “绿”、“蓝”为主色调,体现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意境。二是征集旅游宣传口号。以“绿色苍溪,生态梨乡”为主题,叫响“最忆苍溪县,送客一亭绿”、“千里嘉陵江,绿色苍溪县”、“低碳苍溪县,走了还想来”、“绿色苍溪,养生福地”、“生态苍溪,天然氧吧”、“仙果红心猕猴桃,原产地属苍溪县”等宣传口号,让“绿色苍溪”这张名片成为苍溪旅游最有竞争力的资源、最有特色的标志、最有影响力的品牌。三是设置户外形象广告。在成南、成绵广、西汉等高速公路和县城四大进出口、在通往各个旅游景区(点)的交通要道处设置苍溪旅游宣传广告牌,加强对苍溪旅游形象的宣传。四是开展旅游活动。打造独具特色的苍溪梨花节、国际红心猕猴桃节、苍溪生态乡村旅游节、苍溪道教文化旅游节、苍溪民间艺术节等节庆活动,提升旅游形象,创新“眼球经济”。
4、大力发展旅游商品。引导和鼓励各种经济成分从事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地方特色、景区特色和区域文化内涵的手工艺品(歧坪真丝挂毯、唤马剪纸、元坝根雕、丝棉手帕围巾等)、特色商品(嘉陵奇石、川北古玩,漓江茶叶、中华红心猕猴桃系列产品、苍溪梨系列产品、川明参系列产品、九龙山珍等)、旅游纪念品等。
5、加强生态文化保护。充分考虑旅游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及社会文化的相互作用和影响,把旅游开发建立在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之上,实现旅游业与自然、文化和生活环境和谐发展。
三、我县“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旅游规划的编制和执行。加快完成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旅游形象战略策划、嘉陵江流域生态文化旅游总体策划以及专项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专项旅游规划要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省域市域县域体系规划等相关规划和自然保护区、城市绿地系统、环境保护、文化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单位、产业园区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协调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规划的实施监督,提高项目策划水平,防止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真正发挥规划对旅游发展应有的指导作用。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组建旅游投融资公司,加大对重点旅游通道、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城镇打造和旅游商品开发项目财政投入力度,争取国家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县财政每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旅游宣传促销、旅游节庆活动、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导向性投入、开拓旅游客源市场、深度挖掘文化内涵、开发旅游商品、培训旅游从业人员、组团旅游奖励、旅游单项目标考核奖励等,着力提升旅游形象宣传的层次与水平,着力提升苍溪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对投资重大旅游项目、精品特色旅游线路开发建设及乡村旅游发展等项目,金融部门优先给予信贷支持。鼓励银企合作和金融服务创新,积极探索旅游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途径和办法。鼓励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的银行贷款和旅游景区开发、旅游项目建设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县上建立完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为开展旅游企业贷款、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提供一定的风险补偿。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拓宽旅游投资、融资渠道,制定旅游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策划、包装、推出一批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旅游企业经营权转让等招商项目,重点吸纳资金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大财团投资旅游产业,进行规模开发、规模建设和规模经营。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投资旅游宾馆、旅游景区、旅游餐饮、旅游商品、文化娱乐、乡村旅游等项目建设,完善旅游要素,提升旅游服务功能。重点引进一批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项目,促进我县品牌景区的建设和精品旅游热线的打造。建立健全政府协调服务机制,为招商引资旅游项目落地服务;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旅游发展环境,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把项目实施纳入政府督办事项和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督促旅游企业诚信履行合同,确保项目资金和建设进度。
(四)优化旅游扶持配套政策。一是优先保障旅游企业重大项目用地。认真做好旅游规划与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优先保障旅游企业重大项目用地。对各地重点城镇的交通车站车场的建设用地应当依法给予保障。对重大旅游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等确需调整土地规划的,应依法予以调整,所需耕地占用指标调剂解决。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旅游成片绿化用地,允许其非基本建设部分的土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承包农户自愿的前提下,由用地者向集体土地所有者租赁使用。若涉及林权的,可依法按程序申办林权证。二是引进旅游大项目给予促销费奖励。在奖励政策上,鼓励旅游企业创优。对新评上全国5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资源经营性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评上中国白金五星级饭店,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的旅游商品生产经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获得全国“双百强”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旅游企业在销售收入、接待人次、外汇收入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在资金扶持上给予倾斜。鼓励开发和引进旅游大项目。对引进10亿元以上投资、且建成营运的重大旅游项目,一次性补助100万元的旅游宣传促销费。
(五)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建设。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大力实行旅游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许可、资格认证和考试制度,建立选拔任用人才的激励机制。利用好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建立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培养不同层次的旅游管理人才和旅游服务人员,提高旅游行业队伍素质。通过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培养一批高、中级旅游营销策划、研发管理和高素质导游人才,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大力推行和实施旅游管理和服务质量标准,完善旅游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开展文明服务、人性化服务、细微服务。积极开展旅游景区创A级、旅游购物点创A级、旅行社创A级、旅游酒店(农家乐)创星级活动,不断提高旅游经营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健全旅游者投诉机制,完善处理程序,提高投诉处理效率,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强化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严肃查处和打击无证经营、强买强卖、价格欺诈、毁约失信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我县旅游服务质量监督体系,强化旅游经营单位内部质监管理,充分发挥社会、行业、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提高旅游服务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行业标准,规范旅游经营行为。实行旅行社诚信经营、导游员诚信执业公告、奖惩制度及旅游投诉披露制度,旅游企业要接受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的检查和指导。成立县旅游协会,鼓励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以行业协会形式建立自律机制,深度治理“零、负团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