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全区治超工作要点_山西省治超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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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治超字„2012‟1号

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物流园),区直各部门,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2012年全区治超工作要点》已经区治超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治超工作

要点

2012年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北湖区武装部。

区人大各办委,区政协各办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区委,区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北湖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2月21日印发

2012年北湖区治超工作要点

2012年是全区治超工作的关键年,也是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年。为深入扎实推进全区治超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实现治超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明确一个目标

非法改装货运车辆上路行驶现象基本消除,货运源头单位非法装载现象基本消除,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现象基本消除,全区站点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2%以内,治超执法无“三乱”现象。

二、抓住三个重点

(一)突出基础工作

1、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乡镇和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的意见》(郴治超字„2011‟9号),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3月份,对乡镇“六有”、货运源头单位“七有”治超基础工作重新规范、重新完善、逐个达标。3月底,区治超办组织开展达标督查。

2、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保卫战。要加大投入,5月底前,在所有农村公路连接干线公路入口处,安设限载、限高、限宽警示标志和固定限行设施。6月中旬,区治超办组织开展达标督查。

3、加强治超站点标准化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设计指南(试点工程版)》、《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7号令),8月底完成杉山岭治超站建设,年底完成郴江治超站建设。

4、四季度,按照市治超办统一安排,开展治超责任部门基层队、所、站和汽修厂治超基础工作达标活动。

(二)突出源头监管

1、继续开展“马槽车”清剿行动。交警、农机、运管部门要严把货运车牌、证年检关,杜绝非法改装车进入运输市场。工商、运管、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汽修行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彻底取缔车辆非法改装窝点。各乡镇(街道、物流园)要对辖区货车严格实行“跟踪管理、半年一查”,督促非法改装货车主自行恢复车辆原状。交警、农机、运管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严查非法改装货车、无牌无证货车上路行驶行为,凡非法改装的一律强制恢复车辆原状,凡无牌无证的一律扣留并依法处置。6月底,区治超办组织开展达标督查。

2、组织开展“取缔非法货运源头”专项行动。郴州大道、南岭大道、郴仰公路、桂临公路沿线乡镇政府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公路沿线的小煤场及以各种名义建立的货物分装场。国土、工商、公安、公路、运管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对前置许可不全、经营证照不全的,一律坚决取缔,切实做到不留厂棚、不留设备、不留电源、不留后患、恢复土地原貌。三季度,区治超办组织开展达标督查。

3、及时公示辖区内新增或变更的合法货运源头单位。凡经政府公示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要定部门、定人员、定责任,全天候驻守盯防;一般货运源头单位要定部门、定人员、定责任,每周巡查。货运源头单位阻扰治超监督、违反“四不准”规定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屡教不改或引发严重后果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区运管所每季度要对全区合法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一次排查,做到台帐清楚。

(三)突出路面监控

1、公路、交警、公安部门要按区治超办要求,将治超执法人员抽调到位,保持足够人员,保证抽调人员与原单位脱钩,坚持24小时联合执法,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做到逢车必查、逢超必卸、逢超必罚。

2、继续开展城区道路保卫战。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执勤点的作用,依托城区治超站点,以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为超载认定标准和卸载标准,严管重罚进出城区的超载货车。交警、城管、运管部门和治超流动稽查队要切实加强对渣土车的整顿与管理,严防渣土车超限超载行驶城市道路。二季度要开展集中行动。

3、组织开展打击短途超载专项行动。各治超站和治超流动稽查队要以建筑工地、建材市场、煤矿、煤场、石场、砂场、非煤矿山等货物集散地路段为重点,经常开展打击短途超载、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等违法行为。二季度要开展集中行动。要对二轴载货车辆超装、遗洒货物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责令其不得超出原始车厢外廓装运货物,并封盖严密。

三、强化六项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动摇,坚持政府主抓、部门联动不动摇,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治理不动摇,坚持目标考核、奖罚兑现不动摇。将区农机局、区城管执法局增补为治超责任单位。乡镇(街道、物流园)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区直治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要督查治超1次以上,督查情况要形成书面通报,分管领导要拿出相当精力抓治超工作。

2、各乡镇(街道、物流园)、区直治超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本单位治超办的建设,明确专(兼)职治超办主任或治超专干,履行治超工作日常管理职责。

(二)强化科技治超

1、年内建设好杉山岭治超站和郴江治超站“不停车检测系统”,完成与市治超监控指挥中心和区治超办监控室的联网对接,实时上传图像、数据。

2、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固定磅秤和自动计量设备安装全覆盖,区治超办、区运管所要制定全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自动计量系统建设工作方案,3月份完成华新水泥郴州公司自动计量系统建设,年内完成所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自动计量系统建设。

3、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积极引导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货物装载视频系统,加快源头治超信息管理平台、道路运输IC卡系统建设步伐,尽快实现全区货运车辆IC卡管理全覆盖。区矿产税费统征办要整合矿产品(煤炭)税费征收平台科技资源,力争运煤车辆IC卡管理全覆盖,实现治税、治超、治矿的有机结合。

(三)强化责任和责任追究

1、完善治超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建立治超风险抵押金制度。重点乡镇(郴江镇、市郊乡、石盖塘镇、万华岩镇、华塘镇、保和乡、月峰乡、鲁塘镇、芙蓉乡、下湄桥街道、湘南国际物流园)党(工)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分管领导个人向区治超领导小组交纳治超风险抵押金2000元,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为优秀的,奖励500元,考核为不达标的扣除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年底结算。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向区治超领导小组交纳治超风险抵押金:30万吨以上的交纳5万元,10万吨以上的交纳3万元,5万吨以上的交纳2万元治超风险抵押金,年终考核为达标的退还风险抵6

押金;考核为不达标的扣除风险抵押金;平时发现有超载事件需要处罚的从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2、建立治超三级督查机制。区治超办成立治超督查组每星期对治超站、流动稽查队工作纪律和治超执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区交通运输局成立交通系统治超执法督查组,每半月对参加治超的公路路政、运管执法人员工作纪律和治超执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设立治超特别督查组,每月对治超执法人员工作纪律和治超执法情况开展一次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从严处理,通报治超执法人员所在单位,及时整改。区治超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乡镇(街道、物流园)、区直治超责任单位、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开展一次治超专项督查,进行治超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区。

3、设立治超工作 “一票否决”项目。凡年度考核不达标或连续两个季度考核排名末位的,本辖区内(或本行业)货运源头(尾)单位一次性发现3台以上(含3台)超限超载车辆或一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超限超载案件的,乡镇(街道、物流园)、区直治超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就地免职,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强化治超宣传

继续深化媒体宣传,扩大“走廊”宣传,注重基层宣传,加强对外宣传,再造新一轮治超宣传的舆论攻势。区治超办、区宣传部门要制定治超工作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每月在区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2次以上,每月向市治超办报送宣传信息4篇以上,每季度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2次以上,全年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4次以上。

(五)强化经费保障

区治超办设立独立账户与财务,参照执法部门人员经费标准,将区治超办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满足治超工作要求。

(六)强化队伍建设

1、大力开展治超队伍素质教育活动。区治超办每季度开展一次培训,各治超站、流动稽查队每月开展一次培训,开展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依法治超、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公路、运管部门要按照省主管部门的部署,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考试,完成统一换证换装工作。

2、大力开展治超队伍集中整顿活动。2012年开展全区治超执法人员作风整顿年活动,区治超办、各治超站点、治超流动稽查队要制定专门方案,强化措施,大力开展治超队伍集中整顿,严格肃风肃纪,加强自查自纠。所有治超执法人员要与区治超办签订治超执法责任状和廉政承诺书,并在各治超站张贴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坚决杜绝“三乱”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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