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司成立及办理资质流程DOC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司资质办理流程”。
一、名称预核准(办理部门:工商局)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国家工商局网站下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国家工商局网站下载)
3、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备注:拿到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具验资账户
二、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办理部门:工商局;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国家工商局网站下载)
3、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国家工商局网站下载)
5、公司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6、公司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7、注册场地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
8、若有特殊审批项目,需提供审批文件,如食品公司需提供卫生许可证。
三、刻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办理部门:公安局或公安局指定地点;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安局备案
四、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部门:市质监局;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一份;
2、单位公章;
3、法定身份证原件(彩色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旧代码证书正副本(新办单位除外)
五、办理税务登记证
(一)办理国税登记证(办理地点:国税局;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股东会决议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章(公章、法人章)
(注:以上为变更法人所需资料,若变更股东还需提供股东会决议、转让协议、旧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地税登记证((办理地点:地税局;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股东会决议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章(公章、法人章)
(注:以上为变更法人所需资料,若变更股东还需提供股东会决议、转让协议、旧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六、设立基本户(办理地点:银行;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国税、地税登记证
4、股东会决议
5、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七、机构信用代码证(办理地点:基本户开户行;办理时间:7—15个工作日)
1、机构信用代码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机构介绍信或授权书;
八、办理贷款卡(办理地点: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1、《贷款卡办理申请书》
2、《贷款卡申领及年审申请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6、《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7、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9、公司上年度报税务部门财务报表
(备注:以上资料为基本资料,具体请咨询当地所属部门)
《燃气经营许可证》申办培训资料
第一部分 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基本流程
1.1由省建设厅审批的燃气企业申办流程
第一步:企业完善一、二、三册资料; 备注:第一册——企业概况 1)企业章程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初次申请不提供)4)与气源企业签订的供气合同或有稳定气源供应的证明 5)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经营场所和办公场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第二册——综合资料(应同时提供电子文档)1)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
2)建设项目核准和备案文件、选址意见书(已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除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租赁集体建设用地的,应当提供合法的租赁合同、协议和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符合镇、乡、村规划的证明)3)燃气设施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章)(复印件),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备案表(燃气管理部门签章)(复印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还应提供燃气管理部门确定的供气区域核准文件(复印件)以及企业编制的燃气经营发展规划;新型燃气企业还应当提供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新型燃气鉴定及推广使用的文件(复印件)
4)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出具的认可文件(复印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监检报告(复印件),新就位的燃气经营企业还应当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须提交残液处置措施的专项说明;
5)有相应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GB/T50811-2012 6)燃气应急保障预案; 7)企业所供燃气质量检测报告
8)企业内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
9)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包括抢险组织和抢险人员名单及抢修仪器、设备、交通工具配置目录)第三册——人员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证明
2)企业经营负责人职务、职称证明、从业经历,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企业分管技术、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和内设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职务、职称证明、从业经历,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4)企业技术、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职务、职称证明、从业经历,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5)企业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从业经历、职称证明,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6)企业操作人员名单及相应的岗位培训证书
7)企业与聘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一个月企业依法为从业人
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第二步:市住建局对企业一、二、三册资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第三步:初审合格后,由市住建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并由专家提出综合评审意见;
第四步:企业分支机构县(区)住建局出具经营监管意见; 第五步:企业在网上填写资料并提交,打印《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第六步:企业准备好《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专家综合评审意见、县区住建局监管意见、市住建局初审意见及附件资料(一、二、三册)到市住建局城建科申报;第七步:市住建局《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核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签章并完成网上提交;第八步:企业准备好相关资料到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草市街2号,联系人:上官克难、028-86919522)进行申报,等待网上公示审核结果和审批决定通告,并在省政务中心领证。
1.2由市住建局审批的燃气企业申办流程
第一步:企业完善一、二、三册资料,其中液化气企业、二甲醚等新型燃气还需提供第四册资料;
第二步:县(区)住建局对企业资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第三步:初审合格后,由市住建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并由专家提出考核意见;
第四步:企业分支机构县(区)住建局出具经营监管意见; 第五步:企业在网上填写资料并在网上进行提交,打印《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第六步:企业分支机构所在地县(区)住建局核对纸质资料与网上资料是否一致,同时在网上和纸质《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填写县级管部门意见并盖章;
第七步:企业准备好《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专家综合评审意见、县区住建局监管意见、初审意见及附件资料(一、二、三册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第八步:市政务服务中心接件后转入后台审核,市住建局进行审批。
第九步:审批合格后转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由市政务服务中心颁证。
第二部分 各流程需要做的工作
2.1第一步:一、二、三册资料(其中液化气企业还需提供第四册资料)需准备的资料。
详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燃气经营许可的通知》(川建城发[2012]520号)附件2:四川省燃气经营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申报材料说明。
2.2第二步:市住建局(省厅审批)或县(区)(市局审批)对企业资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在资料准备完成之后送市住建局或县(区)住建局对企业资料进行初审(主要核对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市住建局或县(区)住建局根据资料准备情况提出初审意见一式三份。企业根据初审意见进行整改。
2.3第三步:由市住建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并由专家提出考核意见
在市住建局或县(区)对企业资料进行初审,基本符合条件之后,由市住建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由专家组出具一式三份书面综合评审意见。
2.4第四步:企业分支机构县(区)住建局出具经营监管意见 燃气企业如果在多个区县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都应出具监管意见。监管意见为一式三份。
2.5第五步:企业在网上填写资料,打印《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企业根据所准备一、二、三册资料(其中液化气企业还应有第四册资料)如实在网上填写申报内容,其中第二册资料需扫描之后进行上传。资料填写完成后企业进行网上上报(市级审批企业上报时选择相应的县区,省级审批企业上报时选择市)并打印一式三份《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6市住建局审批企业的第六步:企业分支机构所在地县(区)
住建局核对纸质资料与网上资料是否一致,同时在网上和纸质《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填写县级管部门意见并盖章。
企业分支机构所在地县(区)住建局核对证书原件、纸质资料与网上资料是否一致,在核对无误后,企业分支机构所在地县(区)住建局在网上和纸质《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填写县级部门意见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由初审人填写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并签字;填写完成后将网上《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上报审批,同时将纸质《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交还企业。
2.7市住建局审批企业第七步:企业准备好相关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需要申报的资料:
1、带条码的《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专家组对企业供气能力、供气服务、抢险能力、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制度的综合评审意见一式三份;
3、企业所在地及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经营的监管意见一式三份;
4、县(区)住建局出具初审意见一式三份;
5、附件一、二、三册资料一套,其中液化气企业还需提供第四册资料。所有资料准备完成后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交件。
2.8市住建局审批企业第八步:市住建局进行审批。
我局后台人员在受理后20各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请各企业在提交申报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或城建科查询办理情况。
2.9省厅审批企业的第六步: 企业准备好相关资料到市住建局城建科进行正式申报
申报需要的资料:
1、带条码的《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专家组对企业供气能力、供气服务、抢险能力、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制度的综合评审意见一式三份;
3、企业所在地及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经营的监管意见一式三份;
4、市住建局出具初审意见一式三份;
5、附件一、二、三册资料两套,其中液化气企业还需提供第四册资料。所有资料准备完成后到市住建局城建科交件。
2.10省厅审批企业的第七步:市住建局《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核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签章并完成网上提交。
我局《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核领导小组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请各企业在提交申报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到市住建局城建科查询办理情况或电话咨询。
2.11省厅审批企业的第八步:企业准备好相关资料到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等待网上公示审核结果和审批决定通告,并在省政务中心领证。
申报需要的资料:
1、带条码的《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专家组对企业供气能力、供气服务、抢险能力、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制度的综合评审意见一式三份;
3、企业所在地及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经营的监管意见一式三份;
4、市住建局出具初审意见一式三
份;
5、附一、二、三册资料一套,其中液化气企业还需提供第四册资料。所有资料准备完成后到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住建厅局窗口交件。
2.12 省厅审批企业的第九步:省住建厅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www.daodoc.comG站,要求做到:重要生产值班岗位装有摄像头,无监控死角,显示人员正面有效画面不小于监视频幕画面的1/6,数据保存30天以上。系统需具备报警、锁定等联动功能。防范目标达到三级或三级以上的门站和储配站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规定,配备齐防毒工作服。(二级以上防范目标企业必须设置)
(二)个别企业未按《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148-2010)规定安装和使用加臭机。
(三)需要补充的资料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各申评企业应完善以下资料:
1、农村管道燃气需增加“用户安全保障措施”;
2、液化石油气、CNG、LNG须提供相应的充装许可证;
3、CNG、LNG商品天然气须提供气质检测报告。
二、专家评审一般程序
为及时高效办理审批事宜,我们力争分批次进行集中评审,评审时统一时间和地点,按顺序逐一进行,其余企业场外等候。
(一)企业负责人简要介绍企业概况(最好不要谈存在问题);
(二)专家查阅提供资料并质询、核实相关情况;
(三)一般情况下,专家只对申评企业现场考核进行抽查,但应做好现场考核准备;
(四)上级燃气管理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配合燃气管理等相关部门、专家组进行现场实地核查;
(五)燃气专家组独立出具评审意见。
三、管道燃气供区相关事宜
在正式文件为出台之前,参照省厅关于供区的参考意见先行准备,其中“公示”须在市级媒体上公示10天左右,征求政府意见包括乡镇和市或县区两级政府意见。待省厅通知可以办理后即按该意见执行。省厅关于供区的参考意见如下:
一、供气区域的确定
管道燃气供气区域确定按照《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办理,由燃气经营企业向所在地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资料详见附件),经所在地主管部门初步审查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征求有关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意见后,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后确定。
为避免管网交叉和重复建设,供气区域确定原则上以乡、镇以上行政区域为单位,经批准的供气区域内严禁多家企业经营。
确需调整供气区域的,按照上述规定报批外,还应提供涉及所调整供气区域燃气经营企业的书面意见。
涉及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除依照有关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的法律、法规执行外,仍需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供气区域确定。
二、供气区域的管理
燃气经营企业按《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城镇燃气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川建发[2005]200号)已经确定供气区域的,如没有变更的,不再重新确定。
管道供气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经确定的供气区域内经营燃气,不得跨区域经营。对审批确定的供气区域,一年内未编制城镇燃气专业规划和城镇燃气利用规划、两年内不投资建设的,或燃气经营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侵害用户权益,管网和设施、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整改的,或者屡次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可以依据《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其经营的供气区域予以调整,直至取消。
附件:燃气企业供气区域确定(变更)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2013年7月12日
附件:燃气企业供气区域确定(变更)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供气区域确定(变更)的请示
2、燃气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气区域的燃气应用规划
4、供气区域范围平面图
5、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意见 没定稿,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