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主体资格及法定代表人身份确认问题的法律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司法务法律意见书”。
关于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主体资格及法定代表人
身份确认问题的法律意见
一、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范围内的活动,不得再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其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在。
依据《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185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五)清理债权、债务。《民法通则》第40条规定,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其主体资格并不立即消灭,其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公司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经营活动等行为不得再进行,而只能由清算组进行清算范围内的活动和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此外,虽然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公司不得再开展新的营业活动,但其对外新签订的合同不应一律认定为无效,应根据合同的目的、对方是否过错、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等综合判断。
二、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其法定代表人身份仍然存在。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既然企业法人仍视为存续,也就是说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也应该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