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渡小学关于禁止占用校园消防通道的通告8号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关于占用消防通道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李渡小学校文件
李小文〔2014〕8号签发人:李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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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渡小学关于禁止占用校园消防通道的通告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消防通道管理,确保学校消防车通道畅通, 根据国家《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禁止占用学校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警车、救护车与上级部门指导检查工作车辆等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临时停靠,并在规定时间驶离。
二.对于因接送病人或运送大件物品需临时停靠或进入学校机动车辆,须自觉主动接受门卫保安检查有效证件及车载物品,经学校同意,并现场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驶离。
三.经学校同意驶入校园的机动车辆不得鸣笛,且须限时速不超过5公里安全行驶,并按指定区域停靠。
四.对违反规定占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阻塞学校消防通道的,学校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按国家法规予以罚款,同时由此造成相关后果自负。
特此通告
涪陵区李渡街道李渡小学校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主题词:禁止 占用 消防 通道 通告
报送:李渡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李渡新区派出所
抄发:学校各科室、幼儿园、双桂小学
李渡小学安稳办公室2014年04月04日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