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违纪处理条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寝室违纪处理规定”。
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试行)
一、未经管理人员同意而进入异性宿舍者,第一次系内通报批评,第二次全校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该宿舍反映不及时的,取消该舍当月文明宿舍评比资格。
二、不按时归宿者,每次扣除班级考核分5分,并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通报批评,做义务劳动;第三次及以上,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处分扣分另计)。未经批准而夜不归宿的,第一次给予记过处分,通知家长,第二次发现者,予以勒令休学1个月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勒令退学处理。
三、未经宿管办批准而留外人住宿者,全校通报批评,收取住宿费50元/天;留异性住宿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以上两种情况,该宿舍知情不报的,取消该舍当月文明宿舍评比资格,责令义务劳动。
四、翻墙出入宿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休息时间大声喧哗、打牌起哄和放音响而不听劝告者,或晚上不按时熄灯、关电脑等情况,第一次取消当月文明宿舍评比资格,第二次发现,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责令义务劳动一天,第三次及以上发现且长期不整改的宿舍,给予断电一周或以上的处罚。
六、破坏公共财物和他人财物者,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
七、在宿舍内酗酒、斗殴滋事,扰乱公共秩序者,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喝酒策划者按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
八、宿舍发现抽烟者,第一次通知家长,予以记过处分,罚款50元,责令义务劳动两小时;第二次发现者予以留校察看处分,通知家长,罚款50元,责令义务劳动一天;第三次发现者予以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九、发现往宿舍窗外丢垃圾者,第一次发现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责令义务劳动两小时;第二次发现者予以记过或以上处分,责令义务劳动一天;第三次发现者,予以勒令退学处理。发现属恶意高空抛物者,直接予以勒令休学一个月处分;
十、未经宿管办同意而私自调换宿舍、未贴门牌卡、私拿公区桌椅板凳或学校设备回宿舍者,取消该舍当月文明宿舍评比资格,情节严重,拒不配合整改的给予当事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九、在宿舍区内赌博,首次参与者,给予记过处分;屡次参与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聚众赌博为首者,加重处罚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违反规定私装插座、私拉电线、使用违规电器等造成宿舍停电以及造成重大事故者,该学生负完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保存或使用违规电器者,第一次,没收违规电器;第二次,没收违规电器,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第三次,没收违规电器,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对违规使用电器者所在的宿舍,取消当月评比“文明宿舍”资格;该宿舍一个学期累计达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全校予以通报批评;
十一、在宿舍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在宿舍内点蜡烛者,全校予以通报批评,造成重大事故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负完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自行车不得停放于安全通道出口处,不按要求停放者,扣车一周。
十三、在宿舍区内经商者,第一次全校通报批评,予以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发现者予以记过以上处分。
十四、本条例均参与班级量化考核,不在本条例内的其他违纪行为的处理,参照《学生手册》执行。
十五、本条例自二零一五年一月起执行,解释权属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