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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毕沅《续资治通鉴》史学价值的探析
摘要:《续资治通鉴》是清代乾隆时期著名的经济史学者毕沅历经20余年编纂而成的历史学巨著,该书史料丰富,内容全面,考证详备,体现毕沅治史态度的严谨客观,以及史学思想上的开拓性和时代感。
关键词:毕沅;《续资治通鉴》;史学价值
毕沅是清代乾嘉时期著名的经济史学者,《续资治通鉴》是他集府下幕宾之力,历经二十余年编纂而成。该书无论在史料价值、内容和体例的改进方面以及所体现的史学思想等都超越明清以来诸家续《资治通鉴》,被史学界公认为后来居上的通鉴学力作。张之洞在《书目答问》曾这样评价它:“宋、元、明人续《通鉴》甚多,有此皆可废。”[1]梁启超也曾评价到:“自唐以后,罕能以私人独立著史,而毕沅《续资治通鉴》亦称善本。”[2]因而,后世世家把它作为续司马光《资治通鉴》的唯一著作,其史学价值可见一斑。本文通过对《续资质通鉴》史学价值的阐述,以明析毕沅《续资治通鉴》的史学成就。
一、《续资治通鉴》的编纂背景。
《续资治通鉴》是毕沅著作中用力最多的一部,也是其被列入中国史学家行列的关键性著作。后代史学家也将《续资治通鉴》与《春秋》、《资治通鉴》并列视之,即《春秋》出,使“乱臣贼子惧”;《资治通鉴》出,成为历代皇帝的教科书;《续资治通鉴》出,使元明清历史延续,并丰富了少数民族建国的史料,是经世功能极强的著作。但其成书的背后也有着复杂的历史渊源。
自从司马光《资治通鉴》问世以来,因其成就斐然,为其作续者代不乏人。但后来所续之书皆有史料未尽之弊端,元代陈桱的《通鉴续编》内容疏舛过甚,明代薛应旂、王宗沐各自撰述的《宋元资治通鉴》,也因许多重要史料多未寓目,而受有孤陋寡闻之讥。并且,三部史书内容失衡,仅据宋人记载,略及辽、金,西夏正史束而不观。清初,徐乾学编纂《资治通鉴后编》,由史学名家胡渭、阎若璩等协助排纂,虽远胜于此前三家续《资治通鉴》之作,但限于当时《续资治通鉴长编》等重要史籍未得发掘利用,缺陷仍然十分明显。乾隆时期,随着《四库全书》的编纂,过去不易看到的书籍,此时得以流传,“所载事涉宋元者亦多”,毕沅以这些书为参考,开始撰写《续资治通鉴》,担负组织领导, 修书的体例、内容及方法等,同章学诚、钱大听、邵晋涵等反复商讨,邵晋涵与具体人员参与编订,四易其稿, 前后20年,终成正果。成为诸家续《资治通鉴》著述中最好的一种。
二、《续资治通鉴》对前世著作的继承与发展
1.对《通鉴》及续作纪年的改进。《续通鉴》无论是帝王纪年,改元之际的纪年,还是朝代更替之际的纪年,都较前代客观合理,这是对已有续作纪年方法避其短、汲其长的结果。
第一,帝王纪年更合理。称帝即为之纪年,这是编年体史书的一般通例。但金承麟称末帝仅一日即亡,《通鉴续编》仍为之纪年,“不免循名失实”。西辽自德宗以下并无事迹可纪,而《通鉴续编》“必缕列其间”,不过为存宋末昰、昺二王之正统,因而有“辗转相牵,生是义例,非千古公评”[4]之嫌。但《续资治通鉴》不拘于此例,灵活运用,视情况而定,记金承麟和西辽德宗以下之事,但并不为之纪年。显然,《续资治通鉴》借鉴了《通鉴续编》之不足,帝王纪年更为合理。
第二,对朝代更替之际纪年更为客观。《元史续编》不予宋末二王之统,附
元代年号之下,《续通鉴》对这一纪年方法加以承继,将宋末二王景炎、祥兴二年号附于元至元十三年至十六年之下。据史实来看,宋之统绪昰、昺二王偏执一隅,是公元1276年后之事,适时元朝在中原的统治早已巩固多年,主导当时历史发展方向的是元统治者,因而以元为主线,宋末二王附于后的纪年方法,既符合史事记载的主体性原则,又兼顾了史事记载的全面性。
第三,对于一年两元之纪年有进一步的认知。对于一年两元之纪年,《通鉴》以后改者为定,这给后人造成了诸多不便,朱熹对其进行了改进,但亦存在不当之处。对此毕沅已有认识,“温公书年号皆以后改者为定,虽易姓之际,亦用此例,如汉献未禅而岁首已系黄初,魏主尚存而春初即称泰始,颇为后儒所讥。宋太宗嗣位,未逾年而改元,若依温公例,于丙子岁春即书太平兴国,则太祖嫌于不终。若以纲目例,须于丁丑春始书太平兴国二年,则太宗嫌于无始。”既然《通鉴》、《纲目》两者都存在不足,就需对其进行改进,毕氏“参用李焘、徐乾学之例,十一月以前仍称开宝九年,属之太祖纪;十二年以后称太平兴国,属之太宗纪,虽与温公有异,而义例较安,且合于前史本纪之通例,非自我作古也。至太宗改元,本为失礼,后朱子论此事亦云:‘开国之初,一时人才粗疏,理会不得。’明程敏政作《宋纪受终考》,曲为回护,殊为多事。今但直书其事,是非自不能掩矣。”[5]由此可以看出,毕氏之所以能超越司马光和朱熹,是站在前人肩膀上的,李焘、徐氏已用此例,毕氏不过承袭而已。
2.宋、辽、金史事并重。《续资治通鉴》矫正以往续作详两宋而略辽、金、西夏的弊病,增加记载少数民族史事的篇幅。辽、金、西夏作为与宋、元皇朝并存的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由于民族偏见,历来受重视程度不够,陈、薛、王、徐氏四家续鉴记载其史事都极为缺略。毕氏以宋、辽、金、元四朝正史为主,参以《续资治通鉴长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兴小纪》、《长编纪事本末》、《宋季三朝政要》、《十国春秋》、《东都事略》等书使其记述更加详备,并另据《契丹国志》等书,补辽、金、西夏史事之缺漏。元朝事则多引文集,旁及说部之可信者,大大丰富了辽、金、西夏、元朝史事的记载。其中辽、金、西夏史事附于宋年号之下,记载内容涉及的层面及详尽程度与宋无别。元朝史事加详则直接表现为篇幅增多。元在朝时间为61年,近于全书总时长372 年的1/6,而篇幅为38卷,超过了全书总卷数220卷的1/6,可见元史事在全书的比重并不占劣势。《续资治通鉴》既在史事详尽程度上将少数民族政权与中原皇朝等而视之,又注意在史事记述中,本着不为中原皇朝讳、尊重历史真相的原则,摈弃了狭隘的民族观。毕氏能在民族观上有这样大的进步,与清朝是少数民族占统治地位这一政治背景是紧密相关的。
3.多种记事体例的运用。以时间为线索记叙事件是编年体史书表述历史的主要形式,但这容易割裂史事的完整性。在时间本位与事件本位相抵触的情况下,《续通鉴》常常并不拘泥于“以事系日”,严格按照时间顺序逐条排列史事的程式,而采用以事件为线索组织材料的写法,突破了编年体的局限,扩大了记事容量。《续通鉴》主要运用的叙事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连载法。对某些重要历史事件,采用连载法,始末连贯,因果彰显,在全书中成为相对独立的章节。如卷一百六十一嘉定十二年(金兴定三年,蒙古太祖十四年)七月,记述孟宗政威振境外时,就采用了连载法,叙述了枣阳、唐、邓、瀼阳等一系列战事。
第二,附叙发。对某些单独列出条目,而又值得一提的“次等”史事,多用附叙法,先述一事,逐后连及其他。如卷四乾德三年(辽应历十五年)正月,先
记王全斌慰抚军民之事:“乙酉,王全斌等次魏城,伊审征以蜀主降表至。全斌受之,遣通事舍人汝阴田钦祚乘驿入奏,又遣康延泽趋成都见蜀主,谕以恩信,慰抚军民。”刘光义克峡路,在曹彬建议下,同样对军民秋毫无犯,与王全斌慰抚军民之事相类,故附叙在后。“初,刘光义等发夔州,万、施、开、忠、遂等州刺史皆迎降。光义入城,尽以府库钱帛给军士。诸将所过,咸欲屠戮,独曹彬禁之,乃止,故峡路兵始终秋毫无犯。帝闻之,喜曰:‘吾任得其人矣!’赐彬诏褒之。”[5]
第三,追叙发。采用追叙法,先及本事,后溯由来。如卷十五端拱二年(辽统和七年)七月,先叙张齐贤被任命一事:“甲申,以知代州张齐贤为刑部侍郎、枢密副使。”紧跟其后说明了有此任命的具体原因:“先是,宰相赵普奏疏言:‘国家山河至广,文轨虽同,干戈未息,防微虑远,必资通变之材。去年北师入边,生灵受弊。„„免贻众怒。’复以札子言:‘齐贤德义,素为乡里所推,„„朝行夕死,是所甘心。’帝纳其言,故有是命。”[5]
第四、补叙发。首先依时述事,其次点明后果。如卷一百六十六绍定六年(金天兴二年,蒙古太宗五年)正月,先记田雄之任命:“蒙古以田雄镇抚陕西,总管京兆等路事。”下叙其任命后之结果:“时关中郡县萧然,雄披荆榛,立官府,开陈祸福,招徠四山堡寨之未降者,获其人,皆慰遣之,由是归附日众。雄乃教民力田,京兆大治。”[5]
上述几种叙事方法在《续通鉴》中的运用俯拾即是,不再一一枚举。同时,《续通鉴》还不拘于以记事为本位,在人物的卒年之后,吸收纪传体的优点,以“列传”叙述人物生平事迹。传记内容视人物地位和社会的影响力而定,对于地位显赫、社会影响大者,一般叙述较为详细,多涉其具体仕途生涯,如哈喇托克托,曾官居要职,其卒后,传记即是此类。见卷二百三泰定四年十二月:“前江南行台御史大夫哈喇托克托卒。”“延祐末,托克托为江西行省左丞相,„„其没也,即于中祀焉。”[5]
对于一般历史人物的传记,《续通鉴》则采取叙其典型、突出事迹的方法。如卷五开宝元年(辽应历十八年),节度使韩令坤卒后之传记,只突出记载了镇守常山之事:“夏,四月,戊午,成德节度使兼侍中韩令坤卒。令坤有才略,识治道,镇常山凡七年,北边以宁。帝闻其丧,悼惜之,追封南康郡王。”[5]《续通鉴》除人物外,对典章制度的记载,也汲取了“书”、“志”的叙述体例,不完全拘于时间的限制,而注意溯其演变本末,如记景德二年(辽统和二十三年)十二月诏,先记诏之内容:“初诏致仕官给半俸。”接着追溯其演变过程,叙述诏之来由,“唐制,致仕者非特敕则不给俸,国初循之,至是有此诏。”[5]
三、《续资治通鉴》的史料价值。
1.剪裁条理,便于使用。《续通鉴》以宋、辽、金、元四朝正史为经,参以《续资治通鉴长编》、《契丹国志》等书以及各家说部文集约百十余种而成。仍用《通鉴》体例,折衷诸说异同,阐明取舍原因,撰《考异》并散载于正文下,这使众多典籍重新以时间为经整理重合,集中汇萃在一起,便于后人检阅使用。尤其《续通鉴》引用了一些失传的史料,在这方面,《续通鉴》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次,《续通鉴》纠正了以往续鉴详北宋略南宋、详宋略元的偏颇,尤其于社会动荡即南北宋变更、宋元鼎革之际史事记载颇详,除依据正史《辽史》、《金史》、《元史》外,还参见了《经世大典》、《山居新语》、《稗要》、《癸辛杂识》、《郭公行状》、《蒙古源流》等书,可谓宋元少数民族史料的汇总,这为少数民族史的研究也提供了史料利用之便。
2.充分利用碑刻、舆地等史料,拓宽了史料范。《续通鉴》取材非常广泛,“宋事据丹棱、井研二李书而推广之,其辽金二史所载大事,无一遗落,又据旁籍以补其逸,亦十居三四矣;元事多引文集,而说部则慎择取其可徵信者。”[6]已有学者对其引书作过粗略统计,仅据《考异》“发现总引资料达三百余种。中多辑本亡书,兼及金石碑刻、近代学者研究宋元史的新成果,取材的范围是大大开阔了”[7]。
除了大量引用书本材料外,《续通鉴》还援引石刻、碑铭来进行考辨印证,这与毕沅和负责《续通鉴》最后检阅裁定工作的钱大昕重视实地考察是分不开的。毕沅“开府陕西,假节甘肃、粤,自崤函以西,玉门关外,无不亲历”,自然有机会接触到石刻与碑铭。钱大昕是著名的金石专家,利用实物与文献互证进行史事考辨是其常用的方法。仅据《考异》不完全统计,利用碑铭、石刻进行史事考辨的就有41 处,确知名称的碑刻有31 种,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续通鉴》初稿由《后编》稍加修订而来,但毕氏不甚满意,后经邵晋涵校审,书大有改观,但今参校两书,亦不难看出毕氏《续鉴》与徐氏《后编》有明显的承继关系。徐氏编撰《后编》时,领清一统志局,“多见宋元以来郡县旧志”,又得到几位著名学问家如万斯同,胡渭、阎若璩等的协助,“故所载舆地尤为精核”[4]。《续通鉴》内容损益《后编》而来,《后编》“舆地精核”之特点自然也是《续通鉴》所具有之特点。
3.考异详备,严禁客观,有说服力。《续通鉴》仍用《通鉴》体例,折衷诸说异同,阐明取舍原因,另撰《考异》。并仿胡三省分注例,将《考异》散载于正文下,以便检阅。凡有歧异,则附以《考异》,辨其真伪。无论就其史料之丰富,铨真之条理,均高出于前此诸家续作之上。为了定度史事是非,《续通鉴》常常广征博引,有时为了考证一件史事,征引文献达七八种。为了考证吴廷祚官职为中书门下二品,而非中书门下三品,《考异》共引用了曾巩《隆平集》、《宋史》、宋敏求《春明退朝录》、《旧五代史》、岳珂《媿郯录》五种史料。既有正史、又有别史和笔记。为了确定吴廷祚,而非“吴延祚”,《考异》分析了《宋史》致误的原因,最后以《千字文石刻》所记为准。“曾巩《隆平集•吴廷祚传》云:‘宋兴,加中书门下三品。’《宋史》亦作三品。据宋敏求《春明退朝录》云:‘唐大帝时,„„加同中书门下二品,用升品也。’是《隆平集》作三品者误矣。又考《旧五代史•职官志》云:‘周显德中,枢密使吴廷祚加同中书门下二品。’则廷祚在周时已加二品,宋初仍其加品耳,《东都事略》作宋兴加同中书门下二品,亦微误。岳珂《媿郯录》引《五代会要》,以为起于后唐长兴,是矣。然不知显德中加二品,亦未博考。又按,廷祚,《宋史》列传作延祚。‘延’与‘廷’字形相似,易于疑误。今西安府学《千字文石刻》后列廷祚衔名,正作‘廷’,当从之。”[5]正是因为上述取材广泛,考辨慎审等几方面的特点,清张之洞和近代史家梁启超才给予其很高的评价,认为《续通鉴》出,其他诸家续鉴之作可废。总之,《续通鉴》是宋元历史研究,尤其宋元时期少数民族历史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的参考史料。
四、《续资治通鉴》的史学思想。
1.不辨夷夏的正统观。由于受封建正统夷夏之防观念的束缚,以往的宋元编年史,于辽、金、西夏等少数民族政权的活动,颇多忽略。而《续通鉴》不仅辽、金年号与宋并载,在史事记载方面,也将其与宋一视同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面面俱悉地记载少数民族政权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史事,反映了《续通鉴》编者不辨夷夏的正统观,这一点在宋元之际史事的记载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资
治通鉴后编》自至元十七年(1780),宋末帝赵昺殉国后,以元朝纪年,而《续通鉴》自至元十三年(1276)德祐北迁开始,即以元朝纪年,同是记至元十三至十六年史事,《资治通鉴后编》以记宋史事为主,《续通鉴》以记元史事为主,两者对比,后者所反映出的正统观较徐氏之正统观更为进步,更符合客观历史事实。在具体记载少数民族历史内容上,《续通鉴》与《资治通鉴后编》相比,前者较后者也更为丰富。
2.经世致用的史学思想。《通鉴》长于政治史的论述,于经济、文化部分为弱,其目的是为封建王朝提供历代治乱兴衰的历史经验教训。而《续通鉴》虽然仍以政事部分为多,而必要的经济、文化及对外关系,也都一一记录,阅此而能综览这段历史的全貌,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说《续通鉴》是宋元时代一部真正的中国编年史,避免了过偏之病。《续通鉴》记载的内容从农田、水利到漕运、赈灾、边事均与民生致用休戚相关,《续通鉴》于政事外对其详载备至,反映了编者经世致用的史学思想。从这个角度讲,《续通鉴》较只注重君道臣谊、国政大事的《资治通鉴》略显进步。
五、《续资治通鉴》存在的不足。
《续通鉴》虽为续鉴中最好的一种,但与《通鉴》相比,尚有诸多不足之处。《通鉴》校审精细,文章风格前后一致,而《续通鉴》脱讹衍倒现象颇多。这与著者的修书条件密切相关。司马光撰修《通鉴》得到宋神宗的支持,“以书局自随,给以禄秩,不责职业”[8],毕沅虽身处要职得以组织幕府,但无论从调配史料、还是修书所需财力方面,都与司马光不可同日而语。另外,司马光有刘恕、范祖禹、刘攽组成的固定的修书班子,并完全听用于司马光,全书精神容易统一。而毕沅虽用幕府招揽人才,但幕僚来去自由,书成于众手,加之编书时断时续,中多变故,参差牴牾,在所不免。解放后,由容肇祖先生标点,聂崇歧先生负责校勘的《续通鉴》,初步考正的讹误、遗漏、衍文、颠倒、重复等问题,大小近2 400 余条。再者,毕沅终究缺乏司马光的史才与文思,有志续书而无力凝炼裁剪,总其成的水平不高。梁启超曾指出:“司马光作《资治通鉴》,毕沅作《续资治通鉴》,同是一般体裁。前者看去百读不厌,后者读一二次便不愿再读了。”[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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