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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06年我校纪检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全国和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以及我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强化监督。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协助党委抓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贯彻和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逐步降低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率,为构建和谐校园和保证学校事业健康发展、人才健康成长服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推进我校惩防体系建设
1、制定《吉林大学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细则》,抓好任务分解,制定考核标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通过组织知识竞赛、专题辅导、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实施纲要》、教育部《具体意见》和我校的《实施细则》,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
3、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推进具有我校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1、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
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全国和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深入贯彻落实。3月下旬,召开全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06年重点工作。
2、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配合学校党委开展党章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把学习贯彻党章纳入反腐倡廉工作格局,作为2006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
——拟于4月份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录像片,开展权力观大讨论,组织专题讲座,利用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等,强化党员廉洁自律意识。
3、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制定并实施《吉林大学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意见》,利用学校各种教育资源,倡导廉政文化;宣传廉政典型,弘扬廉政精神,努力营造廉洁治校、廉洁治教、廉洁治学的和谐校园氛围。
三、加强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防治腐败
1、加强制度建设,把2006年作为制度建设年,着力抓好制度建设。按照“有的放矢、切实可行、阳光建制、改革创新”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督促校内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施纲要》和我校的《实施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协助学校党委和行政健全校务(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
——完善干部监督考核制度。制定《加强对学校中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定《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完善《纪检监察部门与审计、组织人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科级以上干部、年轻干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完善基建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招投标工作制度。修订并颁布《吉林大学大宗物资采购监督实施办法》、《吉林大学建设工程与修缮工程招投标监督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调整大宗物资采购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物资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防范学校经济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编辑印发《吉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推动制度建设工作。
2、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为使制度建设落到实处,在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要以制度的有效性为重点,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的形成。
为迎接教育部对直属高校制度建设情况的检查,校纪委拟于6—7月份对全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情况集中检查,在此之前各单位要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
四、强化执法监察工作,深化纠风专项治理
1、继续抓好各类招生、考试的执法监察工作,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行为。
2、继续加强对基建及维修工程、物资(材料、设备、教材、图书、药品等)采购招投标的执法监察,做好从决策到执行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结合起来,防范违规违纪,维护学校的利益。
3、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监督《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的落实,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防止和纠正学术活动中的各种不端行为和不正之风。
4、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1、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今年查办案件的重点是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的案件;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案件;徇私舞弊、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
2、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与合作,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制定并实施《吉林大学与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签订合作协议。认真分析总结发案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健全和完善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减少并消除职务犯罪的各种机会和条件,使职务犯罪案件逐年下降。
3、进一步健全查办案件的工作制度,完善查办案件的工作程序。制定《吉林大学党纪政纪案件查处规程》等规章制度,加强办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办案水平,发挥查办案件在预防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1、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进一步完善《吉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吉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搞好学校反腐倡廉工作。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考核工作,细化责任制内容。学校纪委拟与各单位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学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一岗双责”意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工作,年底校纪委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于违反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要进行责任追究。
七、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1、理顺纪检监察内部业务机构。为方便工作,对纪检监察内部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高指导基层党委、各二级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重视发挥基层党委和纪委抓党风促廉政的积极性。
3、加强办案工作的研究。认真总结经验,从加强办案力量、提高办案能力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执纪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4、加强政策理论学习。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提高正确运用政策法规的能力,提高防范和揭露腐败问题的能力,提升履行职责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