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电站安全生产责任制”。
2016年全市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
落实情况说明
2016年全市共有430座农村水电站落实了安全监管责任人和安全生产责任人,实现了双主体责任人的逐站落实、全面覆盖。2015年年报统计全市共有农村水电站545座,与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情况并不完全对应,现具体说明如下。
2016年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与2015年年报统计数据衔接情况
2015年年报统计电站数:545座 2016年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430座 情况说明:
遂川县:年报统计电站总数为145座,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148座。
中顺一级水电站在建工程,高倚四级水电站在建工程,祥宏水电站在建工程。
万安县:年报统计电站数:23座,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22座。
原芦源水库电站为1个电站,年报按一、二、三级3个电站上报。
青原区:年报统计电站数:15座,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13座。
年报中的黄公略和南源2座电站已经报废,以后不再落实双主体责任。
新干县:年报统计电站数:21座,双主体责任落实电站数22座。
停产电站湖头水电站进行维修并落实双主体责任。安福县:年报116座。双主体已纳入省厅直管故未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