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成年组)健美操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云南民族藏族舞健身操”。
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成年组)健美操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及地点:
2014年8月4日—8月7日在曲靖市罗平县体育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一)职工组:由省级各部、委、办、局,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人民团体,事业、企业单位。中央驻滇单位、驻滇解放军、武警部队、各州、市等单位组队参赛。
(二)大学组:A、普通高等院校组。B、招收体育专业设置的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由以上省直各高等院校组队参赛。
三、竞赛项目
(一)大学组(16项)
1、2013年全国时尚健身规定动作:
①中国风套路,②POP DANCE套路。参赛人数6-8人,比赛场地12×12m。
2、2012年全国全民健身操等级推广规定动作: ①四级,②五级,③六级。参赛人数:6-8人,比赛场地12×12m。
3、竞技健美(自选)
①男单,②女单。
4、中国大学生体协2013年规定动作大专院校组。①混双,②男子三人,③女子三人,④混合三人。
5、有氧健身操(自选)。参赛人数6—24人,时间2分±10秒〞,比赛场地不限。
6、有氧舞蹈(自选)。参赛人数8人,时间1分30秒±5秒〞,比赛场地12×12m。
7、排舞。
① 广场舞规定曲目《中国范儿》,参赛人数8--24人,比赛场地不限。
②自选动作B组,参赛人数8--24人,时间4分钟,比赛场地不限。
8、舞蹈啦啦操,参赛人数8--24人,时间2分15秒至2分30秒,比赛场地12×12m。
(二)职工组(16项)
1、2012年全国全民健身操等级推广规定动作。
①二级,②三级,③四级,④五级。
参赛人数6-8人,比赛场地12×12m。
2、有氧健身操(自选)。参赛人数6—24人,时间2分±10秒〞,比赛场地不限。
3、排舞
①青年1组(16岁-25岁),规定曲目《喜上眉梢》,参赛人数8—24人,比赛场地不限。②青年2组(26岁-35岁),规定曲目《舞动中国》,参赛人数8—24人,比赛场地不限。
③青年2组(26岁-35岁),规定曲目《放手一搏》)参赛人数8—24人,比赛场地不限;
④中年组(36岁-50岁以下含50岁),职工组,规定曲目《莉塔恰》;参赛人数8—24人,比赛场地:不限。
⑤中年组(36岁-50岁以下含50岁),社区组,规定曲目《在我心中》,参赛人数8—24人,比赛场地:不限。
⑥长青组(50岁以上),规定曲目:《我的宝贝》参赛人数8—24人,时间: 4分,比赛场地不限。
⑦自选A组4项(含青年1组、青年2组、中年组、长青组)。
3、啦啦操(舞蹈啦啦操),参赛人数8—24人,时间2分15秒至2分30秒,比赛场地12×12m。
四、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的资格、交流、省级运动队的运动员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总工会联合下发的《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总则》(云体联字„2013‟30号)、《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大学组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体发[2013]38号)、《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成年组(职工组)参赛事宜的补充通知》(云工[2014]1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职工组
1.现役军人和武警必须出具有效军人证;
2.党政机关人员必须出具本单位的有效证件; 3.各行业系统、企业必须出具单位有效用工合同;
(三)大学组
1、省各高等院校在校、在读、全日制学生。
2、报到需出具有效学籍证明。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其它工作人员,都必须在参赛代表团(队)的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交验保险单据。未经办理保险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参加比赛。各参赛队的运动员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五)参赛运动员的年龄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大学生、职工的年龄规定要求。
(六)有关参赛运动员资格申诉需在赛前24小时内提出,比赛开始后不再接受申诉。
五、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使用的评分规则。
1、健身操使用《2013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评分指南》 修订本。
2、竞技健美操自选动作使用:《FIG国际体操联合会评分规2013-2016年版》。
3、中国大学生体协2013年规定动作使用:《中国大学生竞技健美操规定套路评分规则2013年版》。
4、有氧健美操使用:《2014-2016年有氧健美操评分细则》。
5、有氧舞蹈使用:《FIG国际体操联合会评分规则2013-2016年版》。
6、排舞、广场舞使用:全国排舞竞赛规则(2013-2016年)。
7、啦啦操使用:《2010-2013年全国啦啦操竞赛规则》。(二)各队参赛项目不限,个人可以兼3项,但参赛项目不得超过4项。
(三)申诉程序按总则和竞赛规则规定执行。
(四)所设项目团体报名不足3个队或个人项目不足6人时,取消设项。
六、录取及奖励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8名。前3名颁发金、银、铜牌,计入代表团金牌总数,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按9、7、6、5、4、3、2、1计分,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二)各组别各项先进行资格赛,取得资格赛前8名的队伍进入决赛,资格赛成绩不带入决赛,以决赛成绩决定名次;成绩相同,以资格赛成绩优者列前,不足8名的项目直接进入决赛。
(三)道德风尚奖:集体评选3个单位,运动员每单位评选1名。教练员、裁判员、领队、工作人员按10:1评选。
七、裁判员
仲裁委员、裁判员由云南省体育局指派,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负责选派。
八、报名和报到(一)报名:
1、请各单位在赛前15天将打印好的电子版报名单报云南省体育局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
2、在联络员会议上确认报名,要求各单位派专人到赛区,统一办理报名手续。(二)报到:
1、裁判员于2014年8月1日到赛区报到,2、各代表队于2014年8月1日到赛区报到,九、经费及其他
(一)各单位参赛费用自理,(二)各参赛单位准备队旗一面,(长2米、宽1.5米)(三)各参赛单位准备四节八拍的操化动作,参加开赛仪式。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