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秸杆禁烧工作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8:24:4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关于加强秸杆禁烧工作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

淮生建[2011]5号

关于加强2011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防止大气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交通安全,推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作好今年“三夏”和“三秋”期间秸秆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秸秆禁烧工作是一项改善生态生活环境、加快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重要行动,抓好秸秆禁烧工作,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环境问题,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一直高度重视,每年都提早进行安排部署。在去年夏秋期间,由于个别乡镇和部门由于思想重视不够,防范措施不严,致使部分乡镇出现焚烧现象。为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 1 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抓早动快,统筹安排,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禁烧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为了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以县领导任组长,公安局、监察局、环保局、农业局、交通局、科技局、广电局、安监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与县生态办联合办公。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将今年秸秆禁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专门班子,确定工作人员,落实责任,深入动员,精心组织,务必使今年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各乡镇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调度;主管乡镇长要具体抓,深入一线现场解决问题,协调推动落实。要将禁烧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具体人员,落实到田间地头,努力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政府将组织县公安、环保、农业、林业、科技、农机、监察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巡查组,采取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重点禁烧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并定期通报。秸秆禁烧重点乡镇要在每个村成立应急小分队,深入村、组、田间地头,全方位、全时 2 段、高频率、高强度的监督检查,并对重点区域严防死守,严格监控,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扑救。

三、各司其责,齐抓共管

各乡镇及公安、环保、农业、科技、交通、交警、安监、监察、广电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秸秆禁烧范围包括全县农作物收割区域。

各乡镇:对管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层层落实禁烧责任,重点禁烧区域派驻监督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落实到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在主要交通干线两侧、渠边、树木周围堆放秸秆。并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利用宣传车辆,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通告等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工作氛围,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组织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开展综合利用。

公安局:组建秸秆禁烧巡查队,24小时进行巡查,对出现的焚烧行为要及时查处,对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人和事追究刑事责任。

环保局:成立秸秆禁烧监察执法中队,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保持畅通,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农业局、科技局: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教育,并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大力推广低茬收割,以及秸秆还田、秸秆青贮,秸秆沤肥、秸秆气化等多种技术和措施,真正实现秸秆变废为宝。

交通局、交警队:加强铁路、省干道及县乡公路的巡查,确保公路交通安全。

安监局:加强对重点禁烧区域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因焚烧秸秆而造成的安全隐患。

监察局:对各级各部门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跟踪检查,严肃查处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责任事故的行为。

消防队:接到火情报警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火警急救电话119保持24小时畅通。

广电局:在电视台播放县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告,并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对重点区域的秸秆禁烧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并对秸秆焚烧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四、加强值班,畅通信息

“三夏”期间为5月20日至6月20日,“三秋”期间为9月10日至10月30日。夏收和秋收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要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协调处理秸秆焚烧事件。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工作部门于5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情况及日报负责人、联系电话报县生态办,每天17:00前将秸秆禁烧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生态办,对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延误。同时,要在11月25日前,将年度秸秆禁烧工作总结材料上报县生态办。

县生态办、县禁烧办联合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联系电话:12369

二0一一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秸秆 禁烧工作 通知 抄送:市环保局、县委有关部门、县人武部、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淮滨县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5日印发

(共印35份)

下载关于加强秸杆禁烧工作word格式文档
下载关于加强秸杆禁烧工作.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专题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