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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璜泾镇鹿河小学(幼儿园)
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稿)
骨干教师是教育教学的中坚力量,是宝贵的教育人才资源。为了更好地推进和深化新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我校名师工程,更好地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也为了更好地规范我校骨干教师的评选管理制度,优化评选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方针,营造正确的政策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评选管理办法,建立优秀教师成长的竞争激励机制,加强优秀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均衡、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充分发挥我校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与市级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同步、学校积极组织实施的原则。学校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骨干教师评选、考核、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营造优秀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作用。
2.坚持分级分类评选、公正竞争择优和统一动态管理的原则。学校骨干教师不搞终身制,定期进行目标考核,实行优胜劣汰,滚动发展。
本办法中所称“骨干教师”指校级骨干教师,共分三种类型:教坛新秀、学科教改带头人、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
四、具体操作
(一)评选与命名
第一条评选范围和对象
1.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的小学(幼儿园)在编专任教师。
2.学科教改带头人: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的小学(幼儿园)在编专任教师。
3.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的小学(幼儿园)在编专任教师。凡申报教坛新秀、学科教改带头人、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的,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骨干教师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第二条评选条件
1.政治素养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敬业奉献,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高标准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在本校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2.业务水平
(1)教坛新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A.结合工作实际,自觉学习教育理论,努力掌握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规定学时。积极参加学校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具有一定的课程改革意识,教学理念正确,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教书育人能力,教学质量高,是学校公认的青年骨干教师。小学教师至少完成一轮低、中或高年级循环,或有毕业班经历。近三年来,必须在校级评优课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在片级及以上评优课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承担过太仓市级以上公开教学达优良等级(由主办方出具证明)。
B.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参与课题研究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近三年来,在《太仓教育》、《太仓教育通讯》、《太仓日报•教育专刊》等太仓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太仓市级以上论文竞赛中获奖不少于2篇,其中必须有本学科的教学论文(每篇不少于2000字,必须是市级或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由教导处选送参评的)。
C.能熟练运用先进的教育技术,在校园网上有自己的“个人主页”或相关网站上有自己的教师博客。近三年来,在太仓教育信息网或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一定质量的教学随笔(每月至少一篇,有网站复印材料,由教导处出具证明)。
D.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能主动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有3年班主任经历或6年副班主任经历,或有团、队等德育工作经历,并有一定工作实绩。
(2)学科教改带头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A.结合工作实际,自觉学习教育理论,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能熟练应用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规定学时。积极参加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具有较强的课程改革意识,有自己的教学理念,教学业务精湛,已初步形成较鲜明的教学特色,教学实绩突出,在本校及太仓市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并有一定的知名度。小学教师至少完成两轮低、中、高年级循环,或有带教毕业班经历。近五年来,必须在校级评优课中获一等奖,或在太仓市级评优课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太仓市级基本功竞赛(或说课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承担过太仓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并获得优秀等级(必须是教学业务部门组织,并有主办方出具证明)。
B.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曾主持或主要参与学校或市级以上立项课题研究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近五年来,在太仓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相应级别获奖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2篇必须是本学科的教学论文(每篇不少于2000字,必须是市级或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由教导处选送参评的)。
C.能运用先进的教育技术,有自己的个人主页或教师博客。近三年来,在太仓教育信息网或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一定质量的教学随笔。(每月至少一篇,有网站的复印材料,由教导处出具证明)。
D.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能主动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有3年班主任或6年副班主任经历,或有3年及以上团、队等德育工作经历,并有一定工作实绩。
(3)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A.结合工作实际,自觉学习教育理论,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熟练应用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规定学时。教育教学工作满负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较好的教育教学效果。近五年来,多次承担本校对外公开课教学任务,并承担过太仓市级公开课,且获得优良等级(由主办方出具证明);或参加太仓市级及以上评优课获奖;或在苏州市范围或某个教学研究领域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B.具有先进的现代教育观念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热心教育科研,具有良好的科学态度和刻苦钻研、开拓创新的精神,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指导课题的能力和系统的科研方法,并取得较显著的研究成果和经验,在太仓市内外或某个课题领域内有较高的知名度。曾主持太仓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或参与苏州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必须是主要研究成员)。近五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其中必须有围绕课题研究的论文;或在苏州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有围绕课题研究的论文;或在太仓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有围绕课题研究的论文。
C.能运用先进的教育技术,有自己的个人主页或教师博客。近三年来,在太仓教育信息网或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一定质量的教学随笔(每月至少一篇,有网站的复印材料,由教导处出具证明)。
D.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能主动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有3年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经历,或有3年及以上团、队等德育工作经历。
凡申报鹿河小学教坛新秀、学科教改带头人和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将一票否决(属破格对象除外)。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选:
A.在全国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的(不少于2000字)。
B.在苏州市或省级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说课比赛、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等竞赛中获一、二等奖的。
C.指导学生在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或信息技术等竞赛中获一等奖的。
D.有其他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的。
同级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与学科教改带头人可兼评,履行相应职责,但不重复享受待遇。
第三条评选办法和程序
1.个人申报、学校推荐
教师对照鹿河小学教坛新秀、学科教改带头人和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评选要求,认为初步具备条件的,可到教导处填写《鹿河小学教坛新秀申报表》、《鹿河小学学科教改带头人申报表》和《鹿河小学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申报表》,并附近年来的主要业绩、论文论著复印件、获奖证书、成果证明等,并将申报材料送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师德考核不合格,不得申报或推荐:
(1)反对和抵制党的基本路线,犯有政治立场错误,或在课堂上、课后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上误导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2)有赌博、迷信、观看淫秽录像、网上传播不健康内容等行为被查实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4)不安心教育、教学工作,“八认真”工作马虎,考勤率差;热衷于搞有偿家教或其他第二职业,家长、师生反映强烈的;私自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的;
(5)违反《太仓市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试行修订稿)》中有关条款,经查实予以认定处理的。
(6)有其他不宜被推荐为教坛新秀、学科教改带头人和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行为的。
2.组织考核、评议
学校建立校长室、教导处、相关学科教研组长或太仓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组成评委,评委对申报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确定入选的初步名单。
对教坛新秀、学科教改带头人和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申报对象的师德修养、教学能力、教学实绩的考核,都要进行“学生满意率”和“教师满意率”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所教学生总数和所在学校教师总数的50%;“学生满意率”和“教师满意率”低于66%的不得入选。
3.进行公示,颁发证书
考核组将择优确定的学校教坛新秀、学科教改带头人和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初步名单,提交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在校园内公示一周,充分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由学校命名并颁发证书。
教坛新秀、学科教改带头人和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每两年评选一次。
(二)骨干教师的职责和义务
1.在师德方面,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除做好本职工作外,要积极主动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2.在教育教学方面,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课(或研究),努力掌握和应用现代教
育技术,坚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校级骨干教师每学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公开教学任务。所承担的公开教学任务的教学设计、录像或照片、反思等资料,上传到学校网站资源库并上交纸质资料到教导处。
3.在教育科研方面,要有明确的学习进修目标和计划,完成上级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能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校级学科教改带头人和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每学年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相应级别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校级教坛新秀每学期必须在校报校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随笔不少于1篇,所发表的论文、随笔等资料上传到学校网站资源库,并上交纸质资料到教导处。
4.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主动承担起指导新上岗教师和其他青年教师的责任。
(三)考核与奖励
1、校级骨干教师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程序是:
(1)每年的5月,由本人根据《鹿河小学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细则》进行自评,填写《鹿河小学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考核组对考核表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对骨干教师进行“学生满意率”和“教师满意率”测评并全面复议,对复评结果进行公示。
(3)每年的6月,由学校公布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结果。考核分在80分及以上且“学生满意率”和“教师满意率”高于66%的兑现学年度奖励金。考核分低于60分者,取消相关称号;考核分低于80分但高于60分的,暂时保留骨干教师称号一年,如果第二年考核分仍低于80分者,即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2、有下列情况者,无需考核,其校骨干教师称号自动取消:
(1)教坛新秀年龄超过35周岁的。
(2)在学校工作,但不在教学第一线任本专业(和称号一致)课的(有特殊情况,经市教育局批准的除外)。
(3)因办理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工作调动等手续,已不在本市教育系统工作的。
(4)不按时提供学年度考核材料的,不参加骨干教师考核的。
4、奖励措施
(1)校教坛新秀学年度考核在80分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元。
(2)校学科带头人、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每学年学年度考核在80分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3)太仓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考核及奖励由教育局组织,不同时参加校级骨干教师的考核和奖励;如果不参加市级考核或市级考核后不予奖励,但符合校级相应称号考核奖励条件的,即参照校级相应称号进行奖励。
五、组织保障
1、学校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骨干教师行政决策、政策制定、评选、管理与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骨干教师管理办公室(教导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业务管理等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积极尝试网络化管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室、教导处、德育办、幼儿园等有关人员组成。
2、今后评选太仓市级的骨干教师原则上在学校一级的骨干教师基础上进行。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因叙述不清而出现的争议,由领导小组讨论给予相应解释。本办法从2007年9月1日起实施。《太仓市鹿河中心小学实施名师工程工作规范》同时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