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生日常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严肃管理秩序,制订本办法。
一、晨练和晨读
晨练和晨读纳入早课管理,旷操、旷读、迟到和早退的均记为旷课,累计达3次者,给予建工学院通报批评,对被通报批评者取消学期内评奖评优及奖助学金评定资格。如有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带头旷操、旷读的,给予停职、暂缓培养处理。
二、课堂纪律
晚自习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自习,并计两节课。凡无批假手续或班主任、辅导员的同意,擅自决定自己的去向,或迟到、早退的,均按旷课计,累积达3次(6节课)者,给予建工学院通报批评,对被通报批评者取消学期内评奖评优及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三、宿舍纪律
(一)在校班级必须执行晚归检查制度。
(二)各班班长必须于22:30将班级晚归情况汇报给班主任,并及时联系未归学生,查明去向和返回时间。
(三)凡未及时报告或报告信息不真实的,第1次给予口头批评,第2次给予通报批评。
(四)对每周晚归次数达2次的,给予建工学院通报批评;对不归学生,根据规定,直接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五)对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有晚归的,视原因给予诫勉谈话、暂缓培养/停职、终止培养/撤职三档处理,其中,暂缓培养/停职、终止培养/撤职应在建工学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卫生环境
(一)所有学生有义务维护班级教室、宿舍的卫生环境。
(二)凡所在班级教室或宿舍被校级通报,相关班级卫生责任人、宿舍长应给予通报批评。如处于评奖评优期间的,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如享受资助或培养对象的,暂缓资助和培养,根据整改情况再做进一步决定。
(三)凡宿舍卫生被建工学院通报批评连续两次或累积三次,对相关宿舍给予通报,其成员所享受的各类培养、资助等项目视整改情况予以警告、暂缓和终止三档处理。
五、烟酒控制
(一)严禁在校园内吸游烟。严禁在宿舍内、楼道处、教学场所等贴有“禁止吸烟”标志的地方吸烟。
(二)发现在公共区域吸烟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理。其中,如有学生干部、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培养对象的,视情节态度给予诫勉谈话、暂缓培养/停职、终止培养/撤职三档处理;如有享受经济资助的,取消资助资格,暂停资助金的发放并通报。
(三)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宿舍地面有烟头,或有烟味的,给予相关宿舍通报批评,同时追查相关人员,并等同公共区域吸烟的处理办法。
(四)对烟龄较长的人员,实行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教育方式进行集中管理。
(五)严禁酗酒、醉酒。发现醉酒、酗酒的,给予停课检查,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六、未有通报批评记录的视为学生培优及组织发展的首要条件。对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含学生干部、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培养对象),在评奖评优及培优、资助等项目中优先考虑。
建筑工程学院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