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县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循化县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新区各街镇、各功能区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充实工会组织力量探索实现工会工作者社会化、职业化的有效途径提高新区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市总有关精神结合新区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塘沽、汉沽、大港共计27个街镇均可选聘一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开发、保税、高新区工会以2011年第一季度上报数选聘其他功能区工会根据工作需要可选聘一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第三条 选聘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部署要求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勇于创新善于实践乐于奉献。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会工作。
4、从事过党群工作熟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可优先聘用。
第四条 工作职责
1、在本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做好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熟悉掌握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基本情况负责推动基层工会组建工作吸纳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在内的职
工加入工会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文档资料做好基础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2、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单位建立平等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指导督促基层工会做好各项工作开展各项活动发挥应有作用。
4、指导督促基层单位依法收缴工会经费。
5、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任务。
第五条 选聘方法
1、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向社会公布选聘名额、选聘条件、选聘办法等有关事项按照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选拔录用。
2、择优聘用。塘沽、汉沽、大港、各功能区工会建立健全人才库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从事过党群工作、熟悉工会工作和劳动法律法规人员的基本情况由塘沽、汉沽、大港、各功能区工会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择优聘用。
3、选聘工作由塘沽、汉沽、大港、各功能区工会制定方案并负责实施选聘结束后及时将人员名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登记表》报新区总工会组织部备案。
第六条 聘用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专职从事工会工作不得抽调其从事与工会无关的工作。
第七条 工资待遇
1、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实得工资不得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
2、塘沽、汉沽、大港、各功能区工会、街镇工会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财政负担一定比例的支出。塘沽、汉沽、大港、各功能区聘用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薪酬由新区总工会及塘沽、汉沽、大港总工会和各功能区工会各负担一定比例。新区总工会组织部每半年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状况进行一次核查新区总工会财务部依据核查结果按季度拔付相关费用。
3、有关工作补贴、奖励和其他待遇由塘沽、汉沽、大港、各功能区工会和街镇工会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第八条 综合管理与考核
1、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作由塘沽、汉沽、大港、各功能区工会及所在街镇工会领导其工作情况由塘沽、汉沽、大港、各功能区工会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可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应解除聘用合同并报新区总工会组织部备案。
2、塘沽、汉沽、大港、各功能区工会及街镇工会应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因人而异按需施教不断提高社会化工作者队伍的能力与水平。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办法由新区总工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