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预测题_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8:12:0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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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预测题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一、出版专业基础

大题一:出版概论、近代出版历史

考试内容:1.我国出版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主要任;2.有关中华书局、三联书店的内容(成立100、80周年,著名的出版人:陆费逵、邹韬奋;出版物:《四部备要》、《辞海》、《生活周刊》等)

题型:审稿题、编加题。大题二:出版行政管理

考试内容:1.书号、刊号管;2.重大选题备案。

题型:案例分析题、审稿题、编加题。大题三:出版社经营管理

考试内容:1.出版社的图书质量管理。

题型:案例分析题、审稿题 大题四:著作权知识

考试内容:1.著作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2.出版单位的权利。

题型:审稿题、编加题。大题五: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

考试内容:1.著作权知识;2.重大选题备案;3.编辑出版的责任机制;4.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

题型:案例分析题。

二、出版专业实务

大题一:出版物选题策划

图书选题策划的内容。(审稿题,修改)大题二:图书编辑

编辑加工整理。(内容可能来自于本章或者是一般性文章)大题三:书刊整体设计

A.图书编辑:图书版心设计 B.期刊编辑:期刊版心设计 大题四:书刊校对

材料校对,校对题。大题五:出版物成本与定价、期刊出版

A.成本核算:计算题 B.期刊管理法规:案例题

说明:如果不会成本计算的可以做期刊出版法规的题。《著作权案例评析》精选(14个)

案例3(12-17)★★★

案例7(31-36)★★ 案例8(37-41)★★★

案例20(103-108)

★★★★★ 案例24(127-131)★★★★ 案例25(132-136)★★★★ 案例27(143-147)★★★★ 案例31(165-173)★★★★ 案例37(201-206)★★★ 案例45(242-247)★★★ 案例46(248-253)★★

案例49(266-272)★★★★ 案例68(370-376)★★ 案例69(377-381)★ 审稿题:

我国出版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促进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物质需求,提高国家文化硬实力。具体说来,有以下四点:

1.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它要求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宣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与时俱进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巩固马克思列宁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

2.传播和积累科学文化知识。出版工作既要致力于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也要致力于文艺作品和科研成果的创造和开拓。

3.弘扬中华文化。继承民族文化中的精华,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通过出版物宏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是出版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4.促进国际文化交流。我们即要在交流中积极吸收先进、科学、有益的东西,坚决抵制落后、愚昧、有害的东西,更要努力展示和弘扬我国文化建设的成就,不断提高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5.满足和提高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出版工作的根本任务。出版工作既要保障人民群众对出版物的基本要求,又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大力出版健康有益、形式多样、足以丰富和提高精神生活的优秀出版物。

在这方面,我国近代出版业中的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三联书店等给我们树立了优秀的榜样。比如夏瑞芳、张元济等创办的商务印书馆,编辑出版了《万国公报》(1904年创办)、《四部备要》、《古今图书集成》、《万有文库》等;陆费逵创办的中华书局在辛亥革命后迅速推出了“中华民国教科书”,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它还先后出版了《四部丛刊》、《丛书集成》、《新文化丛书》等,成为仅次于商务印书馆的第二大出版机构。生活书店1932年7月由邹韬奋等创办于上海,其前身是《大众生活》周刊社,1948年与新知书店、读书生活出版社在上海合并成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说明:在综合主观题的第66题中,“出版概论”和“编辑概论”总是轮流出题。2010年的大题是在“第一章出版概论”中的“出版要素和特殊性”;2011年的大题是在“第三章编辑概论”中的“编辑人员的能力和责任”。因此,2012年的大题应该落在“第一章出版概论”的“我国出版工作的主要任务”。另外今年是中华书局成立100周年、三联书店成立80周年,也许要应景。我在有错的地方设置了黑体,大家可以对照改错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连续四年出选题报告,2008年和2010年是审改选题报告,2009年和2011年是撰写选题报告。按此推论,今年也应该是审改选题报告。但是大家一时难以找到选题报告的合格样本,因此将2010年考试真题之66题及答案贴出来,按照参考答案对这个不完美的选题报告做修正,也许够合格了吧。这样肯定有助于大家对付今年的相关真题。

2010年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真题

66.审稿题:审读选题报告,按审稿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中存在的不妥或缺漏。(本题20分)

某出版社法律读物编辑室助理编辑张强撰写了一份图书选题报告交给编辑董萍。请你代董萍审核该选题报告,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退张强修改。

关于丛书《让法律走进大众生活》的选题报告

前不久,媒体报道我国表彰了一批长期致力于普法宣传的有功人士,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加强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我对相关背景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广大农民一般对法律懂得较少,惯于按老传统处事,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很多。为了向广大农民普及法律知识,特建议出版一套丛书,专门向广大农民普及法律知识。丛书将有助于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本丛书以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为读者对象,包括五种图书,涵盖民法(尤其突出婚姻家庭、经济合同、遗产继承等方面)、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主要法律领域。全套丛书采用案例加分析的体裁,通过对一些具体事件的细致分析,讲明法律知识。丛书中的每种书分别选择当前农村生活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30~40个。结合案例进行分析时,针对农民出于传统习惯而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作深入浅出的解释。

丛书中各书的篇幅不要求一致,每种大致上为13万~15万字。为使各书的厚度基本相等,有的采用正32开本,有的采用大32开本,均为骑马订装。考虑到广大农民的购买力现状,本丛书的售价应该比较低廉。为此,宜用定量为52克/米2的胶印书刊纸印制书心,用定量为80克/米2的书皮纸印制封面。正文采用疏排版式,案例部分用15级宋体字,讲解部分用15级黑体字。

目前图书市场上有不少法律知识读本,但大多是仅从理论上阐述法律的基本原理或解释法规条文,并且基本上都是笼统地以社会公众为读者对象,细分度不够。本书专门以农民为目标读者,并且所提及的事件与农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就较易为农民所接受。

本丛书拟请不久前荣获“杰出法学家”称号的埔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建明教授主编,并由其选择合适人员组成编写组。沈教授及其带领的教师团队近年来有多部学术著作出版,并擅长结合实际案例讲解法律知识,曾分别到各地作法律知识普及报告上百场次,受到广泛欢迎。由沈教授担纲并落实各书作者,一定能够编写出符合要求的书稿。

如果本选题能够列选,拟请作者在1个月内完成书稿并由主编对全套丛书统稿,出版社再用约半年时间进行审稿和编辑加工等,预计在明年春节前出版。丛书出版后,委托各地的新华书店发行,并多写些书评在报刊上发表。通过这样的营销方式,总销量估计能够达到3万册以上。

以上设想,如无不妥,请准予列选。

法律读物编辑室 张强

5月18日

参考答案

(1)书名不妥,图书内容面向农民,丛书名却突出“大众”。

(2)缺漏丛书中每种书的书名。

(3)同一套丛书中的每种书开本应该统一。(4)篇幅超过100面书页,不能采用骑马订装。

(5)考虑降低读者的经济负担,不宜采用疏排版式。

(6)作为正文主体文字之一的讲解部分,不能用黑体字。

(7)写作时间安排不当,每位作者需写作13万~15万字的书稿,且主编再须对全套丛书统稿,1个月时间相当仓促,难以保证书稿质量。

(8)营销方式过于单调。

(9)缺漏效益预测项目。

(10)落款缺漏年份。

2012年时事政治复习题(2011.8-2012.8)

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闭幕,颁发《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定》。其中内容包括:

2020年文化改革六大目标:第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良好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弘扬,公民素质明显提高;第二,适应人民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精品力作不断涌现;第三,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第四,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全面形成;第五,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充满活力、富有效率,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进一步完善;第六,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文化繁荣发展的人才保障更加有力。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

(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三)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四)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一)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发展现代传播体系。

(三)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

(四)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

2012年1月9日,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出席第二十五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时强调,各级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严把“五个关口”:导向关、印制关、进口关、市场关和网络出版关,完成好2012年所承担的各项“扫黄打非”任务。

2012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代表国务院作政府工作报告。他在2012年主要任务中指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2012年4月11日,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在京召开发扬“走转改”精神、深化“走转改”活动研讨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出在讲话中强调:用心走基层用情转作风用功改文风。

2012年5月23日,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胡锦涛指出,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文艺实践创造性地结合起来,是我们党领导文艺事业的经典文献。70年来,在《讲话》精神指引下,一代又一代文艺工作者自觉投身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实践,创作出一大批具有正确政治立场、深刻思想内涵、感人艺术魅力的优秀作品,推动文艺事业健康发展,为我国革命、建设、改革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

2012年6月26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主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承办的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以下简称“外交会议”)在京举办了闭幕式。历时7天的外交会议以正式签署《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为标志,在北京圆满落下帷幕。该条约填补了视听表演领域全面版权保护国际条约的空白,将永远载入世界知识产权史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加利特别指出,《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将使表演者能够以更大的信心应对数字化环境下的挑战,其影响是深远的。

2012年7月2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1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中提出4点希望,第一,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二,努力维护基本法的权威。第三,努力提升竞争力。第四,努力加强人才培养。

在三联书店创建80周年之际,胡锦涛总书记致信祝贺三联书店创建80周年。他指出,80年来,三联书店始终秉持爱国进步立场,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编辑出版了一大批优秀图书和刊物,赢得了一大批忠实读者,为传播先进思想、弘扬优秀文化、促进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经历了从2005年试点到2007年正式实施,从2009年全面加速到2012年提前完成,农家书屋工程破解了农民“买书难、借书难、读书难”的问题。几年来,全国共投入资金180亿元,建设60余万个农家书屋,亿万农民受益,使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

2012年7月23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

在谈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时,胡锦涛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战略抉择。全党同志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执行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扎扎实实抓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等战略任务的贯彻落实,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增强长期发展后劲。

在谈到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时,胡锦涛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我们党把握时代和形势发展变化、积极回应各族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

《著作权案例评析》之案例八:注意与著作权保护相关的时间条件

2008年12月12日,作者C将其作品《农村经济改革探索》(以下简称《改革探索》)发表于甲期刊,但他没有附带发表禁止转载、摘编的声明。2008年12月20日,C与文化发展企业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与《改革与探索》一文相关的著作权权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届满之日止,均转让给乙公司。

2009年7月28日,经营有偿性网络传播业务的丙公司在其网站上全文转载了《改革探索》,并在文章结尾处注明了C的姓名和标明“本文来源:甲期刊”,但事后一直未向任何人支付报酬。

2009年6月16日,乙公司与从事版权代理业务的丁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将其享有的《改革探索》一文的所有著作权权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届满之日止,一并转让给丁公司。2009年11月,丁公司许可戊出版社将该文编入《农村改革论坛》一书,并嘱后者在文下署名“丁公司”,理由是它才是该文的著作权人,戊出版社觉得有理,同意照办。2011年8月,丁公司发现丙公司在其网站上登载《改革探索》一文后,于同年9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丁公司认为,丙公司转载涉案文章的行为侵犯了丁公司享有的著作权权利。

丙公司在法庭上承认从甲网站转载了《改革探索》一文,但又辩称:丙公司在转载时已注明了出处和作者,而作者本人并未声明该文不得转载,所以不构成侵权。C才是该文的著作权人,丁公司没有起诉的权利。

而与此同时,作者C又把丁公司和戊出版社告上了法庭。丁公司认为自己是该文的著作权人,作者C已经丧失了所有著作权权利,无权起诉自己。

问:

1.丙公司可否不经许可转载《改革探索》一文,为什么? 2.丁公司的起诉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为什么?

3.丁公司可否把该文授权给戊出版社编辑出版,为什么?它对拥有的权利可以如何处置?

4.丁公司是否侵犯了作者C的权利,为什么? 5.戊出版社是否侵犯了作者C的权利,为什么? 6.著作权转让与许可使用有什么不同?

案例八修订版之参考答案

案例八之修订版公布之后不到两小时,OWEN学友就上传了答案,基本答对了。在此基础上,我做出了答案,供大家参考。今天是国庆假期的最后一天了,复习的整块时间也几乎没有了。如果想明年的国庆假期过得好的话,今年就得努力通过。抓住最后的一周,努力冲刺啊!

1.丙公司可否不经许可转载《改革探索》一文,为什么?

答:不可。按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法定许可的转载、摘编只限于纸质报刊之间,丙公司转载《改革探索》一文的行为是网站转载纸质期刊的内容,不属于法定许可。

2.丁公司的起诉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为什么? 答:未超过。法律规定,著作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计算。丁公司发现丙公司侵权的时间是在2011年8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是在2011年9月,只过了两个月。

3.丁公司可否把该文授权给戊出版社编辑出版,为什么?它对拥有的权利可以如何处置?

答:可以。作为该文的受让人也是著作权人,丁公司从乙公司得到著作权后,可以许可戊出版社将该文编入《农村改革论坛》出版。丁公司不仅自己可以使用作品,也可以将所获得的权利再转让给他人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并且无须取得原著作人的同意。

4.丁公司是否侵犯了作者C的权利,为什么?

答:侵犯。丁公司虽然获得了《改革探索》一文的著作权权利,但并不包含署名权等四项人身权,因此在涉案作品文下署名“丁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作者C的署名权。

5.戊出版社是否侵犯了作者C的权利,为什么?

答:戊出版社侵犯了作者C的署名权,丁公司受让的著作权权利中不包含署名权等四项人身权。在本案中,戊出版社没有尽到合理注意的义务。6.著作权转让与许可使用有什么不同?

答:(1)许可使用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仅仅是使用权的暂时转移。被许可人不能成为著作权主体。转让则不同,受让人取得的是所有权,可以成为著作权主体。转让一般是无时限的。

(2)被许可人只能按照许可使用合同约定的方式、地域范围和期限使用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能将其获得的使用权再许可第三人使用。受让人不仅自己可以使用作品,也可以将所获得的权利再转让给他人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并且无须取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

(3)被许可人取得的如果是非专有使用权,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转让则不同,任何受让人对侵犯其财产权的侵权人均可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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