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P11 工会程序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会组建操作程序”。
工会监督与维权程序SA8000-SOP-01
11.目的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服务等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依法监督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员工合法权益的维护、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3.术语和定义
工会劳动保护:指采取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工程技术措施,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
全与健康。
劳动争议(又称为劳动纠纷):它是指劳动者或其团体与用人单位或团体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
所发生的争议。
三同时:一切生产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职责:
4.1 公司工会主席:负责履行工会职能,组织开展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搞好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2 公司工会:依法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负责进行平等协商,做好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宣传贯彻《工会法》、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定期监督检查劳动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参与职工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的调查处理工作。
4.3 行政部:负责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的订立,保证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权益的落实;做好本劳
动保护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上报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和信息交流反馈。
4.4 安全办:负责制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4.5 安全办:负责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体检,并组织实施。
5.工作程序
5.1 参与、协商和沟通
工会依照《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条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1.1 参与企业有关劳动合同的签定过程
工会依法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招录职工,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
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企业制定和修改劳动合同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
企业用工必须以书面劳动合同形式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在职工上岗前
订立。
工会在劳动合同的签定过程中就企业用工、劳动关系确立、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
息时间、职业健康安全、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事项,与企业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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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工会应参与企业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方案的制定。
5.1.3 工会应参与职工因工伤亡和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负责开展、组织职工群众对本单位职
业病的预防工作,实行群众监督。
5.1.4 劳动争议与调解
公司工会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指导基层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
议,并收集所发生的劳动争议的原始材料及调解处理结果,呈报上级并存档。
5.2 教育、宣传和协助
5.2.1 公司工会每年组织工会代表(含兼职)进行一次劳动保护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记
录。
5.2.2 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女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劳动保护知识
教育,每年组织一次有关知识讲座或培训,并做好记录。
5.2.3 公司工会协助行政部、安全办开展各类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群众性预防活动。
5.3 监督和检查
5.3.1 监督和检查的范围:本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
环境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进工程三同时落实情况;劳保用品发放、职工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治、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落实情况。
5.3.2 公司工会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颁布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的通知,根
据公司生产工艺情况,制定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制,并监督落实情况。
5.3.3 公司成立以安全办主导,各部门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5.3.4 公司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定期对项目经理部(分公司)进行抽查,对于不符合事
项进行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
5.3.5 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按照《劳动法》、《工会法》、《妇女儿童权益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女职工在孕期、经期、产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与身体不适的作业、夜间严禁
安排值班。
5.4 维护和监督整改
5.4.1 制止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会有权对公司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有权制止企业不提供劳动保护条件、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
利益等情况。
5.4.2 对违反法律法规、不符合劳动安全健康标准的问题,工会应提出整改意见或要求企业限
期解决。
5.4.3 工会信息按“信息交流程序”规定及时收集、交流,做好交流记录,上传下达,需要时
代表员工与公司分管领导进行协商。
5.4.4 工会通过员工代表会会议(简称:职代会)、不定期的员工座谈会或以其他形式(如问卷
等),组织员工参与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协商与交流,就作业场所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的改善、危害因素及其控制、影响作业场所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的任何变化,对体系运行的管理和相关问题进行协商与沟通,对职代会和员工的建议由相关人员予以记录,并责成有关部门处理。
5.4.5 在公司召开职代会期间,职工代表针对公司改革、生产经营、生活福利、劳动保护、职
业病防治等方面情况提出提案,由公司职代会提案工作小组整理、归纳后,提交公司高层批示,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落实。提案落实情况应在下次职代会上报告反馈。
5.4.6 发生伤亡事故,工会应协助行政进行调查处理,并即时上报上级工会。
5.4.7 对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各级劳动保护组织要积极参与,坚持“四不
放过”原则。
5.4.8 对轻伤事故由所发生单位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
上报公司工会备案。
5.4.9 工会应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
及时报告,并监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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