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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公路分局收费公路管理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收费管理与考核,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展示“窗口”行业形象,根据《甘肃省公路局二级收费公路规范化管理办法》、《甘肃省收费公路管理考核办法》、《甘肃省局管二级收费公路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张掖公路分局劳动用工及工资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应于全处职工各个不同工作岗位的日常行为。
第二章
考核范围和原则
第三条
考核的范围:收费处对三室一队(综合办公室、财务票据室、综合业务室、稽查队)、四个收费站(黑河桥、太平堡、党寨、民乐)进行考核。
第四条
考核原则: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量化与整体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五条
收费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处领导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各收费站站长参加,并相互交流考核。主要负责对机关各部室(队)、收费站工作的具体考核。收费站的考核工作,具体由站长及各班班长负责,主要考核本站、本班的每个职工。各部室(队)负责人完成所属部门人员的考核,呈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审定。
第六条 考核方式:每月由各班、站、队、室分别组织各自范围内的考核,站、队、室负责人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考核结果报综合业务室汇总,综合办公室、综合业务室、财务室将各部门的考核情况审核汇总后,并提出考核意见,提交考核小组进行最终核定。监控稽查原始资料和记录作为效益工资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监控稽查发现的问题扣责任人相应考核得分。考核领导小组要加大检查抽查力度,每月对各站、队、室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将检查抽查情况作为重要考核依据。
第七条
考核工作中,各班、站、队、室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和办法为标准,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违规必究。收费处考核小组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方式进行督查,对在考核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将视情况予以追究各班站队室负责人的责任,并扣减负责人考核得分5分。
第八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每月考核总分100分,考核得分按比例换算成绩效工资得分,与当月绩效工资挂钩。
第四章
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第九条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奖勤罚懒,增强效益意识,收费处提出资金为广大职工增加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来源:一是从每个职工的工资中提取200元。二是收费处为每个职工增加200元。两项合计400元为绩效浮动工资。
第十条
绩效工资考核实行评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收费任务考评占50分,规范化管理项目考评占50分,两项得分相加为综合得分,考核评分上不封顶,下至扣完为止。绩效工资的计算:当月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且收费任务完成的,发给全额绩效工资;考核得分95分以下每低1分,扣减绩效工资40元;收费任务每低1%,扣减绩效工资10元。
第十一条
收费处机关管理人员及其他没有直接参与一线收费的监控员、驾驶员、稽查队人员按照全处四个收费站收费任务平均值进行考评,计算绩效工资。收费站站长和炊事员的绩效工资与该站当月实际完成任务相挂钩。
第五章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共同考核项目:
第十二条
收费任务50分:根据省局下达的收费任务在年初进行分解,并与各收费站签订《目标责任书》。根据《目标责任书》按月将收费任务分解到收费班组,根据当月通行费征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当月完成收费任务的得满分,当月完不成收费任务的,每低2%扣0.5分;当月超额完成收费任务每超过2%加0.5分,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
规范化管理50分:包括职工学习、团结协作、劳动纪律、组织纪律、形象规范、行为规范、劳动安全、岗位履职等内容。违反本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考核小组根据不同情节实行,对本细则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由考核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学习:全处职工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做好学习记录,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大声喧哗,自觉关闭手机,不得在学习时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按时上交学习笔记接受查阅。以上违反一次(项)扣2分。有病、有事必须请假,并填写请假条,由党支部书记审批,并按病事假对待。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会议的,按旷工论处。
(二)团结协作:全体职工应积极营造敬业、爱岗、和谐、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职工之间不得吵架、斗殴,每发生吵架一次,扣当事人考核得分2分;滋事打架,每人扣5分,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重罚,造成人身伤害后果,被上级点名批评者,由处务会作出行政处理或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劳动纪律:遵守各项劳动纪律,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工作时间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溜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2分。一个工作日迟到、早退和脱岗累计超过30分钟按事假对待,超过60分钟按旷工对待。
2、职工有事必须请假。批假权限:职工请假1天由站长批准,并向分管领导汇报;1天以上,站长加注意见后,由分管领导审批;机关管理人员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职工5天以上(包括5天)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及交费凭证。职工到假前一天必须到综合业务室销假。另外,职工5天以内的病假,白班每请一天扣1分,夜班每请一天扣2分;事假1至2天,每天扣3分。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的,每次扣2分。职工旷工1天,事假3天,病假5天者不享受当月400元绩效工资;职工请探亲假、婚假(3天婚假除外)当月不享受400元绩效工资;职工请公休假当月不享受200元绩效工资。
3、未经站长和监控室同意擅自换岗、替岗,发现一次双方各扣1分。各收费站人员不得私自调班,如需调班必须填写《站内临时调班申请单》,由站长签注意见后方可调班,并将申请单及时交到综合业务室,违反一次扣1分。职工不得连续替岗,每月替岗不得超过3天(包括3天),超过3天者按事假对待。
4、严禁酒后上岗,如发生酒后上岗者,扣其当月400元绩效工资。同时,班站长必须劝其离岗,班站长未劝其离岗,扣班站长考核得分10分。
5、上班期间不允许携带私款,违反一次扣2分。
6、收费人员在岗期间严禁打盹和睡岗,时间在10分钟以内视为打盹,10分钟以上视为睡岗;打盹一次扣1分;睡岗一次扣10分。
7、严禁在收费站区(收费亭、收费广场、车道等,以下同)和监控室抽烟、进食、更衣、化妆、看书、看报、会友、串岗、脱岗、聊天、打闹、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其中一项扣2分。
(四)组织纪律:对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调整的人员,每发生一次扣5分。拒不上班者,进行停工学习,无故不参加停工学习的,按旷工处理,旷工累计超过7天,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并报请上级组织给予处理。
(五)设施(成本)管理:要爱护公共设施,妥善保管本站(部门)主要材料设施,不得私用滥用,对损坏、丢失设施,相关责任人要按原价赔偿。交接班时对收费岛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因交班不认真,责任分不清,不能说明是哪个班损坏设备、设施的,最终发现在哪个班的相应扣减哪个班班长考核得分3分,班员1分。收费站要节约用电、煤等,同等条件下成本过高要适当扣减站长考核得分。工作人员在岗期间,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造成设施损坏或事故的,除修复赔偿相应损失外,每次扣5分。对重要设备损坏的由收费处做出处理意见。
(六)形象规范:包括仪容礼仪、语言礼仪、仪态礼仪和着装礼仪。
1、仪容礼仪:收费处全体职工在上班期间应当统一着装、穿戴整洁,统一穿黑皮鞋,不准穿拖鞋,不准袖手、插兜或勾肩搭背、嬉笑打闹,不准披衣敞怀。女同志要统一发型,工作时一律不准戴首饰、围巾,不得染彩发、烫发、不得化浓妆,男同志不准剃光头、蓄长发、留胡须、鬓角和戴墨镜。违反其中一项扣1分。
2、语言礼仪:收费人员在收费过程中要使用普通话唱收唱付,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文明用语使用要亲切、流畅、完整、规范,并做到咬字清晰、声音响亮、语速适中。要提倡委屈服务,解答问题要耐心细致,尽最大努力为司乘人员排忧解难。在遇到重大的节假日、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要使用相应的问候语。违反其中一项扣2分。
3、仪态礼仪:收费人员工作期间应保持仪态端庄,面带微笑、风纪严整、举止文明,并做到站立时端正、落座时坐姿良好、行走时步幅适当,敬礼时动作标准。当车辆行驶至车道位置时,身体向左转倾斜,面向司机,面带微笑,表情自然,手心向下,五指并拢,行招手礼,示意车辆停驶缴费。当车辆缴费后离开时,将票据于零钱同时交于司机,手心向上,五指并拢,微斜,行送行礼。招手礼、送行礼要做到自然、真实、有亲和力,面带微笑,显示出喜悦、热情的心情,营造融洽、和谐的收费氛围。收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仪态礼仪不好,不做手势礼仪或做的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
4、着装礼仪:全体职工根据收费处统一安排更换制服。严禁制服与便装混穿、不同季节制服混穿;着装时按规定挂牌上岗、徽章齐全,位置正确、端正;收费人员非工作时间应着便装,严禁着标志服到经营性娱乐场所活动;严禁将制服、标志服、证件转借他人;稽查、治安人员在收费区域值勤时,必须头戴钢盔,着反光背心,先敬礼后纠章。违反其中一项扣2分。
以上考核项目,违反其中一项,除扣除当事人考核得分外,并扣除当班班长考核得分2分,站长1分。
(七)行为规范 :收费处机关人员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自觉接受社会和职工监督。收费人员要严格执行通行费征收标准,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规章制度,做到应征不免,应免不征。工作期间做到业务熟练,热情服务,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展示收费人员的工作形象。积极协助处理收费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微机售票过程中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爱护公物,保持微机售票设备的完好和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正确使用挡车栏杆,严格执行一车一杆、一车一票制。违反其中一项扣2分。
(八)环境卫生:收费处各项基础设施符合规定且运行良好,各种标志标牌、安全消防设备齐全,站容站貌整洁,站区环境干净,道路畅通,无违规广告和商业摊点,各项记录齐全完整。管理处机关、收费站按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监控室、办公室、会议室、厨房、卫生间及公共场所,要经常保持干净整洁,用品摆放有序,窗明几净。收费站要经常保持收费广场和收费站环境卫生,票亭、安全岛随时清洗。以上一项做不好,扣站长考核得分3分,扣班长考核得分2分,其他人员扣1分。
(九)劳动安全:收费处、各收费站要及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早防止、早消除;职工积极参加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活动,自觉遵守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收费人员处理违章和逃缴通行费车辆时,不得抓、靠车辆和在车前强行挡车;不准在车道内滞留,横穿车道,不准私自改动和乱动用电设备;财务室、档案室、锅炉房、监控系统、机电系统、公务用车、挡车器、发电机等重点部位和主要设施要加强管理。收费员因操作失误,损坏栏杆或过往车辆者,照价赔偿。以上一项做不到或做的不好每次扣当事人考核得分2分,情节严重者记违纪一次,并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
(十)实行零投诉制度,凡被司机投诉,并被查实属于本处职工责任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对投诉无记录和处理结果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个人考核项目:
(十一)岗位履职:全处职工按照各岗位工作职责分别确定。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考核小组根据不同情节实行定性考核,对本办法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由考核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综合办公室:做好收费处党、政、工、团各类文件的起草、收发、传阅、归档工作,各类资料上传下达要及时,督促落实要到位,保证质量,突出绩效;抓好全处人员的学习教育等日常性工作;抓好机关的治安管理和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好各类集体活动;抓好车机管理和各类办公用品的购置、劳保发放等工作;抓好劳动工资、宣传报道、来人接待等工作,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被上级点名批评的,每次扣10分。
2、财务票据室:抓好财务管理,监督财务、收费站的票、款、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行业规定;认真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和本处财务管理细则;监督本处执行财务纪律,财务制度,审核办理相关财务事宜,严格执行财务报销一支笔规定,合理使用各项经费;每月进行经济分析,向主管领导反馈财务执行情况及收支情况;搞好固定资产、工资核算,成本核算、成本结算、稽核等工作;及时核对各种帐表,整理装订会计凭证,准确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妥善保管会计档案;严格票据的领用、支出、缴销工作,妥善保管票据资料及库存票证;数据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许泄露;做好收费站业务指导,按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处领导报送通行费收入月报表及票据使用情况报表;及时向收费员通知长短款情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负责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空白支票和有关印章的保管,报销的各种发票,必须签字齐全;按时发放工资;杜绝坐支通行费、私设小金库。以上一项做不到或做的不好每次扣5分。发生经济损失或影响单位声誉,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理。除特殊原因外,工资核算必须按时完成,不得推迟发放工资,违反一次扣当事人考核得分3分,每推迟一天加扣1分。票管人员要严格票据规范使用程序,做好票据清领、钱款验收、票据安全管理,相关资料报送,日记台帐管理、签字等工作,未及时清领、验收、上报、整理、签字等的每一次(项)扣2分。票管员私自处理长短款,隐瞒长短款行为,除按长短款行为处罚处,每发现一次扣20分。
3、综合业务室:依照年度收费任务制定全年目标责任书,下达月、季计划并检查验收落实情况;认真负责出工出勤的统计和效益工资、加班工资、误餐补贴的核算;根据全处职工工作情况排班轮班,定期安排班次运行表,做到公正合理;经常下站检查收费路段养护质量,发现路面病害及时登记,并向有关部门汇报,督促养护收费路段单位每月报送统计报表和月报表,填制各类统计台帐,向处领导提供准确数据,以上一项做不到或做的不好每次扣3分。及时报送各类报表,每迟报一次扣当事人考核得分5分。发生经济损失或影响单位声誉,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4、收费站站长: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注意培养团队精神,团结带领收费站的所有人员敬业爱岗、勤奋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落实岗位纪律,监督各岗位严格规范操作,及时督促当班工作人员开通所有车道,保证车辆快速通行,不得有压车、堵车现象;及时处理本站意外事件,并同时反馈和汇报工作;加强对本站人员的考核,认真负责交接班工作,做好当班收费人员交款、填写表(单)及票箱存放的跟班督促工作;审核并按时上报考勤表和《职工绩效考核评分表》、伙食统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不得虚填冒报漏报错报;做好本站人员、票据、票款、设施的安全工作,尤其对一些安全隐患较多的部位和环节要及时检查,提醒各岗位按操作规程操作,确保本站职工无重大违纪和责任事故。以上一项做不到或做的不好每次扣5分,发生经济损失或影响单位声誉,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理。加强对炊事人员的管理,凡炊事员被职工反映不按时上下班、饭菜质量不高,引起就餐人员不满的,每发生一次扣站长考核得分1分。
5、收费班长:随班收费,督促本班人员按时上、下班,规范交接班,按规定着装,对违反岗位纪律的人和事要及时制止。要严格督促本班人员按规定执行收费各项规定。当班班长出现特殊情况未记录或未处理完,未向下班次交接清楚的扣2分,当班人员没有做到上传下达,对布置工作不落实、不检查、不监督的扣2分,发生特殊情况时,不向司乘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而产生矛盾纠纷的扣5分,当班班长班内成员出现矛盾纠纷,未能及时调解,又未向站长报告的扣2分,不按规定准确填写考勤表、考核表、工作记录及其他资料记录,或不按时上交各类记录每次扣2分。加强对炊事人员的监督,擅自做主让炊事人员迟到、早退、饭菜质量不高,引起就餐人员不满的,每发生一次扣班长考核得分1分。
6、收费员:
(1)交接班不按工作流程或交接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时交接班,造成中间短暂空岗者,视责任情况每迟到或早退2分钟,扣责任人1分,属于当班班长或站长责任的扣班长或站长的考核得分3分。
(2)《交接班记录》、《逃费车辆记录》等各种记录不完整,不清晰,或未按规定进行当面交接工作,设施损坏无记录,无处理意见,交接不清,一项扣5分,并负责赔偿损坏设施。
(3)抵触监控、稽查或考核人员的稽查,耍态度、顶撞检查人员的一次扣3分。
(4)当班人员在岗期间,保证车辆快速通行,正常情况下不得有堵车现象,不得无故随意关闭车道,确需关闭车道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违反一次扣3分;正常情况堵车不得超过10分钟,处置不力每超过10分钟加扣2分。
(5)利用工作之便索要司乘人员财物,除按要求全部退还外,发现一次扣10分。
(6)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收费票亭,违反一次,各扣当班责任人和班长考核得分2分。
(7)收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和遮挡监控探头,有意移动打印机、键盘、钱箱、废票箱不在监控范围内,因打扫卫生和其余工作确需移动,须报监控室,违反一次扣10分。
(8)当班收费员向监控人员询问实时收费金额的,按扰乱正常收费秩序和舞弊处理,发现一次,每人每次扣10分。
(9)上班期间清点通行费或不按规定先交款后核对报表的扣5分。
(10)对冲卡逃费车辆不理睬、不记录、不及时报告班长和监控员的扣3分。
(11)对收费政策和业务知识不熟悉,向司机解释或解答错误,造成一定后果的扣5分。
(12)收费员未按正常操作流程上班,登录错误或上错班次造成无法班结的一次扣2分。
(13)收费人员下班交款时发现长短款,长款全部上缴,短款由收费人员补足,每月长短款3元以下累计3次(含3次)扣考核得分1分,3次以上每次扣1分;4-9元一次扣减考核得分1分,10元以上一次扣减考核得分2分;当月发生长短款,不论金额大小,给予长短款总额2倍的罚款。收费处抽查时发现长短款者,给予票面金额10倍的处罚,并扣5分。
(14)司乘人员交款不要票,收费员不撕票,不按规定程序处理,售卖、使用废票和非法票据,形成作弊事实的,按贪污论处,除给予事实金额10倍经济处罚外,并由处务会研究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5)未经班长、监控允许,收费员代替他人售票,双方各扣3分。
(16)对司机不要的弃票、废票应及时回收,加盖作废章,放入废票箱,不得以各种理由收集废票、弃票,违反一次扣5分;未经管理处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在过期票据上盖章,打印日期,违反一次扣10分。
(17)对过往车辆不得先放行后缴费,确有特殊原因的车辆,确需放行时,值班站长、当班人员应及时报监控室并经值班领导同意后放行,未经同意,私自放行一次,除补齐该车的通行费额外,视情况对责任人扣5分。
(18)岗位责任性不强,判断车型失误,又不进行验证,造成通行费流失,除足额补交该车通行费外扣5分。
(19)严格执行票据、票款,清领、上交报表台帐、日记帐签字等作业程序,违反一次扣2分。
(20)严格执行收费操作流程,操作失误,造成吨位与票据不符、大吨小票和小吨大票现象,应及时汇报监控室,监控员对废票(包括低解票)的核销严格把关,严格按票据核销程序,不允许私自处理,违反一次扣3分。
(21)擅自扩大减(免)费范围,每发现一次除责任人按车型或吨位补足减免票款数额外,扣5分。
(22)收费人员正常用餐时间为20分钟,除正常用餐外,在站长、监控人员的允许下,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15分钟以上每超过1分钟扣1分。
(23)上、下岗不按规定列队,或在列队中不听从指挥、做小动作或说话闲聊的扣2分。
(24)不及时把收费现场的突发事件上报给分管领导和监控员的扣2分,造成后果的扣10分。
7、治安员:
(1)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着装整齐,挂证上岗,上岗时,必须在安全岛站立值勤、疏导交通,指挥车辆时不准背手、戴墨镜、插兜或两手在胸前交叉抱肘和靠坐收费亭、护栏、安全岛,违纪一次扣1分。
(2)治安人员在执勤中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违纪一次扣1分。
(3)发生收费纠纷时治安人员要及时上前配合收费人员的工作。首先上前敬礼,做好查证和解释说明工作,妥善处理。如因相关收费政策不熟、解释不清或态度生硬,违纪一次扣2分,引发群体事件的,另行处理。
(4)做好当班的安全治安工作,维护本班次的收费秩序,保持车道畅通,无特殊情况不得压车、堵道。搞好规定的区域卫生及票房环境卫生和器材设备管理。违纪一次扣1分。
(5)治安员不服从班长工作安排,不配合班长处理特殊情况,对损坏的设施不闻不问,对违章行为不教育加以制止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
(6)当班期间治安长时间坐在票亭内,不定期巡视广场,不及时疏导站区内停靠的车辆和闲杂人员每发现一次扣2分。
(7)治安人员不协助收费员工作,未经同意放行不符合减免车辆通行,没有维护收费站财产或值班人员安全,下班后不监督护送本班次收费员缴款的扣5分。
(8)做好本班次逃费、抗费、损坏设施等违章车辆的应急处理,处理结果登记清楚。对本班无法处理的重大事件应及时报告站长或处领导;做好本班次站房设施、设备、财产的管理,确保不损坏、不丢失,并做好交接设备、财产移交记录,负责收费广场方面的卫生。以上一项做不到或做的不好每次扣5分,发生经济损失或影响单位声誉,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8、稽查队:
(1)认真执行公路通行费征收有关法律法规,对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政管理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精通收费业务,严格办案程序,认真调查取证,违反一次扣相关责任人考核得分3分,情节严重者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2)经常分析收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定稽查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收费漏洞,以上一项做不到或做的不好每次扣稽查队负责人考核得分5分。
(3)严格依据法律条文和有关规定对逃费、抗费、损坏设施的车辆进行处理,案件处理要做到执法程序规范、法律文书资料健全、票据使用规范,违反一次扣3分,情节严重者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4)做好收费稽查业务的各项记录、整理和归档工作,建立收费稽查档案,以上一项做不到或做的不好的每次扣相关责任人考核得分5分,并扣稽查队负责人考核得分3分。
(5)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处职工上岗期间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文明服务等工作情况进行稽查,并详细登记稽查情况,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指出,并提出处理意见,交收费处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以上一项做不到或做的不好每次扣稽查队负责人考核得分5分,相关责任人3分。
(6)稽查人员在岗期间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杜绝违反程序、态度蛮横、违规押车扣证和追赶车辆,以上一项做不到或做的不好每次扣考核得分5分。
(7)积极协调处理各收费站发生的逃费、漏费、抗费及其他突发事件,并做好各收费站安全、路产设施的检查、维修、建帐登记,确保设施无丢失损坏,以上一项做不到或做的不好每次扣稽查队负责人考核得分5分,相关责任人3分。
(8)发生经济损失或影响单位声誉,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9、中心监控室:
(1)监控人员要严格履行监控管理规定,认真做好监控记录,对监控过程敷衍塞责,表述不清,内容含糊,违反其中一项扣2分。因监控记录不齐全,不详实,造成工作被动的一次扣3分。
(2)监控人员与收费人员合伙、串通舞弊,同谋私放人情车和降低车型标准的,收费员除补交通行费差额外,双方人均扣5分,造成一定影响的,作待岗处理或调离监控岗位。
(3)对于业务能力不强,监控不力,不及时传达业务通知、漏传或错传,不能合理进行政策解释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的,每发现一次一项扣2分。
(4)对于收费人员的仪容仪表、证件佩戴、设备使用、交接班程序、坐立姿势、文明用语、招手礼、唱收唱付、微笑服务、政策宣传等出现不规范行为,监控人员不能及时提醒、纠正、警告和制止的,每发现一次一项扣2分。
(5)监控人员发现收费人员有严重违纪行为,不记录,不报告,或对违纪行为有意淡化,有包庇或隐瞒收费员舞弊行为、与收费员负有同等责任外,另扣5分,情节严重的调离监控岗位。
(6)收费人员发生打盹或睡岗,监控人员未及时给予警示制止,监控人员负有同等连带责任,另扣2分。
(7)监控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未经领导批准,不填写监控资料调阅审批单,擅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内容的,每次扣5分。
(8)监控人员发现收费员判断车型有误,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应及时警告或提醒收费人员,违反一次扣1分。
(9)监控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技术,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监控设备,监控人员上班前不按要求检查或巡检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未及时报修、交接记录不全的扣2分,不正确使用机房设备,随意切断电源,不维护设备安全的扣5分。
(10)对当班次录像、录音未检查的扣2分。
(11)在收费现场发生特殊情况,收费系统运行期间如发生停电事故,网络故障等现象,应立即做好跟踪录像和采取应急措施,并对上述情况做好详细记录,违反一次一项扣3分,发生经济损失或影响单位声誉,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12)监控人员上班期间打盹、睡觉、闲聊、看报刊杂志、吃零食、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一项扣2分。
(13)工作时无特殊原因随意走出监控室,离岗时间超过15分钟的,每超2分钟扣1分。
(14)准确及时打印上一班次各车道的收入日报表,保持报表清晰、规范,及时上报监控室负责人审核,签字齐全;及时做好废、弃票登记处理工作,违反一次一项扣1分。
10、驾驶员:驾驶人员要严格执行出车审批制,未经分管领导允许,私自出车,除补齐车机台班费用外,一次扣10分;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对屡教不改者调离驾驶岗位或待岗处理。严禁驾驶人员在岗期间饮酒和酒后驾车,违反一次除有关规定处理外,每次扣10分;影响工作的,按旷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其责任,并调离驾驶岗位。驾驶人员除因公出车外,必须在值班室待命,坚守工作岗位,无故脱岗、离岗、缺岗,违反一项扣3分。
11、炊事员:认真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搞好食堂和个人卫生,保管好食堂设施、用品、做到完好无损;努力提高个人素质和烹调水平,保证饭菜多样化,达到让职工满意。以上一项做不到或做的不好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调离岗位。坚决杜绝雇人替岗、顶岗,每发现顶岗一次扣10分,雇人替岗一次扣20分,并调离炊事员岗位。
第十四条
其他工作:积极完成处领导、站、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一次做不到扣2分。
第六章
考核处罚
第十五条
被省局、分局检查通报的,按此考核办法进行加倍处罚。
第十六条
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与人员考核、年终奖金及先进评选相结合。同时,按照《甘肃省二级收费公路规范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奖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在实施过程中逐步补充完善,按会议研究结果为准。
第十八条 本细则如与上级有关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按上级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原下发的《收费公路管理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张路收费[2010]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