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所需附具材料目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所需附具材料目录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用地单位提供,原件1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使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资金的似安排情况,矿山项目还需包括土地复垦资金的按安排情况(用地单位提供,原件1份);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项目备案批准文件或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文件(用地单位提供,原件或复印件1份);
4、州(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项目用地预审的初审意见(国土部门提供,原件1份);
5、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需附补充耕地的措施,补充耕地措施必须明确委托开垦耕地的单位及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标准(用地单位提供,原件1份);
6、经批准的行业规划(用地单位提供,原件或复印件1份);
7、建设项目的平面布置图(用地单位提供,原件1份,加盖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公章);
8、注明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土地利用现状图(用地单位配合国土部门提供,1份,数字化彩图或扫描彩图,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须盖州、县两级国土部门公章,制作图件时要按照保密的相关要求);
9、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单位提供,原件或复印件1份);
10、属于《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还需附a.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b.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评审意见及专家签字名单;c.修改规划的听证会纪要(用地单位提供,原件1份);
11、凡涉及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修建公路铁路和兴修水利设施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破坏的,需附土地复垦方案;如果不占用临时用地的,出具证明材料(用地单位提供,原件1份);
12、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用地单位提供,原件1份);
13、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用地单位提供,原件1份);
14、项目用地的权属基本情况材料(用地单位配合国土部门提供,原件1份);
15、建设用地报批执法监察现场踏勘报告表(用地单位配合国土部门提供,原件1份);
16、其他相关材料。
注: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可不提交前款第12、13项材料。省级2
预审项目需提供相同材料三份,州级预审项目需提供相同材料两份,县级预审项目需提供材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