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或者架设埋设管(杆)线_利用桥梁穿越公路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7:59:2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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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或者架设埋设管(杆)线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利用桥梁穿越公路”。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司改线的建设工程

办理规程

一、法定依据

《公路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二、办理范围

全区境内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司改线的建设工程。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区交通局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申请书包括:(1)主要理由;(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3)安全保障措施;(4)施工期限;(5)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区交通局审核提报材料、现场勘查:(1)符合条件的,上报市交通局,经市交通局现场勘查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发放许可证,存档备案。(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办理。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工程办理流程图申请人申请人提出申请审查提报材料初步现场勘查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退还申请人符合条件上报市交通局审查提报材料现场勘查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退还申请人符合条件办理、发证、备案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或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办理工作规程

一、法定依据

《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办理范围

全区境内县乡公路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或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的建设工程。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区交通局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申请书包括:(1)主要理由;(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界桩的距离);(3)安全保障措施;(4)施工期限;(5)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区交通局审核提报材料、现场勘查:(1)符合条件的,上报市交通局,经市交通局现场勘查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发放许可证,存档备案。(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办理。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或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办理工作流程图申请人申请人提出申请审查提报材料初步现场勘查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退还申请人符合条件上报市交通局审查提报材料现场勘查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退还申请人符合条件办理、发证、备案

跨超限运输和损害公路路面的车辆、机具行驶办

理工作规程

一、法定依据

《公路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和交通部制定的《超限运输车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规定。

二、办理范围

全区县乡公路超限运输和损害公路路面的车辆、机具行驶事宜。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区交通局提交申请书和车辆或机具的行驶证件。损害公路路面的车辆、机具行驶申请书包括:(1)主要理由;(2)行驶路线及时间;(3)行驶采取的防护措施;(4)补偿数额。

超限运输申请书包括:(1)主要理由;(2)行驶路线及时间;(3)行驶采取的防护措施;(4)补偿数额;(5)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路线和运输时间、车辆行驶证等资料。

2.区交通局审核提报材料,现场勘查:(1)符合特种车辆、机具在本区内行驶条件的,发放许可证,并报市交通局备案。(2)符合其它情况条件的,上报市交通局,经市交通局现场勘查审核,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办理、发放许可证;影响交通安全的,必须经同级公安机关批准,方可办理、发放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超限运输和损害公路路面的车辆、机具行驶办理流程图申请人申请人提出申请审查提报材料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退回申请人初步现场勘查符合条件特种车辆、机具在本区内行驶的上报市交通局办理、发放许可证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退回申请人勘查、审核上报市局、备案影响交通安全的,经同级公安机关批准办理、发放许可证

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办理工作规程

一、法定依据

《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二、办理范围

全区县乡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它标志。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区交通局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申请书包括:(1)主要理由;(2)标志的内容;(3)标志的颜色、外廓尺寸及结构;(4)标志设置地点(公路名称、桩号);(5)标志设置时间及保持期限。

2.区交通局审核提报材料、现场勘查:(1)符合条件的,办理、发放许可证,并上报市交通局备案。(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办理流程图申请人申请人提出申请审查提报材料现场勘查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退回申请人符合条件办理、发放许可证备案、上报市交通局

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办理工作规程

一、法定依据

《公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二、办理范围

全区境内县乡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区交通局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或平面布置图。

申请书包括:(1)主要理由;(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3)施工期限;(4)安全保障措施。

2.区交通局审核提报材料、现场勘查:(1)平交道口宽度5.5M以下的,办理、发放许可证,上报市交通局备案。(2)平交道口宽度5.5M以上的,上报市交通局,经市交通局现场勘查审核同意后,办理、发放许可证。(3)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办理流程图申请人申请人提出申请审查提报材料初步现场勘查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退回申请人平交道口宽5.5米以下的符合条件办理、发放许可证平交道口5.5米以上的备案、上报市交通局上报市交通局审核办理、发放许可证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

设施办理工作规程

一、法定依据

《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二、办理范围

全区县乡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事宜。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区交通局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申请书包括:(1)主要理由;(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公路界桩的距离;(3)安全保障措施;(4)施工期限。

2.区交通局审核提报材料、现场勘查:(1)符合条件的上报市交通局,经市交通局现场勘查审核同意后办理、发放许可证,存档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办理流程图申请人申请人提出申请审查提报材料初步现场勘查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退回申请人平交道口宽5.5米以下的符合条件办理、发放许可证平交道口5.5米以上的备案、上报市交通局上报市交通局审核办理、发放许可证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

设施办理工作规程

一、法定依据

《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二、办理范围

全区县乡公路用地上的树木更新、砍伐。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区交通局提交申请书。

申请书包括:(1)主要理由;(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3)树木的各类和数量;(4)安全保障措施;(5)时间;(6)补种措施。

2.区交通局审核提报材料、现场勘查:(1)符合条件且主要路段采伐不超过30棵,次要路段不超过200棵的办理、发放许可证,上报市交通局备案。(2)符合条件且主要路段采伐超过30棵,次要路段超过200棵的,上报市交通局,经市交通局现场勘查,符合条件的,办理、发放许可证。(3)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更新、砍伐办理流程图申请人申请人提出申请审查提报材料初步现场勘查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退回申请人主要路段砍伐不超过30棵、次要路段不超过200棵符合条件办理、发放许可证主要路段砍伐超过30棵、次要路段超过200棵备案、上报市交通局上报市交通局审核提报材料现场勘查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退回申请人符合条件办理、发放许可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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