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力”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煤矿职工的10项权利”。
煤矿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
一、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
二、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
三、不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
四、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
五、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
六、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
七、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
八、检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工;
九、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
十、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
煤矿不得因上述原因扣发职工工资、辞退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