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州区美好乡村建设工程规划建设指导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阜阳市颍州区干部”。
阜阳市颍州区美好乡村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管理意见
为提升我区美好乡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颍州区美好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指导意见。
一、职责分工
区住建局及市工程质量监督局颍州区分局负责颍州区范围内美好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镇(乡)行政区域内美好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农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管理监督。
二、施工审批管理
1、限额以上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民联建、代建工程和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农民自建工程以及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内的所有公共建筑工程、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建筑)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限额以下工程,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方
可施工。
2、限额以上工程未经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取或限额以下工程未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且报区美好办备案同意,一律不得开工。
三、资质许可
负责美好乡村建设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方可承担工程建设。
四、质量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负责人依法对其承包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2、施工单位应强化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认真按照建筑施工质量标准组织施工,在施工现场应重点落实以下质量管理措施:
(1)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野蛮施工。
(2)严格按图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或根据业主要求更改施工图。
(3)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应有产品合格证,并按规定由业主见证取样送检(砂、碎石、钢筋、水泥、砖、电线等),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4)地基及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和结构安全重点部位隐蔽前应通知监督管理人员到场检查,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施工单位应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在施工现场应重点落实以下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队伍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2)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必须搭设双排脚手架,沿主干道工作必须搭设双排钢管脚手架。立杆纵距一般不大于1.5米,步距应为1.8米,脚手板铺设严,防护栏和密目网齐全有效。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坐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并做好接地保护。所有电线应为电缆线,严禁使用灯头线、护套线等胶质线。电线应架空或埋地,严禁顺地拖拽。
(4)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且性能良好。
(5)现场作业人员的穿戴应便于施工,严禁酒后上岗。
(6)施工单位应安排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
五、监督管理
(一)美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
监督申请表(一式四份),并提交以下有关资料:
1、盖审查章全套设计文件(图纸);
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负责监督的工程项目,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工程的特点、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编制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工程特点,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使用功能和关键工序制订监督计划,并将必须监督的重要部位及安装中的重要环节,及时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三)地基基础实体必须经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构实体必须经监督检查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主体结构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抽样检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地基与基础分部和主体分部钢筋工程必须进行抽查。
(四)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
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报告;
3、有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有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主要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有质量合格证和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7、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环保、规划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的文件;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督,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情况等实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列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工程组织正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阜阳市颍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