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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保障“桥头堡”建设用地
西双版纳州国土资源局 2011年7月13日
根据州委办公室《关于举行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1年第二次集中学习和全州第二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暨上半年务虚会的预通知的补充通知》(西办发电[2011]60号)精神,州国土资源局对外加快西双版纳州“桥头堡”建设作如下书面汇报:
一、我州“桥头堡”建设面临的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州“桥头堡”建设应做好以下工作:第一,积极推进中国通往东南亚和南亚地区的国际大通道建设,包括多条通向中国内地和通向周边国家的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建设,其中包括纵贯西双版纳的玉溪-磨憨铁路建设。第二,抓好磨憨等重点边贸城镇的规划、建设和发展。第三,积极支持具有我州特色和面向东盟具有市场优势产业的发展,包括电力、化工、生物资源加工等。
二、我州建设用地面临的严峻形式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西双版纳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调控指标,到2020年,全州城乡建设用地总控制在24万亩以内,这是个刚性指标。由于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加速和两年多来扩内需、保增长用地需求,上述指标远不够用。2009年度,全州建设用地规模已超过34.98万亩,已透支了10余万亩用地指标。而我省“两强一堡”(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桥头堡”建设)战略必须抓紧实施。在建设用地剧增,土地供需矛盾凸显的严峻形式下,如何破解土地供需难题,确保我州“桥头堡”建设顺利推进,是我们国土系统不能回避、必须切实解决的课题。
三、国土管理部门在“桥头堡”建设中要做好的工作
(一)切实抓好“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从今年起,到2015年,我州要在5年间投资11.5亿元完成省政府下达的41.74万亩农田整治任务。2010年我州正在实施“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项目8个,建设规模7.45万亩,投资1.68亿元,预计新增耕地3716亩。分别是:勐海县4个,48921.3亩;景洪市3个,22562.7亩;勐腊县1个,3015.9亩。到5月底止,共完成土地平整38400亩,占54.5%;完成沟渠92条,45.3公里。今年,我州又申报“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项目11个,建设规模11.8万亩。计划投资2.93亿元。力争今年10月开工建设,2012年上半年完工。2015年,西双版纳州在完成省政府下达的41.74万亩“兴地睦边”农田整治任务后,2020年前,再完成2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任务。实现上述规划,全州高标准农田将达到126万亩,可新增耕地24000余亩,粮食总产量次超过50万吨。此举为“桥头堡”建设提供用地空间24000亩。
(二)补充耕地。西双版纳州耕地后备资源极为有限,根据调查统计,我州耕地后备资源仅20多万亩,在近期内补充耕地没有问题。为保障“桥头堡”建设用地,我们规划,从今年起,每年通过耕地开发,净增耕地至少3000亩,为“桥头堡”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三)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确保耕地先补后占。进一步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制度,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先补后占”的政策;加大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力度,坚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开垦费的安全运行,做到项目费专款专用。
(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集约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是基本国策,为真正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目标,我们必须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特别是优化景洪市允景洪社区、勐海县象山镇、勐腊县勐腊镇以及其他重点镇、旅游小镇现有的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挖掘内部用地潜力,充分发挥现有土地的作用,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五)加大执法力度,清理闲置土地。由于土地存在升值空间,部分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受利益的驱使,有意囤地和闲置土地,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土地供需关系的紧张。我们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依法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清理装置土地,及时依法处置。维护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保障土地及时有效利用。加强建设用地跟踪管理,督促建设用地单位按合同约定规范建设。
(六)落实“旅游强州”战略,保障旅游建设用地。按照我州旅游产业土地利用与专项规划的要求,及时保障旅游产业建设用地,是我们国土部门的职责。旅游产业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必须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用地选择上要坚守耕地红线,绝不占基本农田,尽量使用芳草地、荒坡地、滩涂地等未利用地。我们一定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西双版纳自然资源、主文资源、自然与人文资源双重资源结合的“三大资源”,认真落实旅游产业用地发展战略,保障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用地,把旅游产业培育成全州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实现把西双版纳打造成为“北方避寒过冬的好地方,东南亚傣民族寻根访源的好地方,国内外游客回归自然、享受天然氧吧、追求的好地方”这一总体目标,把西双版纳建设成为中外游客的旅游目的地;中国人游东盟各国、及海外游客游云南、游中国的中外旅游集散地;成为集观光、休闲度假、康体健身、商务会展为一体的国际旅游胜地。
(七)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长期以来,我州农村居民点设置和建议,一直处于无规划、无计划、无审批、无规范的“四无”状态,普遍存在乱占乱建的现象。2009年,我州农村65.44万人口村庄用地24.66万亩,其中宅基地用地占80%以上。村庄人均用地251平方米,超过国家户均占地标准101平方米。2010年,我局草拟了《西双版纳州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初步提出户均宅基地用地标准250平方米,高于国家标准100平方米。如果实施这个办法,全州将为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开创一个良好的开端。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桥头堡”建设提供用地保障,缓解建设用地压力。
(八)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节约集约用地社会意识。加强“桥头堡”建设,是造福全州各族人民的事,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通过宣传,帮助全州各族人民树立“桥头堡”意识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仅使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国策落在实处,也为动员全州各族人民参与“桥头堡”建设扫清思想障碍,提供强大物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