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大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科学技术研究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医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经费来源
1、由国家各部委和自治区各厅局划拨的科研基金专项经费,以及医院划拨的科研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医院各类科研基金项目的经费。
2、作为国家级课题协作完成单位划拨的专项经费。
3、企事业单位、基金会赞助为委托研究的项目所支付的科研专项经费。
二、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凡我院科技人员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资助以及其他单位拨来(或转来)与医院科研工作有关的经费,均需记入医院财务处科研帐目,由科研处与财务处共同管理。
2、科研处建立科研经费拨款、支出明细帐,并指定专人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定期同财务处核对经费收支情况,做到帐帐相符。对收到的每一笔科研经费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对剩余经费不多的项目要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
3、科研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按计划开支、自行调节、年终结转、项目结束后进行决算的管理原则,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或挤占科研专项经费。
4、科研经费的使用,在符合财务制度和科研任务下达部门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给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经费使用权,在不超支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研究工作的进展变化,调整用款计划,审批必须的经费,但如涉及经费使用大额款项和购买大型仪器设备时,须提前提交报告,送科研处审批。
5、使用科研专项经费购买仪器、试剂药品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科研处审批,器械科、药剂科统一办理。所有固定资产都必须统一入库上帐。
三、科研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
1、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国内调研和学术会议费;业务资料费;论文印刷费;科技成果鉴定费;经科研处批准的劳务费等。
2、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购置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等。
3、设备购置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及科研工作必需的办公用品。
4、出版、印刷补贴费: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在出版遇到困难时的补贴费。
5、项目组织实施费(管理费):科研管理部门按每个项目到帐实际经费总额的5%作为项目组织实施费(管理费),管理费由医院划拨,主要用于医院为完成科研项目研究工作所提供各种条件和服务的补偿,以及为开展医院科研工作和提高科研管理工作水平等方面的开支。
6、其他:确属用于支持科研工作,但为以上开支范围外的经费,需经医院批准。
四、科研经费的使用程序
1、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明确注明费用出处----科研处确认审批----财务处审核后支付。作为项目研究工作的研究生不能作为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
2、报销: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注明经费出处-----科研处登记----主管院长审批----财务处审核后报销。
3、凡所借科研经费不得长期挂帐,必须在三个月内报销,逾期将从工资中扣除。
五、暂缓或中止使用的科研经费
1、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科研项目,经科研处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经费可以延期使用,但不得超过批准的延长时间。
2、对不按计划用款,不按时清款和报销的项目研究人员,科研处有权不予审批借款和报销;对不按规定履行项目检查报告制度的项目组,科研处有权停止其经费使用。
3、项目负责人因退休、调离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的,其科研经费可委托后续项目组成员管理和使用,因故不能继续完成,医院将终止资助科研经费。
六、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通过院长办公会之日执行,其它管理办法废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