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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政策改革后的变化及相关提示:
根据北京市统一安排,原“一老一小”保险和原“新农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变化
改革后,凡北京市户籍的在校学生,不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通过学校参保(新农合保险2018年已取消)。
除此之外,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学生,以及在本市中小学就读的父母一方有本市户籍(驻京办户口、学生集体户口等除外)的外埠户籍学生、随军家属中的未成年子女、在京博士后流动站在站研究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随往子女、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华侨子女、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港澳台大学生通过学校参保,参保时须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北京市“一老一小”保险政策调整和我区集中参保工作安排,托幼机构不再为新入托的儿童办理“一老一小”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新入托儿童,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属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不要通知办理减员。对于上年在本单位参保且尚未毕业的儿童,托幼机构须为其办理续保手续直至其毕业。
集中参保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享受待遇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8年度集中参保时间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28日。
除集中参保外,以下两种人可以办理非集中参保:一是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人员,自取得本市户籍或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持相应材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二是符合城乡居民参保条件但未在规定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持相应材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在3个月等待期满后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2、缴费及待遇变化
自2018年起,学生保险每人每年缴纳保险费180元。免缴费人员学校无需单独办理免缴费确认(但必须由学校申报增员或下年续费)。
同时,报销比例、起付线及封顶线等报销政策也有所变化。由于今年是政策整合第一年,所有2018年2月28日前缴纳了2018年保险费的人员,均视作连续缴费,从2018年1月1日起享受门诊和住院待遇。
3、缴费方式
每月24日18:00市中心统一生成扣款记录,发送至银行端进行扣款。
2018年1月5日至20日,2017年12月扣款不成功的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自行缴费,缴费成功的第二天可持卡就医。
由于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修改扣款信息或缴费需要通过手机验证码进行验证,故请学校务必须在社保系统中准确登记所有人的“参保人或亲属手机号”。请告知家长务必报送一个长期使用的北京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对应一个孩子。如果未登记或登记有误的,由学校申报变更业务。
4、报销方式
第一次发生手工报销时,无需学校单独出具材料,学生可直接就近选择任意一家社保所进行报销。一旦选定一家社保所,以后就在这家社保所进行手工报销。如确需更换手工报销社保所的,需进行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