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应休未休年休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应休未休年休假”。
由于具体操作文件未出台,我们暂且做点书面研究.法条关于此种情况的原文如下: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请注意,上述两句是在同一单独段落列出的.而且第二句针对300%年休假工资的描述是针对“应休未休”这一情形的.何为“应休未休”?
这个问题其实有种情况:
1职工已经向单位申请了年休假,但公司确因工作需要没安排,并和职工达成一致的.2单位主动权明确表示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年休假而告知职工,并经职工同意的.以上2种情况均为因休未休,第一种是单位被动表述,第二种为主动表述.至于公司有休假规定且没有表示不能休假或公司可安排休假而职工本人未提出或公司安排休假而职工未同意的,笔者认为均不能算做“应休未休”.反观楼主的公司规定,“辞职员工的未休年假则可以在离职前自行申请使用掉,不作折薪处理”,公司没有任何表述称员工因工作原因而不能休假,并明确告知员工有此项权利,也没有任何行为阻扰职工请假,所以只要公司的规定没有其他违法情形,通过民主程序,通过公示,应当是合法的.不过为稳妥起见,所以建议公司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可以发放一份通知单,明确告知职工,公司可以在他离职前的这段时间内按照公司规定安排他请年休假,他本人是否同意,时间日期等待,并予以签收备案.这样更完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