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动态(五十九)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池州市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动态(五十九)
6月5日
调解协议达成在开庭前10分钟
近日,东至县司法局张溪司法所经过不懈努力,在法院开庭前最终促使一件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议。
2007年12月21日上午,东至县张溪镇蒲塘村四房组村民周某认为邻居李某的建房用的石头堆放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而与其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殴打,双方不同程度的受伤。其中周某在东至县人民医院住院4天,发生医药费1643元。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果,双方主动申请张溪司法所调解。该所受理后,立即到事发现场,走访相关知情人,认真调查取证,在掌握纠纷事实情况后,该所在村调委会的配合下,着手进行调解,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但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未能调解成功。于是,该所同志按照人民调解程序,告之他们按照合法途径进行诉讼。2008年6月2日,张溪人民法庭正式审理该案,当天开庭前,双方当事人来到司法所办公室,该所同志不放弃最后一丝调解机会,依然依法劝解双方当事人,或许是诚意和责任感动了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补偿周某医药费等费用1000元。这时,距离9点开庭还有10分钟。
张溪镇里湖村推举人民调解员
2008年5月26日,张溪镇里湖村专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重新推举产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经过充分的酝酿以及投票,最终推举出新的5人组成的村级调解委员会,将本村中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的村民吸收进人民调解队伍,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村级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增强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的战斗力。(池州市司法局基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