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创建省级卫生城市集贸市场规范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东吴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
(存 根)
我已接到《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东吴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我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自觉守法经营,为争创“省级卫生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经营业户签名:
年月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东吴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
各位经营户:
自8月中下旬开始,省级卫生城市复审领导小组将对我市“创卫”工作进行暗访,为进一步规范大东吴农贸市场经营秩序,迎接好此次检查,特通知如下:
一、进入市场的经营者须持有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按照核定经营范围,在指定地点划定区域内亮证经营。
二、经营者应使用经国家法定计量器具,公平竞争,合法经营。不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骗买骗卖,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及国家限制或禁止流通商品。
三、食品经营者要符合食品“四项制度”的要求,严格建立一户多档制、实名登记制、证明登记证、标牌公示制。不得经营过期、变质食品。肉类经营者严格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入口食品分类、分架存放,不得着地摆放。
四、市场内经营业户实行摊位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看护),保证摊位周围地面整洁,无乱扔垃圾、乱停放车辆现象。
五、活禽屠宰及鱼市摊位要保证上下水通畅,自备密封容器,及时清运屠宰废物,及时清理禽类粪便。
六、集贸市场内外车辆要停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周边周边无乱
设摊点、乱停乱放、乱倒垃圾等现象。
乐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