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业务应知应会问答题_新业务应知应会题库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7:33:3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治超业务应知应会问答题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新业务应知应会题库”。

治超业务应知应会知识问答题

1、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检查中治超管理子项的检查内容是什么?

答:是制定了相关治超管理配套实施办法,建立了多部门协作的治超长效机制;高速公路治超监控网络健全,治超效果显著。

2、大件运输车辆指的是什么?

答:公路上运输不可解体大件物品,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的;

(二)车货总长度超过22米的;

(三)车货总宽度超过3.5米的;

(四)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3、大件运输管理工作应实行什么原则?

答:大件运输管理工作应实行“分级许可,分级监管,确保安全,方便运输”的原则。

4、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大件运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答:

(一)宣传大件运输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依据超限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省内实际,制定相应管理规定;

(三)规范大件运输市场,引导大件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监督管理省内大件运输许可、通行情况和各类政策法规落实情况;

(五)受理涉及大件运输的各类群众来访、投诉、举报,并对调查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5、大件运输车辆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采用普通平板车运输的,车辆单轴轴载应当不超过10吨;采用多轴多轮液压平板车运输的,车辆每轴线(一线两轴8轮胎)轴载应当不超过20吨。

6、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如何实行分级许可? 答:

(一)市公路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尺寸超限且车货总重不超过55吨的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通行许可;负责受理、初审本辖区内行驶的车货总重55吨以上大件运输车辆或从本市出发通行高速公路大件运输车辆的申请,并根据省公路局批复办理《通行证》。

(二)省高速路政一支队、二支队应在所辖高速公路省界处设置省界办证点。高速公路省界办证点负责办理尺寸超限或车货总重不超过120吨且轴载质量不超过公路桥梁承载能力、全程通行高速公路的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证》;负责受理、初审车货总重120~200吨(含200吨)且轴载质量不超过公路桥梁承载能力,以及涉及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和交通管制路段的大件运输车辆通行公路的申请,根据省公路局批复办理《通行证》,并将《通行证》办理情况报省公路局备案。

(三)省公路局负责审批西安始发的、跨市域的、跨线路的以及进行交通管制等特殊路段的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许可;负责审批各省界办证点、市公路管理局受理初审的大件运输车辆的通行许可;负责受理、审批车货总重200吨以上或轴载质量超过公路桥梁承载能力的大件运输车辆的通行许可。

7、公路管理机构受理承运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如何处理?

答:公路管理机构受理承运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通行证》;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场签发《通行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并说明理由。

8、大件运输车辆通行在什么情况下需监护通行?

答:大件运输车辆通行可能影响公路桥梁及交通安全时,需监护通行,必要时,协调交警部门共同监护。路政部门监护手续实行“一站式”办理。

(一)大件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实行全程统一监护。车货总重超过100吨或载后总长度超过35米或总高度超过4.7米或总宽度超过3.75米的大件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需办理监护手续。

(二)大件运输车辆通行干线公路或农村公路按管理职责实行全程监护。车货总重超过55吨或载后总长度超过22米或总高度超过4.5米或总宽度超过3.5米的大件运输车辆通行干线公路或农村公路,需办理监护手续。

(三)需要路政部门与交警部门共同监护的大件运输车辆,承运人在办理监护手续时应分别到相应管理单位办理手续。

9、大件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时速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大件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且应匀速居中行驶,车货总重超过120吨的要确保单车通过。严禁大件运输车辆在桥上制动或变速。

10、哪些桥梁不得进行大件运输?

答: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不得进行大件运输。

11、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在公路上进行大件运输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如何处理? 答: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在公路上进行大件运输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立即停驶,并按照《公路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需要继续行驶且行驶线路技术标准满足通行要求的,责令承运人按规定补办大件运输通行手续。

12、各公路管理机构查处的违法大件运输车辆应如何处理?

答:上报省公路局建立信息数据库,省公路局自查处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受理该超限运输承运人的申请。

13、承运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大件运输许可,或者大件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运载的物品与签发的《通行证》所要求的规格不一致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予以撤销,由公路管理机构收回《通行证》,并按照非法超限运输予以处理。对公路、桥涵、隧道及其他公路附属设施造成损害的,还应按公路赔(补)偿标准给予赔(补)偿。

14、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承运人应向具备受理权限的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什么材料和证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答: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承运人应向具备受理权限的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

(二)由货物生产厂家提供的可准确反映货物质量、外廓尺寸的图纸(需加盖有效印章)或其它证明文件、资料;

(三)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材料;

(四)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通行线路和运输时间。

15、大件运输许可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涉嫌犯罪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6、承运人拒绝、阻碍公路路政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承运人拒绝、阻碍公路路政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移送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承运人应当按照什么确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进行运输,并悬挂明显标志? 答:承运人应当按照《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确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进行运输,并悬挂明显标志。

18、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哪些地方设置限载、限宽、限高标志? 答:公路路口、桥梁、隧道、渡口

19、治超工作“五不准”是什么?

答:

(一)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

(二)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

(三)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

(四)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

(五)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

20、治超执法“十条禁令”都包括什么? 答:

(一)严禁刁难、辱骂、殴打驾驶人员;

(二)严禁在治超工作时间饮酒;

(三)严禁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超限超 载车辆;

(四)严禁接受与治超执法有关的吃请或馈赠;

(五)严禁对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违章行为进行重复罚款;

(六)严禁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其亲属、朋友参与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

(七)严禁对超限超载车辆不卸载而只实施罚款和收取赔(补)偿费的行政处罚;

(八)严禁将超限超载车辆长时间扣留而不处理;

(九)严禁将罚款和收取的公路(补)偿费纳入小金库或者中饱私囊;

(十)严禁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下载治超业务应知应会问答题word格式文档
下载治超业务应知应会问答题.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