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庄小学关于教职工在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7:28:2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丁庄小学关于教职工在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

丁庄小学关于教职工在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

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职工健康与安全,树立学校良好的形象,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区教育局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印发 “丁庄小学关于教职工在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校教职工(包括临时代课教师)在工作日中午一律禁止喝酒,学校领导、管理人员非公务接待同样不准喝酒。否则,只要是酒后上班,每次扣评估分5分,经济处罚20元;酒后上课、开会或参加其它集体活动者,每次扣10分,经济处罚50元;酒后上课或参加集体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20分,经济处罚100元。

二、学校教职工在任何场合不准酗酒闹事,违者将通报批评,并视情节扣评估分5----20分,经济处罚20----100元。

三、全体教职工在工作或值班期间严禁喝酒,违者则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每天处罚100元。

四、学校教职工在学校滋事生非、扰乱正常教育教学或办公秩序者,一律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每天处罚100元,并每天扣评估分10分。情节恶劣触犯法律者,则报请公安或司法部门处理。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3年3月

下载丁庄小学关于教职工在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word格式文档
下载丁庄小学关于教职工在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专题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