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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哪些?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干预、管理和调控的具有社会公共性质的经济关系。这种关系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规范经济组织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市场主体调控关系;
2、国家干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市场运行调控关系;
3、国家管理、规范经济秩序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和宏观调控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4、国家在社会保障调控方面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
1、资源的优化配置原则。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以合理配置为前提,以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以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为前提的。
2、国家的适当干预原则。适当干预原则是体现经济法本质的原则。
3、经济民主的原则。经济民主是指国家在干预经济的过程中,个经济主体的经济职权与经济责任、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分配协调、恰当,从而充分发挥各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4、经济公平原则。是指任何一个法律关系的主体,在以一定的物质利益为你、目标的活动中,能够在同等法律条件下,实现建立在价值规律基础之上的利益平衡。
5、经济效益原则。经济效益是投入与所获得的产出相比较。
6、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就是在稳定中秋发展,在发展中求稳定的统一。
3、经济法的特征有哪些?
经济法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法的经济性。表现在经济法的作用领域、形成方式、调整手段、基本目标等方面。
2、经济法的专业性。表现在经济法是随着商品交换日益频繁、交易对象及交易方式逐渐复杂化所产生的结果。
3、经济法的管理性。经济法调整对象是具有管理型的经济关系。
4、经济法的法定性。法定性体现在主体、权源、内容及程序各个方面。
5、经济法的政策性。很多时候,经济法与经济政策之间的界限十分模糊,二者发挥作用也可能是互为前提、互相照应,这使经济法的政策性变得非常明显。
4、简要说明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是独立的法的部门,因为他的调整对象有特定的范围,他只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而且其调整对象同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是可以分开的。
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它所具有的重大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4.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5、经济法的本质属性是什么?
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反映的就是经济法不同于其他法的最核心利益追求是什么。经济法既不着重维护个体利益,也不着重维护国家利益,二是介于二者之间,立足于社会整体,以不特定多数者利益为重。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可以吧经济法的本质属性概括为社会利益维护之法,即社会本位法。
6、怎样理解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法的体系是指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
体。经济法制度体系,一般认为该体系可以包括市场主体组织管理法、市场秩序管理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等。
7、我国现行的经济法有哪些?
(1)竞争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成。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3)银行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法》组成。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5)财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税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组成。
(6)土地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管理法》组成。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8、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和种类是什么?
经济法律关系的特证:
1、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规定和确认的社会关系,属于思想意志范畴。
2、经济法律关系是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3、经济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社会关系。
经济法的种类:
1、依照经济法律关系内容为依据,经济法律关系可以分为宏观经济管理法律关系和市场管理法律关系。
2、以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单方是特定的,还是双方是特定的为标准,可以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当法律关系。
9、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和资格有什么要求?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范围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国家行政机关;企业;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社会经济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
经济法是主体资格具体而言包括以下情形: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国家各级权利机关批准成立;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由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批准、核准或直接登记而成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合法有效的章程由经济组织自身设立;有法律、行政法规直接赋予一定身份而成立的等。
10、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和特征有哪些?
由于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既涉及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又涉及社会经济管理活动,因而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范围既广泛又有一定的局限。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物与社会经济管理以及经济组织活动相关的物。
2、行为经济行为是进行经济活动,能发生一定经济后果的行为。
3、由于国家经济职能的变化和民事关系的异化,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经济活动,既包括了经济组织等主体的经济行为,也包括国家和政府机关的经济行为。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
1、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是经济法主体能够控制、支配的事物。
2、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是国家经济法律允许进入到经济法律关系成为其客体的物或行为。
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应当能够直接体现一定的经济效益或是可以借以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的物或行为。
11、经济权利都有哪些?
(1)经济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委托的单位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单
位依法进行社会经济管理时所享有的权利。
(2)经营权。是指经济法主体利用自己的财产或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以营利
为目的,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主要是:投资权;国有企业经营
权;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组织的自主经营权;承包经营权;租赁经营权;自然资源开采、开发、利用权。
(3)经济请求权。即经济法主体依法享有的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
为,以维护期合法经济利益的权利。主要有 管理性的请求权;复议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12、经济义务都有哪些?
(1)依法履行经济管理职责。这是专属于经济管理机关的法定义务。经济管理
机关的职权和职责是一致的,不依法履行期国民经济管理的职责就是失职行为。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这是市场主体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只有合法的经营
活动才受法律的保护,才能获得预期的经济利益,并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3)依法纳税。征缴税款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是调整经济的重要经济手段之一,经济法主体必须依法纳税。
(4)服从合法干预的义务。经济法主体的个体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全局利
益,对于经济管理机关依法采取的经济干预措施,有服从的义务。
13、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经济行为。是指经济法主体有意识的进行的,能够导致经济法律关系发生
变化、变更或终止的行为。
(2)事件。是指不以经济法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客观现象。包括自
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14、经济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有哪些?
(1)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经济法律法规。
(2)有一定的损害事实。指对国家、社会或其他经济法主体造成财产损害和非
财产损害的客观情况。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指经济法主体的违法行为与受害
人的损害事实之间的一种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4)行为为主观上有过错。经济法主体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对自己的违法行
为都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15、法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从主体角度看,经济法律这人包括经济管理主体的责任和作为被管理着的市场主体的责任;从责任程度看,经济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性责任与惩罚性责任;从责任内容看,经济法律责任包括财产责任、行为责任以及声誉责任等。当然,也可以采取列举方式,将经济法责任分为赔偿、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警告、责令改正等。
16、经济法实施中执法的主导地位是如何表现出来的?
以作用对象为依据,经济法上的管理行为可分为两类:一是具体确定相对人的执法,如处罚垄断企业、征税;二是针对整个市场的调控,如提高存款的准备金率。在经济法实施中,法院除可审理市场主体不服具体执法行为的争议外,还可以审理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法争议。
17、经济法实施中守法有哪些特殊作用?
经济法实施中守法可以有效制止因执法机关资源有限及能力不足,无法有效查处某些违法行 的 现象。可以有效避免执法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18、经济法的调解方法有哪些?
控制与扶持行平衡;辅助与参与相配合;限禁与促进相结合。
19、经济法程序的种类有哪些?
从主体角度看,经济法中程序可分为执法程序与守法程序;从程序主导者来看,经济法程序可分为诉讼程序与非诉讼程序;从程序的法定性与适用效力看,经济法程序可分为正式程序和非正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