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南开区2012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我区拟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选拔23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和数量
1、机关职位(15个)
正科级职位(1个)
⑴区民政局党委办公室主任1名
副科级职位(14个)
⑴区委办公室副科长1名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1名⑶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绿化综合管理科副科长1名
⑷区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副科长1名⑸区民政局行政办公室副主任1名⑹区教育局副科长1名⑺区卫生局副科长1名
⑻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业务科副科长1名⑼区环境卫生管理局质检科副科长1名⑽区长虹街道妇联副主任1名⑾区长虹街道城管科副科长1名
⑿区体育中心街道团工委副书记1名⒀区妇联组宣科副科长1名
⒁区科学技术协会基层指导科副科长1名
2、事业单位职位(8个)
正科级职位(2个)
⑴区卫生局所属医院正科级领导2名
副科级职位(6个)
⑴区卫生局所属医院副科级领导4名
⑵区卫生局所属保育院副院长2名
二、参加竞争性选拔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是符合条件的南开区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任职资格
报考机关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应任机关正科级职务,或任机关副科级职务满1年(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下同);事业编制人员,应聘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报考机关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应任机关副科级职务,或任机关科员职务满2年;事业编制人员,应聘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
报考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的,应具有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任职资格。
2、年龄条件
报考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即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即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
4、身体健康。
5、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要符合职位所需的专业方面的要求。
6、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南开区2012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情况表》(可从南开政务网下载),职位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实施程序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动员部署与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七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与发布公告
通过多种形式发布公告。各单位动员符合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同志积极报名参加选拔。
(二)公开报名
区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竞选办)统一组织现场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4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区政府二楼大会议厅。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表(可以在报名现场领取,也可以从南开政务网下载,报名表需贴照片)和与报考职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职称证、会计上岗证等。报名现场及时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三)资格审查
各选拔单位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选拔单位对通过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应不低于5︰1。未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资格。
(四)笔试面试
区竞选办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2日(周六),面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9日(周六)。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市有关部门统一出题、阅卷;考试范围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科级领导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4︰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题目由市有关部门命制。每场面试考官组成为7人。面试考官实行差额制,当场抽签确定考官。区纪委负责面试现场监督工作。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南开政务网公布。
(五)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实行差额考察。区竞选办统一组建考察组,在统一时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在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
根据综合成绩、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任职建议人选。涉及事业单位人员需要办理调任手续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审批。
(六)讨论决定
按干部管理权限作出任用决定。如经研究无合适拟任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
(七)公示任职
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对决定任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报名时级别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以上内容未尽事宜由区竞选办解释。区竞选办联系电话:27586852、27586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