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偿债务通知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转送文件通知书”。
清偿债务通知书
江西万春服饰有限公司(赵万英):
江西共青服装大厦于
年
月 日被共青城人民法院依法 裁定宣告破产。经审核,你单位尚欠江西共青服装大厦债务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书后30日内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请求共青城人民法院进行裁定,逾期既未清偿又未提出异议的,破产管理人将依法申请该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江西共青服装大厦管理人 二OO九年五月十一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江西共青服装大厦管理人
被申请人:江西共青万春服饰有限公司(赵万英)请求事项:
请求扣押被申请人尚遗留在申请人处的机器设备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1999年起租赁江西共青服装大厦的厂房。2008年6月1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其间所有债权债务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被申请人共支付申请人壹拾万元整,被申请人在机器设备出租后,按应得租金的60%支付给申请人,如被申请人任何一期款项未按期支付,申请人有权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所有剩余款项。2008年底,被申请人出租其机器设备,收到租金后分文未付给申请人。且被申请人欲将其机器设备出卖。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保护申请人之合法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人民法院扣押被申请人的机器设备,以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此致 共青城人民法院
申请人:江西共青服装大厦管理人
二OO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