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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讲义
第八章 关税
本章在《税法Ⅰ》中约占10分左右,重点掌握关税的计税依据,从客观题上掌握关税的种类,关税计税价格的选择,关税的征收管理,关税的减免。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起源与发展(了解)
二、关税的概念(了解)
关税是由海关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以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1.关税是一种税收形式。
2.关税的征税对象是货物和物品。货物是贸易性商品,物品是指个人随身携带入境物品。
3.关税的征税范围是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
三、关税的特点(掌握)
1.征税的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货物和物品只有在进出关境时,才能被征收关税。2.关税是单一环节的价外税。关税的完税价格中不包括关税。3.有较强的涉外性。
四、关税的分类(客观题掌握)
(一)按征税对象进行分类,可将关税分为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
(二)按征税标准分类,可将关税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此外各国常用的征税标准还有复合税、选择税、差价税、滑准税。
其中,滑准税(滑动税)是从价税的一种特殊形式,当商品价格上涨,采用较低税率,而商品价格下跌则采用较高税率。(选择题掌握)
(三)按征税性质分类,关税可分为普通关税、优惠关税和差别关税 重点掌握优惠关税。
差别关税包括加重关税、反补贴关税、反倾销关税、报复关税,均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实施的。(单选题)见教材p261 第二节 纳税人及征税对象(选择题)
一、纳税义务人(掌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推定人。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该物品的所有人和推定为所有人的人。(多选题)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
二、征税对象(掌握)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是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第三节 税率的适用
一、关税税则制度(了解)
二、进口关税税率(多选题)
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形式。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选择题)
四、税率的运用(选择题掌握)
1.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2.进出口货物到达之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3.进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但下列情况除外:
(1)按照特定减免税办法批准予以减免税的进口货物,后因情况改变经海关批准转让或出售或移作他用需补税率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等属于保税性质的进口货物,入经批准转为内销,应按向海关申报转为内销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如未经批准擅自转为内销的,则按海关查获日期所实行的税率征税。
(3)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补税时,应按其申报正式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4)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进口货物,分期付税时,应按该货物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第四节 关税完税价格(重点掌握)
二、成交价格的调整项目(计算题重点掌握)
(一)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者应付价格中的费用,应计入完税价格(计算题)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未包括在该货物实付、应付价格中的下列费用或者价值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1.由买方负担的下列费用:
(1)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2)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3)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
3.买方需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特许权使用费与该货物无关;
(2)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不构成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见教材p267
(二)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单独的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1.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援助费用,但是保修费用除外;
2.进口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发生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3.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 4.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5.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三、加工贸易内销货物的完税价格(选择题)
四、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单选题)
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
(二)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单选计算题)
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
(三)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单选计算题)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补税时实际已进口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 公式中,补税时实际已进口的时间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但是超过15日的,按照1个月计算,不超过15日的,不予计算。
五、进口货物相关费用的核定(了解)
六、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单选题)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一)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单选计算题)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出口关税;
2.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3.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由卖方承担的佣金。第五节 原产地规定(了解)第六节 关税减免
关税减免分为法定减免税、特定减免税和临时减免税,重点掌握法定减免税。见教材275页。第七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
一、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掌握)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注意从价征税应纳税的计算与增值税、消费税相结合出题。第八节 关税征收管理
一、关税缴纳(掌握)
纳税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如关税缴纳期限的最后1日是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关税缴纳期限顺延至周末或法定节假日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单选题)
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单选题)
二、关税的强制执行(计算题)
关税滞纳金=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滞纳天数 滞纳金的起征点为50元。滞纳金比率为每日万分之五。
三、关税退还(多选题)
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书面声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逾期不予受理:
1.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
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卸情形,经海关审查认可的。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将其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
四、关税补征和追征(了解)
五、关税纳税争议
纳税争议的申诉过程: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原征税海关的上一级海关书面申请复议。逾期申请复议的,海关不予受理。海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以复议决定书的形式正式答复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对海关复议决定依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单选题)本章总结:
1.关税这一章作为进口货物的计税依据重点掌握计算题。
2.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和完税价格确定的其他方法(见教材p266,注意多选题)。3.关税征管中关于滞纳金的计算和关税的计算结合容易考单选计算题。《税法1》一共介绍了八章内容,第一章所占分值较大,应重点掌握;第二章增值税所占分值很多,重点把握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的出口退税,并且结合第三章消费税来掌握;第四章营业税和增值税可以结合出题;关税所占分值比重也较大;资源税可以和增值税结合出计算性题目。
在学习过程中要分清主次关系,掌握相互之间的关系和各自的特点,应针对每章的核心考点加强习题的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