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硕士开题答辩、毕业答辩的规定(.6.4.)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毕业答辩法律硕士”。
关于全日制法律硕士开题答辩、毕业答辩的规定
经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2012年6月4日会议讨论决定,现将全日制法律硕士论文开题答辩、毕业答辩相关要求确定如下:
一、全日制法律硕士论文开题答辩
1、开题答辩的时间定在二年级第四学期,每年六月中下旬,以学科组为单位进行,具体时间由学科组确定后,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统一通知。
2、学生须在二年级的5月10日前向导师提交开题报告初稿,并于6月10日前定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一律推迟到六个月后开题,相应影响到毕业答辩和毕业时间推迟的,责任自负。
3、开题答辩在学校教学楼进行,要求所有参加答辩的学生制作PPT、答辩时进行PPT演示。
4、开题报告的格式按学院2012年修订后的格式执行(格式见附件)。
5、开题答辩前一周将开题报告打印装订后,送交答辩委员会老师和秘书;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将定稿的开题报告经本人、导师签字后,交答辩秘书。
6、开题答辩一经通过,不得擅自变更毕业论文选题。如须变更,须向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提交变更选题申请,并重新进行开题答辩,相应毕业答辩和毕业时间从重新开题时开始起算(开题后论文写作时间不得少于9—12个月),因此造成毕业答辩和毕业时间推迟的,责任自负。
二、全日制法律硕士毕业答辩
1、毕业答辩的时间定在三年级第六学期的五月,以学科组为单位进行,具体时间由学科组确定后,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统一通知。
2、学生须在三年级的3月10日前向导师提交毕业论文初稿,并于4月10日前定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一律推迟到六个月后答辩,相应导致毕业时间推迟的,责任自负。
3、毕业答辩在学校教学楼进行,要求所有参加答辩的学生制作PPT、答辩时进行PPT演示。
此外,为规范毕业论文开题和写作,要求同学科组低年级的研究生旁听本学科组的开题答辩和毕业答辩,请导师负责组织并督促。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