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惩治预防腐败体系方案”。
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扎实推进全市质监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和省质监局党组《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市质监系统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深刻理解《工作规划》的基本精神,全面把握贯彻落实的总体要求
(一)明确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紧密结合全市质监系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具有质监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把握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惩防并举、重在建设,统筹推进、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基本要求,在工作中要做到五个坚持:
一要坚持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适应,确保政令畅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寓于质监事业的改革发展之中,贯穿于质监工作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二要坚持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认识和把握全市质监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具有时代特征和质监特色,更加富有实际成效。
三要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四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既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全面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又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带动整体建设的推进。
五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年度阶段性任务与五年规划目标结合起来,把每年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和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紧密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检查指导,使贯彻落实工作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确定目标任务。今明两年,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同时,要着力解决权力运行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相关改革,制定、修订一批当前急需、条件又比较成熟的规章制度。再经过3年的扎实工作,建成具有质监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基本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使质监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部门和行业作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对质监部门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分解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任务,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列在逗号前面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办单位;市局领导的责任分工,按其分管(联系)单位的任务划分)
(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认真学习党中央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打牢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制定和完善《关于加强质监部门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有关科室和单位)
2.2008年至2009年,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到活动之中。(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3.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各级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要安排两次专题学习。(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
4.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的制度,定期举办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和形势报告会。(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
5.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新进人员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内容。适时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
6.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项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7.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改进会风和文风,严格控制会议预算、会议次数、规模,从源头上精简会议和文件。(办公室,有关科室和单位)
8.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落实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制度,改进公务接待方式,严格接待标准,降低行政成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
9.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坚决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计划财务科,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10.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规范计划和任务审批,实行量化管理,强化经费约束和对团组境外活动情况的监管。(人事教育科,办公室)
11.每年7月为质监系统学党章、讲党性、守党纪纪律教育月。要求主题鲜明、发动广泛、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纪检监察室)
12.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纪检监察室、有关科室)13.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质监系统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质监系统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纪检监察室,法规宣传科、人事教育科)
14.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纪检监察室,有关科室)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证,着力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15.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制定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完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坚持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
16.健全党内监督制度。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从业行为和领导干部离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
17.完善对违纪行为的惩处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制定在查处违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完善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和违纪违法财务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的规定。(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有关科室和单位)
18.制定纪检监察机构依法依纪办案、规范办案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国家质检总局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在查处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协作的若干意见》。(纪检监察室)
19.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进一步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和纪检监察机构协助党组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实施办法,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切实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20.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和令行禁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质监系统的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对质监工作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和有关单位)
21.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政策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纪检监察室,有关科室和单位)
22.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各单位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
23.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2009年,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到下属单位及工作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住房上谋取私利等问题。(纪检监察室,有关科室和单位)24.加强上级党组和纪检组对下级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上级党组对下级党组成员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党组内部监督和同级纪检组对党组成员的监督。(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
25.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协助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
——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26.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核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逐步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年度自查制度、群众意见调查制度、实名举报查核结果反馈制度、违规用人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人事教育科)27.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健全和完善审批公示、审批监督和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凡能实行网上审批的项目要全部实行网上审批;建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法规宣传科,办公室、有关科室和单位)28.加强对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建立健全执法工作内部监督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制定加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制约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规范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强制认证、国家监督抽查等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三位一体”行政综合管理体系和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开门审案”的经验。(政策法规科,有关科室和单位)
29.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计划财务科,纪检监察室)
30.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09年,组织开展对各单位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实行集体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计划财务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31.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上级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市局党组成员每年要参加一个以上的下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2008年-2009年试点探索运用民主测评等方法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32.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
33.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建立健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同下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谈话制度和纪检监察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
34.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办公室,有关科室和单位)
35.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有关科室和单位)
36.落实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依法公布审计结果,促进审计结果落实。(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
37.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加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和监督检查制度。(办公室,有关科室和单位)
38.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推动和改进工作。(办公室,法规宣传科、有关科室和单位)39.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纪检监察室,有关科室和单位)
(四)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40.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等制度,加大领导干部和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交流力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估体系,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推广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质监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点经验。(人事教育科,有关科室和单位)
41.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人事教育科,有关科室和单位)42.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公开预算内容和转移支付情况。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计划财务科,有关科室和单位)43.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配臵管理办法和配臵标准。(计划财务科,办公室)44.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继续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
45.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计划财务科)
46.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建立起严格的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定标以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和惩戒办法;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探索电子化招标投标办法。(计划财务科,有关科室和单位)
47.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加强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管。研究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规范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计划财务科,办公室、有关科室和单位)48.以完善企业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全面推行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健全质量信息发布制度。(质量科,有关科室)
49.推进质监系统社团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自律,促进发展,规范服务和收费,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办公室,有关科室和单位)
50.深化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体制改革,整顿和规范认证市场,健全和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监管模式,提高认证认可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计量科)
51.深化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国家标准立项、审查、编号、发布“四统一”管理制度,推进企业为主体的标准化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统一、权威的国家标准体系。(标准化科)
(五)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52.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坚持“查、治、管、扶、建”五措并举,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2008年至2009年,对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关系抗震救灾重建、关系奥运和国际信誉的十类重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建立质量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机制。健全工业品全过程监管和食品全过程监管两个链条,完善产品和食品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两个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积极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研究制定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管理办法。(稽查分局,质量科、食品安全监督科)
53.充分发挥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每年九月组织开展全省质量月活动。(质量科、法规宣传科,稽查分局、有关科室和单位)
54.严肃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查处责任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行为。(纪检监察室,有关科室和单位)
55.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三下乡”活动,坚决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稽查分局,有关科室和单位)
56.加强对各类大额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防截留、挤占和挪用。(计划财务科,纪检监察室、有关科室和单位)
57.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的设臵、考试、鉴定、培训、收费和发证。加强对学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乱办班、乱发证、乱收费等行为。(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有关科室和单位)
58.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创新名牌发展战略推进的思路和方法,改革名牌评价机制。从2009年起,市局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质量科、纪检监察室,有关科室和单位)
59.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行风建设责任制,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积极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深入开展群众性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活动。(纪检监察室,有关科室和单位)
(六)坚持惩防并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60.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审批权、人事权、执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隐匿、侵占、挪用国有资产的案件,包庇纵容走私逃检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案件。(纪检监察室,有关科室和单位)
61.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推进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五查一监管”要形成机制,养成习惯,走向规范。重点查处审批许可、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执法稽查、检验检测、认证评审、名优推荐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2.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按照规定权限使用办案措施。坚持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查处。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依法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完善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建立案件主办人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纪检监察室,有关科室和单位)
63.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加强对新形势下质监部门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加办案科技含量,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纪检监察室,有关科室和单位)
64.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总结教训,引以为戒。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纪检监察室,有关科室和单位)
65.健全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各级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要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组长要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与其他执法执纪机关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纪检监察室)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是党中央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工作规划》是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好《工作规划》,是全市质监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和领导班子必须高度重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质监事业的改革发展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领导双责、目标双定、工作双抓、检查双考。必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各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各单位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把握《工作规划》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形成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要把学习《工作规划》纳入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员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组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担负起全面贯彻落实好《工作规划》的政治责任。党组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党组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市局机关各科室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牵头单位要履行主抓职责,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分解任务的落实;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所承担的工作。各县(区)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按照本实施办法,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相关任务和工作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同时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具体抓;要把相关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和相关科室,细化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并逐一明确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和具体责任。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局、市局机关各牵头单位,每半年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注意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向市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市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牵头部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每半年要汇总分析一次有关情况,向党组提出报告。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干部奖惩等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对那些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布落实、出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