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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贫困妇女“两癌”患者
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温泉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妇联:
2009年,全国妇联和卫生部共同启动了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我县列入试点县,县妇联积极配合县妇幼保健院,推动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国妇联为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患病贫困妇女治疗难题,设立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在全国实施“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项目。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项目,根据甘肃省妇儿工委办〘关于印发〖甘肃省“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妇儿工委办发〔2011〕3号)和甘肃省“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贫困妇女“两癌”患者摸底工作。
一、摸底对象:自2009年7月以来确诊的贫困妇女“两癌”患者。
二、摸底标准:对在二级以上医院确诊,患有宫颈癌或乳腺癌的贫困妇女进行全面的摸底。
三、具体要求:贫困妇女“两癌”患者摸底工作是全县实施“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项目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温泉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妇联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村组(社区)农户(楼宇),逐户核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把这项惠民、利民、为贫困患病妇女解难事的好事、实事做好,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切实得到落实。请各乡(镇),温泉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妇联务必于6月28日之前把摸底申请表一式六份及电子版,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包括诊断和治疗)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所在的社区(村)出具的贫困证明上报县妇联,逾期不报后果自负。
附表:
1、“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救助申请表
2、乳腺癌宫颈癌检查确诊患病妇女基本信息汇总表
3、“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拟救助人员情况统计表
4、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情况统计表
5、“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救助金发放表
泾川县妇女联合会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