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农村留守儿童生活调查_云南留守儿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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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农村留守儿童生活调查

2012-06-20

当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人口流动步伐的加快,留守妇女儿童群体愈来愈庞大,他们的生存发展与权益保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作用,积极配合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工作,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保山市各级妇联结合当前开展的“四群”教育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学校、深入农户就留守儿童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结合实际进行了分析与思考,提出了相关对策与措施。

一、基本情况

保山位于云南省西部,外与缅甸山水相依,内与大理、临沧、德宏、怒江4州市相连,国境线长167.78公里,辖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县、龙陵县、昌宁县1区4县,国土面积19637平方公里,总人口252.5万人,妇女123万人,有世居少数民族12个,有华人、华侨50余万人,分布在32个国家和地区,有归侨、侨眷10余万人,是云南省主要的侨乡。据统计,全市共18岁以下儿童共有683349人,留守儿童有44080名,占儿童总数的6.5%。其中,隆阳区有留守儿童18039名,占全区儿童总数的8.65%;施甸县13786名,占儿童总数的22%;腾冲县6100名,占儿童总数的4%;龙陵县2850名,占农村儿童总数的3.98%,据抽样调查,龙陵部份乡镇留守儿童占乡镇儿童总数的比例达到了10.32%;昌宁县留守儿童3305名,占儿童总数的47.66%。留守儿童以隆阳区居多,其次为施甸县,最少的是龙陵县。

二、留守儿童存在问题

据调查,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不容乐观并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性格心理问题。部分留守儿童性格孤避,在校沉默寡言,不愿参加集体活动,但有时胆大妄为,做出让人吃惊的不当之事。

二是道德纪律问题。如在校不遵守作息时间,无视校纪校规,不懂得尊重他人。

三是行为习惯问题。有的孩子受到媒体和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养成各种不良习惯,如旷课上网,打架斗殴,甚至偷盗。

四是学习成绩问题。较大部份留守孩子的学习成绩都不好,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厌学情绪比较严重,存在辍学的隐患。还有一部份学生学习自主性和学习成绩比较差,不服从监护人及老师管教,自我放任,有逃学现

象,成为问题学生。只有少部份留守儿童学习自主性和独立性很强,自我要求严格,能够体谅长辈的辛苦,学习成绩优异。

五是生理方面的问题。初、高中正是孩子处于青春期的关键时期,也是性成熟的年龄,由于对生理方面的好奇,但他们又不知道性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所以现在少女怀孕的问题正在逐渐严重起来,特别是在留守学生中更为明显。

六是生活方面的问题。一部份父母外出打工可以赚到一些钱,每月都足额以邮寄的形式寄给临时监护人管理;而大部份孩子的家长外出打工赚的钱仅可以维持自己在外的生活,并不十分宽余,有时几个月才带一次钱回去,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孩子的生活,特别是使正在成长中的孩子身体健康受到影响。

七是安全方面的问题。大部份留守儿童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外出回归时间不强、甚至在外寄宿等现象。有一部份孩子沉迷于网吧,而且受到侵害后没有亲人倾诉,往往不易发现,成为学校和社会关注的安全问题。

三、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家庭方面

家庭是青少年社会化的最重要的一个环境,儿童的社会生活知识、道德规范,首先是从家庭中获得的。留守子女与父母的分离造成了家庭教育的弱化,家庭教育的主体由父母变成了其它的抚养者,其中大多数是祖辈,还有一部份是其他的亲戚。来自家庭方面的原因有四点:

1、隔代教育力不从心。从调查情况看,留守儿童家庭隔代教育占多半以上,由于祖辈与孙辈年龄相差一般都在50岁左右,且多数是文盲或半文盲,思想观念与孙辈有很大差距,难以与孩子交流沟通,在指导孩子学习上无能为力。有的监护人忙于农活维持生活,无时间监护孩子;有的同时照看几个孙辈无精力监护孩子。少数孩子还存在着逆向监护的现象,这样使孩子承受着较大的生活压力和心理压力。

2、过份溺爱。一大部份监护人特别是爷爷奶奶对孙子女的话言听计从,经济条件好一点的家庭,孩子要什么给什么,甚至娇生惯养、放任自流,造成孩子自私、专横、放纵的性格。

3、缺乏亲情关爱。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大多数外出务工的父母回家探亲相隔时间太长,有的父母半年以上才能回一次家,只能用电话来与孩子沟通,而且一周内与孩子联系的父母不到三分之一,通话内容大都是询问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情况,不能直接得到父母的温情关怀和爱的抚慰,很多家长成为儿童学习、身心发展实事上的傍观者,在某种程度上造成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社会化的不足。

4、家长缺乏家庭可持续发展观念。通过调查发现,一部份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虽然经济不富裕,但也不至于穷困潦倒、无处安身。这些家长一方面积极响应政府转移农村劳动力的号召,一方面追求快速改善家庭生活,给孩子提供充实的经济支持,所以不惜抛家弃子,离乡背井而进城打工、外出务工,从而带来的是越来越多的、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更为可怕的是使得自己的家庭得不到正常的发展。

(二)学校方面

学校是家庭以外最为主要的社会化主体,由于留守子女的父母外出打

工,学校无法及时联系到家长,进而无法和他们一起对留守子女进行教育与监管。一部份学校老师缺少对孩子的家访,监护人又不主动与孩子的老师联系或参加家长会,有的孩子抓住这个空档,在学校欺骗老师,在家里又蒙骗监护人,双方无法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不能实现有效对接。加之农村学校师资力量薄弱,缺乏对青春期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寄宿制学校较少,缺乏对学生有效管理,从而导致留守子女社会化的不足。

(三)社会方面

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过早过多涉足社会的各个方面,无法正确处理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纷繁复杂的社会信息与状况,分不清是非曲折。网络游戏、色情影像、黑社会势力等等,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上形成了深刻的印象,他们把一些与社会和道德格格不入的东西当作时髦去追求,当作偶像去崇拜去效仿,把黑的当成白的,把对的当成错的,进而使他们在自己心理发展上存在大量的不健康的甚至是错误的东西,存在许多的困惑与问题。

另一方面,由于存在部门利益至上的缘故,各级政府已经制定的有关进城农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接受同等教育的政策不能落实,进城农民工子弟无法享受与当地儿童同等接受教育的权益。还有就是家庭教育工作不到位。当前,农村家庭教育特别是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如农村家庭教育网络不健全、已有家长学校作用发挥不够好、有关部门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重视不够、缺少有针对性的教育宣传培训活动等,加上有相当一部分留守儿童监护人尤其是祖辈监护人,不注重学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四、开展留守儿童工作存在困难

虽然各级各部门均结合实际做了大量的关爱服务工作,但是在开展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薄弱环节。

(一)各级领导重视不够。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生存问题,政府扮演主要角色。当前,各级政府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方面缺乏政策和相关措施、制度的保障。

(二)资金缺乏。资金是工作开展强有力的保障,单纯地靠相关部门拿出一点资金来开展关爱活动,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而政府的财力也是有限的,留守儿童人多面广,单靠地方政府拿出很多钱来解决这个问题难度也太大。

(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当今,一方面全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另一方面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却相对滞后,尤其是边远山村。因此,农民不得不想办法改善家庭经济生活条件,让自己孩子摆脱这种祖祖辈辈都无法摆脱的困境。当最基本的生活问题都无法解决时,他们只能选择进城务工赚钱来养家糊口,从而使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长大。因此,我们认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造成那些留守儿童问题的最根本的原因。

(四)宣传不够。社会各方面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了解不够,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不多,热心不足。

(五)缺乏合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尚在初始阶段,各部门没有形成合力,没有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是一项社会化工程,也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从目前开展的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情况来看,各相关单位尚处在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开展一些走访慰问活动等这样的简单的起步阶段,各部门各司其职,出台相关政策少,开展工作少,没有形成合力,没有长效机制。社会力量缺乏整合,机制还很滞后,社会个体接受过多留守儿童,精力有限,管理很难跟上。

五、思考与建议

当前,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不单是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问题或者是留守儿童自身的问题,更是一个全社会都不容忽视的综合性问题;不单是一个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更是一个其自身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关注和解决,家庭与社会都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此,各个家庭、整个社会乃至各级政府都应该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以人的生存与发展为本,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

(一)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形成关爱工作的合力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是全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努力。应建立以市、县(区)、乡(镇)政府为主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县(区)、乡(镇)政府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行动计划和具体措施,实行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将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对县(区)、乡(镇)政府全年工作考核目标,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重要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涉及教育教学、扶贫助困、公共卫生、法制宣传、预防犯罪、权益保护等诸多领域,扎实地开展工作。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作为党组织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实际问题、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措施;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农村校舍、寄宿制学校和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建设的投入,使留守儿童平等享受国家义务教育;公安、综治部门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依法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及合法权益;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登记管理,结合城乡救助体系建设,为特困农民工家庭和留守儿童提供救助和帮扶;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发挥基层服务网络优势,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的服务和卫生保健工作;农业、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增加外出农民对子女履行义务及亲情联系等方面的教育内容,把初中、高中毕业的留守儿童纳入培训计划;宣传部门、文明办要将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关工委要进一步组织协调“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关爱行动中的重要作用;工青妇要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深入农村、社区,为留守儿童送温暖,办实事,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妇联组织要认真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牵头抓好家庭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政府、学校、社区、家庭、邻里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政策环境应将“留守儿童”问题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与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政策体系,统筹解决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相关问题。一是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留守儿童”管理的投入和建设力度。公安、教育、卫生、民政、城建等部门要加快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各种城乡隔离制

度,实行农民工“市民待遇”,让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近入学,扶持专门对农民工子女进行义务教育的社会办学。二是要提高农民工子女的待遇。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弟在工作地接受教育的制度和机制,建立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使农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真正享有同当地儿童同等的受教育权益。对已有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落实。享受均衡的现代教育,是每一个孩子包括农村孩子应有的权力,也是我国政府的总体教育目标。要取消各种名目的借读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最大限度地降低进城农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入学的门槛,使长期在外务工的父母能把孩子带在身边上学,从源头上减少或消除留守儿童群体。同时,在城建规划中要加快建设农民工公寓和廉租房等,为儿童能在父母身边生活、成长创造条件,为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要增加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的机会。发展乡镇经济和县域经济,提高小城镇产业集聚能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的机会,并采取措施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减少农村留守儿童的出现。四是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学习需求,并努力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

(三)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城乡各类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丰富留守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大力整治网吧、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一些无证经营的黑网吧,净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二是要探索建立留守儿童托管中心、课外活动中心等机构。各级政府应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在留守儿童较集中的乡镇或自然村建立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和课外活动中心,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如优秀退休教师等),切实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健康成长服务。三是要建立留守儿童监护干预组织。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由留守儿童的亲人、邻居等相关人员中建立“婆婆网管队”等干预组织,形成有效的教育监护网络,监督、帮助网吧、游戏厅的公共娱乐场所合法守纪经营。四是要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继续推进农村儿童公益事业,发动有文化、有知识的退休教师、机关干部、社会热心人士与留守儿童结对开展志愿服务,并依托农村基层组织、妇联、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义务家长”、“代理妈妈”、“爱心小分队”等志愿者队伍,不拘形式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鼓励自己的孩子与留守儿童交朋友、互帮互学,积极为留守儿童在学习上提供帮助,思想上加强教育,生活上予以照料,让留守儿童感受到更多的人情温暖。五是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优势,围绕关爱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成长的主题,一方面宣传“以人为本”“儿童优先”“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等新观念新风尚,另一方面用积极的健康的题材武装青少年一代的头脑,引导孩子正确辨别是非,引导他们积极向上生活、学习和做人。同时,要大力宣传保护儿童的方针政策、法律措施,宣传在解决留守儿童好的经验和好的办法;宣传留守儿童的先进分子和留守儿童的先进家庭,把他们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留守儿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监护环境各级妇联、共青团、少先队等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妇联组织要号召广大妇女干部、女能人、女企业家“伸出一只热情手,牵着留守儿童走”,当好留守儿童的“代管家长”,弥补留守儿童监护上的不足,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监护教育网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长学校,引导家长正确处理发家致富和培养子女的关系,并加强对外出务工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的教育、指导、服务,提高他们的相关知识水平和监护能力,培养他们“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责任意识,监督他们切实履行好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的职责、解决好留守儿童的监护问题。同时要注意引导家长优先考虑子女的身心发展需要,重视临时监护人的选择并经常与子女保持密切联系。

(五)以学校为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与教育

学校是留守儿童最为集中、管理最为直接的地方,市、县(区)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和教育。

一是要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对“留守儿童”的个人情况和监护人、临时监护人的情况认真记录,准确掌握留守儿童的个人信息,为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要创新开展帮抚工作。探索实行教职工结对帮扶或学生结对帮扶留守学生制度,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和与留守儿童谈心制度。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座谈会,开设亲情电话,让留守儿童的父母知道校长、班主任的电话,加强学校、家长和孩子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同时,要将“代管家长”制列入教学计划,班主任为留守孩子的代管责任人,教师和“留守孩子”结对,义务“代管”。

三是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有序的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组织学生广泛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把乡土文化引进课堂,形成有地方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建立和推行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把评价过程变成教育引导的过程,对学生产生约束力,实现由纪律和自律的转变,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学习环境。在学校举办的活动中,多把机会留给留守学生,帮助他们走出自闭的心理障碍,帮助他们改正不良的行为习惯,树立正确地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是开展心理咨询和青春期教育。重视心理健康及孩子的青春期教育,特别是班主任要及时发现孩子的心理问题,对有心理障碍和青春期的学生经常与他们交流,排除他们心理上存在的问题,帮助他们养成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心态。

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需要全社会、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的重视与关注,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观,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不仅要“锦上添花”,而且更要“雪中送炭”;不仅要注重修道路建楼房,而且要重视办好教育提高人口素质;不仅要发展经济提高收入,而且更要结合实际,关注民本民生优化社会环境。总之,就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建设全面和谐繁荣的新农村,最终实现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这一重大社会问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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