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范异地劳务派遣相关_劳务派遣上海市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7:10:0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上海规范异地劳务派遣相关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劳务派遣上海市”。

上海公布《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人民网上海2月20日电(记者王有佳)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发生在本市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务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本市标准,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为进一步维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发布《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就全市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特别是加强异地劳务派遣管理的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在今天召开的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会议上传出信息,从去年5月以来,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工会等相关各方相互协作,形成合力,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工作整体推进情况良好,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上海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取得良好开端,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上升较快的势头初步得到遏制,各类企业在落实劳务派遣规范措施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试行意见》从六个方面进一步提出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相关工作措施,包括规范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依法办理招工备案和用工备案、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义务、建立劳务派遣单位备案制度和定期自查报告制度、落实连带法律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等。

根据《意见》规定,用工单位使用未在本市注册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所派遣的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在发生纠纷时要求用工单位承担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劳动报酬等待遇的,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先行承担连带责任。

沪“六招”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建立单位备案制度

2012年2月21日 02:39 来源:东方网 作者:张弘 选稿:杨洋

东方网2月21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上海劳务派遣用工无序化扩大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昨天本市召开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会议,下发《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该《试行意见》进一步提出了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相关工作措施,包括规范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依法办理招工备案和用工备案、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义务、建立劳务派遣单位备案制度和定期自查报告制度、落实连带法律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等。

派遣用工单位4万多家

据介绍,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是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待遇,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用工单位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实际上,在上海,劳务派遣已经广泛地被使用到了长期性、稳定性甚至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性岗位之中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年经排摸发现,上海目前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已达4万多家,劳务派遣工总数达132万,其中使用劳务派遣工最多的三类依次是外企、私企和国企。

劳务派遣泛滥,首先带来的危害是劳动关系不稳定。其次,一个危害是“同工不同酬”。此外,如果发生了劳动纠纷,劳务派遣工维权的难度很大。

派遣工增长势头初步遏制

昨天举行的会议,要求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规范本市劳务派遣市场秩序,进一步维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副市长姜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总工会、市企联、市工商联等市劳动关系协调三方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从去年5月以来,本市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工会等相关各方相互协作,形成合力,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工作整体推进情况良好,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本市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取得良好开端,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上升较快的势头初步得到遏制,本市各类企业在落实劳务派遣规范措施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加强异地派遣管理

会议提出,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特别是加强异地劳务派遣管理,事关广大劳务派遣员工的切身利益,事关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整体推进,事关本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本市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和广大用工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规范异地劳务派遣管理为重要抓手,全面促进和加强本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区县一定要高度重视,分工负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把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特别是规范异地劳务派遣管理,作为当前劳动关系领域的重要工作,组织好、推进好、落实好。

上海市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外地派遣工享同等社保待遇

2012-02-21 03:28:00 来源: 东方网 转发至

东方网2月21日消息:从2月15日起,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在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且派遣员工超过25人的,在沪应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昨天下午,上海召开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会议,就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特别是加强异地劳务派遣管理的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去年5月以来,市人社部门在专项检查中也发现,上海部分用工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采用异地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由于异地劳务派遣单位对劳务派遣员工采取在外地参保缴费,其缴费水平和待遇标准都明显低于上海,直接损害了员工的切身利益。

异地劳务派遣一方面导致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保现象的产生,另一方面造成上海很难对这类用工企业形成有效的行政监管。为此,会议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定的《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根据《试行意见》,无论本地还是异地劳务派遣单位,均需按照《就业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自招用劳务派遣员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试行意见》还规定,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发生在上海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依法为劳务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上海标准,在沪缴纳社会保险。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在沪注册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由其子公司或分公司为劳务派遣员工办理社保登记;未在沪注册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劳务派遣协议双方应在协议中明确由上海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员工办理社保登记。

此外,《试行意见》还对连带法律责任进行了落实。用工单位使用未在沪注册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所派遣的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在发生纠纷时要求用工单位承担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劳务报酬等待遇的,用工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先行承担连带责任。

副市长姜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下载上海规范异地劳务派遣相关word格式文档
下载上海规范异地劳务派遣相关.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