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标准的变迁_党员标准的历史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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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党员标准是党的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党员标准的确立直接决定着党员的结构和素质,进而决定着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在党的发展历程中,我们党大多数时候能够紧密围绕党的政治路线确定党员标准,在坚持党的阶级基础的同时把各阶层的先进分子到党内来;但是也曾陷入“唯成分论”的窠臼而给党的组织建设带来严重损害。90年党员标准的历史变迁中,既有经验,亦有教训。本文全面回顾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员标准的变迁历程,按历史脉络将其划分为五个阶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经验教训。

关 键 词:中国共产党 党员标准 变迁 启示

共产党员标准指的是发展党员的衡量标准和规范党员行为的根本尺度,也是对共产党员的本质规定和基本要求。它包括入党资格、基本条件、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等内容。正因为“在党的建设中党员的意义和作用这一问题,占有头等重要的位置”,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作为党的建设中的一个最基本的经验总结。建党90年来,有关入党条件的具体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经常发生变化的。这既是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政策的变化所带来的结果,也与当时党所处的环境、党所肩负的任务、党员队伍的状况发生的重大变化紧密相联。本文试图回顾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关于党员标准的历史变迁进程,总结其基本经验,从而更好地建设党员标准,保持党的先进性。

一、大革命时期:以“发展党员不唯成分”为指导思想,吸收所有阶级中的先进分子入党

中国共产党的创立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是一批具有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出席中共一大的13位代表全部是知识分子,当时全国57名党员当中的绝大多数也是知识分子,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党的性质,因为一大通过的纲领明确提出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确定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

经过一年的发展,到党的二大召开时,党的力量仍然非常弱小,党员人数只有195人;党的活动范围非常狭窄,只局限在为数很少的社会团体组织中;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力也不很广泛,党员的社会成分也很单一,知识分子党员居多。因此,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强调,共产党不是“知识者所组织的马克思学会”,也不是“少数共产主义者离开群众之空想的革命团体”,而是“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广大群众组织起来为无产阶级利益而奋斗的政党”。党的建设现阶段的目标是要把党建设成为一个革命的群众性的无产阶级政党,为此当前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群众中去,尤其是要到工人中去,集中力量开展工人运动,不断在社会各个阶层群众中宣传党的主张,发展党员,建立党的组织,扩大党的影响。二大后,党加快了发展党员的工作。党的总书记陈独秀在《各级党部负责同志信》中指出“目前党员数量的增加,乃是第一个重要问题”,同时强调“不急于谋求党员数量上的增加,便是对党怠工,便是一种反动行为”,进而还提出了各地发展党员的计划指标。在关于吸收什么人入党方面,并没有提出党员的社会成分问题,只是强调把承认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作为入党的重要条件。

在注意发展工人党员、壮大党的阶级基础的同时,党的三大和四大通过的党章和决议案则明确规定,可以吸收非劳动者中的优秀分子和农民、知识分子中的革命分子入党,则是对不同社会成分的党员在入党手续和候补期上作了一些区别对待。在“发展党员不唯成分”的党的建设总体思路指导下,“只要他有阶级觉悟及忠于革命,便可加入,不必更有其他条件,何况在此革命时期”,在最短的时间内广泛吸收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中的革命分子,很快就壮大了党的队伍,扩大了党的影响力。历史证明,当时的思路是非常正确的。

在大革命时期,党的组织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党员人数急剧增加,到1927年4月五大召开时,党员人数已达到了57967人。其中工人占50.8%,农民占 18.7%,知识分子占19.1%,军人占3.1%,中小商人占 0.5%,其他成分占 7.8%。这样,中国共产党从一大成立时只有五十多人的小党,不到几年时间就发展成拥有几万党员、且在中国政治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并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的大党。根据2000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统计,从1921年7月到1927年4月止,各个历史时段党员人数如下表所示:

1921年7月 57人

1922年7月 195人

1923年6月 420人

1925年1月 994人

1925年9月 3164人

1926年2月 8000人

1926年4月 11000人

1926年7月 18526人

1927年5月 57967人

从表中不难看出,党的组织力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首先应归功于党的纲领及其组织路线的正确。党的民主革命纲领在各阶层人民群众中已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他们纷纷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入到革命队伍中来从事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救亡运动,以实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和人民解放;全体共产党员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团结奋斗,不计个人得失,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党的事业,有的同志甚至牺牲了自己的宝贵的生命,共产党正是靠艰苦努力的实干精神和胸怀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才最终打拼出一派欣欣向荣的发展前景。

二、大革命失败后到瓦窑堡会议前:发展党员的“唯成分论”倾向盛行,党员队伍受到重创

大革命失败后,八七会议提出了党员的社会成分问题,强调党员成分的工农化,大批吸收工农分子入党,此后,党内出现了“唯成分论”倾向,并一直持续到1935年底的瓦窑堡会议召开前。

八七会议通过的《党的组织问题决议案》称:“党的指导机关里占大多数是知识分子及小资产阶级的代表”,“许多工会之中指导者的党员也不是工人,而是学生、知识分子”。1927年11月,在“左”倾盲动主义错误的指导下,中央临时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最近组织的重要任务决议案》,认为:党组织的主要缺点就是“本党领导干部并非工人,甚至于非贫农而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代表”。党的领导成分“竟留在小资产阶级出身的分子手中”。“这种组织成份,就是武汉反动以前本党政策机会主义孟什维克主义的策源地”。从中不难推理,党已把党员的工农成分少、领导机关中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占多数看成是党的右倾机会主义路线产生的组织根源。基于这样的认识,临时中央政治局提出当前党的最重要的组织任务是要用工农分子的新干部替换非无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干部,使党的指导干部中无产阶级及贫农的成分占最大多数。因此,在入党条件上倡导“唯成分论”,片面强调党员的工人成分。

1928年7月党的六大虽然注意到了要“克服工学界限”,不能把反机会主义变成反知识分子,但在组织问题上仍片面强调党员成分的无产阶级化和指导机关的工人化,并把党员成分的无产阶级化作为一个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在入党条件上也作了严格的规定。六大还提出要注意中心区域和城市党的发展和巩固工作,吸收广大积极的产业工人入党,建立坚强的工厂支部并健全支部的组织生活,改变工农成分的比例,以建立党的无产阶级基础。应该承认六大的这一提法,也有它的客观原因,主要是当时党员的工人比例实在是太少,六大召开时,党员人数已恢复到了四万多人,其中农民占了76%,而工人只占10%且多为失业的或小企业的工人。有人据此推出,认为从党员成分上来说,党已失去了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共产国际更是认为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主要成分应是工人,而中国共产党不符合这一模式,创建初期主要是知识分子,后来又多数是农民,如果现在让党远离城市产业工人,就会失去无产阶级基础,而成为农民小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

应该说,共产国际和党的一些领导人对中国共产党由于党员的工人成分比例过低而有可能丧失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担心是真诚的,但是他们却没有认识到这一状况是由中国特殊的国情和特殊的社会阶级构成所决定的。大革命失败后,敌人在中心城市建立了牢固的统治,根本不允许党在城市立足,党只能被迫把革命重心从城市转入农村,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在这一社会条件下,必须根据中国革命的特点和要求,探索出解决党的建设的新办法。对此,1929年12月古田会议通过的决议认为决定党的性质的不仅仅是党员的成分,根本上还是党的指导思想和党的纲领导。

然而,当时的中央仍然是左倾思想占据统治地位,发展党员“唯成分”的倾向不断加剧。“立三”路线统治全党时期,要求“在征收党员的问题上,根本的注意力应当集中在征收大产业的工人”。1931年3月通过的《中央关于发展党的组织决议案》 和1931年5月通过的《关于苏维埃区域党的组织决议案》都要求把发展党组织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城市工业中去,多建立新的产业支部,加紧吸收产业工人入党。为此,不惜降低党员发展条件,搞大规模的“突击入党”。1932年9月,中央要求全党在十月革命十五周年纪念节运动中“三倍扩大党的组织”。与此同时,王明等人认为在革命队伍内部一切从异已阶级出身的分子都是不可靠的,把一大批经过革命锻炼的、既有理论知识又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知识分子干部排挤出领导岗位,还发动革命根据地的肃反运动,使大批优秀党员干部、红军指战员惨遭杀害,最后,红军在反“围剿”战争中接连失败,革命根据地丢失,红军不得不长征。由此可见,这种“唯成分论”的党员发展思想酿成了严重的后果,给中国革命带来了空前的灾难,几乎断送了中国革命。

三、从瓦窑堡会议到新中国成立:打破左倾关门主义错误,重视吸收各阶层的优秀分子入党

随着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中共中央有必要制定出适合新情况的完整的政治路线和战略方针。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提出,根据形势和任务的新变化,党必须反对在发展党组织中的关门主义倾向,扩大与巩固党,并对过去长期存在的过分强调党员出身的“唯成分论”提出批评。会议通过的决议明确提出:“能否为党所提出的主张而坚决奋斗,是党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社会成分是应该注意到的,但不是主要的标准。” 瓦窑堡会议克服了长期存在的关门主义错误,把发展党员的政治标准摆到主要位置上。

由于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正确制定与实行,党的影响与威信在抗战中不断扩大与提高,大批革命分子要求入党,这也给党的发展提供极其有利的条件。为此,1938年3月,中央作出了专门发展党员的《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指出:“打破党内在发展党员中关门主义的倾向”,“大胆向着积极的工人、雇农、城市中与乡村中革命的青年学生、知识分子、坚决勇敢的下级官兵开门”。决议发出后,大批革命分子入党;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组织不纯和思想不纯的情况。某些地方党部为追求新党员的数字,便进行发展党员的突击运动,导致一些阶级异己分子和投机分子混入党内。同时,对大批新党员也急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因此,中央又于1939年8月作出了《关于巩固党的决定》,指出:“为着巩固党,必须详细审查党员成份,清刷混入党内的异己分子(地主、富农、商人),投机分子,以及敌探奸细。” 经过审查和整顿,纯洁了党员队伍,大大巩固了党的组织,增加了党的战斗力。

抗战爆发后,大批知识分子走进革命队伍。党中央对知识分子的入党问题给予了关注。毛泽东在《反投降提纲》中明确指出:“没有革命知识分子的参加,革命是不可能胜利的……” 1939年12月1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大量吸收知识分子》,指出:“三年以来,我党我军在吸收知识分子方面,已经尽了相当的努力,吸收了大批革命知识分子参加党……但许多军队中的干部,还没有注意到知识分子的重要性,还存着恐惧知识分子甚至排拆知识分子的心理”,“许多地方党部还不愿意吸收知识分子入党”。“因此,今后应该注意:一切应该大量吸收知识分子加入我们的军队,加入我们的学校,加入政府工作”,“并按照具体情况将具备了入党条件的一部分知识分子吸收入党。” 党明确规定了吸收知识分子的措施,大量提拔和任用知识分子出身的新干部,使我们党员干部的社会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知识分子出身的干部比重增加。据陈云统计,到1940年下半年,党政方面的中下级干部中提拔的新干部比例占总数的85%,而新干部中大多数是知识分子。军队中的情况也基本相似。

为克服“唯成分论”的思想在今后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影响,党的七大从理论上回答了党员出身与政党性质的关系问题,刘少奇在代表中央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对此作了经典性的论述,指出:“仅仅是党员的社会出身还不能决定一切,决定的东西是我党的政治斗争与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思想教育、思想领导与政治领导”。毛泽东在七大的讲话中也指出:出身和入党不同,这是两件事。入党还有一个组织入党与思想入党的问题,只有思想入党才是真正的入党。党的七大在毛泽东党建思想的指引下,较好地做到了有成分论而不唯成分论。

在整个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党将一切愿意为党的纲领而奋斗的积极分子,特别是广大优秀知识分子吸收到党内,壮大了党的队伍,增强了党的阶级基础,扩大了党的群众基础,提高了党的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到1949年底,全党党员总数448.8万人,其中,工人11.2 万,占2.5% ;农民267.6万,占59.6%;军人107.6 万,占 24%;职员49.8万,占11.1% ;学生3.6万,占 0.8%;其他社会成分9万,占2%。各阶层先进分子和优秀分子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党的队伍得到了空前的壮大。

四、新中国成立后到*结束后:对发展党员的成分有所限制,一批优秀分子被拒于党的大门之外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党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政权长期奋斗的党变成了一个执掌全国政权的党。这种历史方位的变化,迫切要求党相应调整入党条件。刘少奇在《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的报告中指出:“必须是成分好,历史清楚,对党忠诚,有实际的阶级觉悟并表现积极,又懂得共产主义与共产党事业,愿意遵守党章的人,才应该被接受为党员”,在这里,把“成分好”作为入党的第一要件。应该说,建国之初,为了巩固新政权,提高党员条件是必要的,但是把“成分好”作为入党的第一要件,又使党的入党条件带上了“唯成分论”的色彩。

1951年4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指出:“目前首先应该着重在产业工人中吸收新党员与建立党的组织。这是党在城市中的重要任务之一。”“必须严格防止反动分子和投机分子钻入党内。” 同时,针对“土改”后一些党员向富农化方向发展,严重危害党的形象、性质,1952年6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处理农村中富农成分的党员的党籍问题的新规定》规定共产党员不准剥削他人或有参与剥削的行为。八大新党章第一条明文规定:“任何从事劳动、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并且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都可以成为本党党员”。八大党章在当时是有积极作用的,适应了当时的形势和任务需要,但也应该看到,八大党章关于剥削阶级不能入党的规定,事实上把一大批中华民族的优秀分子关在了党的大门之外,使党失去了一定的社会基础。

50年代中后期,党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性质和阶级斗争形势作出了错误的估量,在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歧途上越陷越深,并最终酿成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段时期,党在入党条件的问题上陷入了两个误区:一是知识分子的阶级属性问题。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接受了我国有“两个剥削阶级”的错误判断,并把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划入剥削阶级的范围,这从根本上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对知识分子阶级属性的判断。二是阶级划分的标准问题。1958年11月,毛泽东在武昌会议上提出了“政治思想上的阶级”问题,并以此作为划分阶级的标准之一,这又违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事实上,社会主义改造结束后,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剥削阶级的政治影响和思想残余在一定范围内也存在着;但遗憾的是,党内认为只要社会上还继续存在着剥削阶级的思想残余,就认定这个阶级如同以住那样还继续存在着。这就直接导致了党在组织路线上的失误,在发展党员的条件下,党把知识分子阶层排除在党的大门之外,许多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由于其阶级属性问题入不了党。

文化大革命更是把这种限制达到了极致。1967年10月,毛泽东提出“要吸收那些朝气蓬勃、富有无产阶级革命造反精神,勇于在阶级斗争中冲锋陷阵的无产阶级先进分子入党。” 党的九大、十大更是造成了入党条件上的混乱。党的九大在党章第一条中明确提出党员必须是“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贫农、下中农、革命军人和其他革命分子……”,在八大党章排除剥削阶级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排除了上中农和中农,发展党员“唯成分论”的倾向达到了空前高度。党的十大仍沿袭九大的规定,强调“唯成分论”。林彪、江青集团也正是利用了九大、十大通过的党章,使其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合法化。一方面加紧迫害老干部,为他们夺取中央和地方的领导大权扫清障碍,另一方面大力发展为他们所用的造反派入党,积蓄反革命力量。他们的倒行逆施造成了党在思想上、组织上和作风上的严重不纯,党员队伍素质不断下降,许多党组织长期陷于瘫痪状态。据统计,1965年全国党员1871万,1976年发展成为3507万,党员人数在十年内几乎翻了一番,当时检查,就发现了有15%的人不够党员条件。

五、“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至今:逐步扩大党员的社会阶层,知识分子入党受到了重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这一时期,党在知识分子问题上的政策逐渐转变,对知识分子不再提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并强调要大量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在1978年3月全国科学大会上,邓小平代表党中央向广大知识分子宣布,“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脑力劳动者是劳动人民的一部分”。其后,科学教育文化战线首开拨乱反正的先河,知识分子得到了正确的评价。1981年5月,陈云提出“党应该重新作出大量吸收德才兼备的知识分子入党的决定”。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对党员条款进行了修改,把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军人并列。1990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知识分子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指出:“知识分子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中作出了重大贡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党对知识分子队伍的基本估计,没有也决不会改变。” 这说明建国后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在经历反复之后得到了稳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中国的社会阶层也随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除了阶层内部构成的复杂化和阶层之间的界限模糊外,又产生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而且在新的社会阶层中确有不少优秀分子,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有的还在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愿意为实现党的纲领而奋斗。但在吸收新阶层特别是吸收民营企业家、私营企业主入党问题上,党内存在激烈的争论。一些人从传统观念出发,认为新阶层中很多人拥有较多的资本,有的甚至雇用工人、剥削剩余价值,应该属于剥削阶级的范畴;而我们党是无产阶级政党,吸收有产阶级入党将会改变党的性质。在这种观念主导下,1989年8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明确规定:“我们的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私营企业主同工人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不能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

这种新阶层要入党而组织上不让入党的情况,给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带来了难题。在新情况与传统观念的纠结面前,党如何把握才能既不违背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政党的理论,保持鲜明的阶级性,又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阶层构成变化的实际,顺应民心民意,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党组织的覆盖面,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既不会用传统的眼光看待新的社会阶层,谈“有产”色变,视“私有”为猛兽,又有效地防止以经济实力强弱、为社会捐助财物的多少、个人名气大小作为吸收新党员的标准;同时还能正确处理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和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关系,这是一个需要党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难题。为此,江泽民站在时代的高度,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气魄和胆识明确指出:“能否自觉地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是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来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的党员是党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同时也应该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并通过党这个大熔炉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从而不断增强我们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在这种认识基础上,党的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把“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纳入到允许申请入党的人员的范围,实现了我们党在党员标准问题上的重大突破。十七大党章坚持了这一正确的党员标准。允许“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回答了人们长期关心而又困扰人们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发展党员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六、中国共产党党员标准变迁的历史启示

通过对党的90年历程的考察不难看出,在党员标准问题上既有坦途,也有弯路;既有正确的一面,也有错误的一面。当然,这其中,“正确的一面”是主要方面,否则,我们党也就不可能从最初只有五十多个党员的非法小党成长为今天拥有八千万党员的执政大党。不过,“错误的一面”也不容忽视,它曾经使我们党的发展反复遭受挫折,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科学而严肃地总结党的组织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为党的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有益的启示,才是我们今天所要做的最富建设性的事情。

第一,党的政治路线决定一切,制定入党条件必须围绕党的政治路线进行。党的政治路线正确与否决定着党其他所有方面尤其是党的组织发展方面的生存空间与发展前景。什么时候党的政治路线正确,党的组织路线就正确,入党条件就正确、合理,贴近实际,党的组织因此就得到壮大发展,反之亦然。在民主革命时期,以遵义会议为界标,前后反映就十分明显。大革命时期,党为了团结一切革命力量共同完成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与国民党合作建立革命统一战线,广泛吸收各阶层的革命群众,党员人数呈几何级增长;而大革命失败后,党受左倾教条主义者控制,组织上搞领导机关工农化和入党唯成分论,党员人数急剧减少,差点断送了中国革命的前途。遵义会议之后,党找到了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吸收各阶层革命分子入党,迅速壮大了党的组织力量,尽管其中也有一些小的失误,但也能很快得到纠正。有正确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指引,在经过艰苦卓绝的二十八年的斗争后,终于迎来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胜利的一天。

第二,发展党员不能迷信外国经验和照搬现成模式,要从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的独立自主的党建道路。国情是影响党的政治路线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制定入党条件时必须予以考虑的一个重要出发点。瓦窑堡会议召开后,党高举抗日救亡的大旗,广泛吸收一切愿意为共产主义和共产党的主张而奋斗的各阶层革命群众,使党的队伍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为夺取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强大的组织基础。再比如,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转型,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与此同时也伴生出各种社会矛盾,这是一个国家正常发展中所出现的必然现象,也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成为党和国家带领全国人民在新世纪头二十年追求的宏伟目标。发展社会新阶层中的先进分子入党顺应了这样的时代要求。

第三,必须坚持从斗争和生产实践中去考察,入党重在实际表现,不能搞唯成分论。判断一个党员是否合格、是否应该被吸收进党的队伍,最根本的是看他行动如何,看是否做到了入党条件中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党员的社会成分是影响党的性质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决定性因素。党员的社会出身不能代表党的性质,更不存在所谓“天生的”党员。任何社会出身的党员如不经常进行党性锻炼,不加强思想政治的学习,不处处严格要求自己,都会掉队。在这方面,我们党有过惨痛的教训。八七会议把大革命失败的原因归咎于党的领导机关知识分子化,因而强调改造党的领导机关,使之工农化。从后来的实践看,很多引进党的领导机关的工人干部,他们的政治素质、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都比较低,难以胜任领导工作并发挥应有的作用,且关键时刻也有变节投敌的。这说明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始终没有弄清“党的性质是由什么决定”这一基本问题。在吸收什么人入党这一问题上,既要看他的社会成分,又不拘泥于他的出身,主要看他们是否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是否愿意为党的主张而奋斗,这才是我们吸收党员入党的根本之策。

第四,必须坚持先进性标准把革命或建设中的先进分子吸纳到党的队伍中来,以先进性保证党的纯洁性。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员个体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始终坚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使党的组织系统更加严密和纯洁。早在1925年10月,中共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中,针对当时党员发展片面追求数量的问题就提出了:“党员在质量上不发展,单是在数量上发展,不但无益,而且足以使党的组织更加松懈。”此后,党员质量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中共十三大报告也强调:“无产阶级政党的力量和作用,主要地不是取决于党员的数量,而是取决于党员的质量,取决于他们执行党的路线的坚定性和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只有发挥广大党员的革命能动性,以他们高度的自我牺牲精神和模范工作给人们以信心和力量。事实也已证明了必将不断证明,在敞开党的大门的前提下,只有牢牢坚持先进性的条件严格发展党员,坚持“大胆发展又不让一个坏分子侵入”的方针,才能克服把要求入党又符合入党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拒之门外的错误做法,扩大了党的队伍,又纯洁了党的组织。

第五,必须根据时代要求广泛吸纳新社会阶层的人员,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其内涵也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在逐步扩大,工人阶级内部也产生、分化出一些新的阶层。从这一点上讲,党的阶级基础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在人数方面将进一步增加,在整体素质方面将进一步增强。与此同时,党的群众基础也呈不断扩大的趋势。吸收新阶层入党的实质就是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新时期,党把新出现的社会阶层定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并规定他们其中的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这就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尽可能多地吸收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入党,不失时机地壮大党的力量,是党员队伍发展历程的主流。所以,在当今时代这个大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必须从执政的地位出发,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自己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既不盲目地超前于现实,又不固执地落后于时代,这才是我们党在现代化进程中永葆青春活力并不断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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